【访谈场景】 <

子公司独立注销,母公司食品许可证是否需要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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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阳光透过百叶窗洒在原木桌上,空气中飘着咖啡的醇香。小林(访谈者)坐在中间,左手边是李明律师(食品监管法律顾问,从业15年),右手边是张伟(某中型食品企业法务总监),对面坐着王芳(小型食品加工厂老板,刚经历子公司注销)。三人面前摊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几份企业文件,一场关于食品许可证与子公司注销的深度对话即将展开。

【访谈对象】

- 李明律师:严谨细致,善用法规条文解释问题,说话常带根据《XX》规定开头,偶尔会推眼镜思考。

- 张伟:务实派,喜欢结合企业实操案例,语言带点行业黑话,常说我们当时就踩过这个坑。

- 王芳:直爽的生意人,口语化表达,情绪外露,常感叹可把我愁坏了。

【访谈实录】

小林:今天想和大家聊一个具体问题——如果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注销后,母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需要重新审批吗?先请李律师从法律层面给个总体的判断?

李明:(推了推眼镜)这个问题得分情况看。核心是母公司的生产许可范围是否因子公司注销发生变化。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如生产地址、生产条件、食品类别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如果子公司注销只是减少了关联企业,但母公司自身的生产地址、设备、工艺、人员都没变,许可事项没实质变化,理论上不需要重新审批,最多可能需要做个许可变更登记,说明子公司注销的情况。

小林:那什么情况下会触发重新审批呢?

李明:举个例子:如果母公司的SC证上登记了子公司A的生产地址作为分厂,或者子公司的生产线、关键设备是母公司许可的一部分,子公司注销后,这部分生产地址或设备从法律上消失了,母公司的许可范围就缩水了。这时候发证机关可能会要求重新核定许可范围,甚至需要现场核查。如果母公司原本依赖子公司供应原料或代工部分产品,子公司注销后母公司自己新增了生产线,那属于许可事项变更,也得申请变更,不一定是重新审批,但流程类似。

小林:(转向张伟)张总监,您在企业实操中遇到过类似情况吗?当时怎么处理的?

张伟:(喝了口咖啡)哎,别提了,我们三年前就踩过坑!当时我们集团有个子公司B,做的是休闲食品分装,母公司的SC证上没登记它的地址,但子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想把分装线搬过来,直接用母公司的厂房。结果一申请变更,监管部门说你们母公司原来的许可范围里没有‘分装工艺’,子公司注销后相当于新增了生产环节,需要重新做现场核查。当时我们以为子公司注销就是少了个公司,没想到生产环节的转移也算许可事项变更,折腾了两个月才搞定,还耽误了新品上市。

小林:所以关键在于生产环节是否转移,而不是子公司本身是否存在?

张伟对!还有个细节:如果子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接手了它的设备、人员,但生产地址没变,只是把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合并到母公司,这种情况需要提前和监管部门沟通。我们后来咨询过,要求提供子公司注销证明、资产转让协议、人员劳动合同转移证明,甚至子公司的原生产记录,证明母公司的生产条件覆盖了子公司的原有产能,才能申请变更,而不是重新审批。

小林:(看向王芳)王老板,您刚经历子公司注销,当时对SC证有担心吗?

王芳:(拍了一下大腿)担心?那简直是愁得头发都白了几根!我开了个酱菜厂,去年注销了全资销售子公司C,一开始我以为销售公司注销跟生产没关系,结果市场监管局来检查时,发现我母公司的SC证上销售范围写了含子公司销售渠道,他们问子公司注销了,销售渠道怎么算?是否涉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我当时就懵了,还好我儿子是学法律的,赶紧找律师补材料,说明子公司只是独立销售主体,母公司自己的生产、销售资质没变,才没被罚款。现在想想,后怕!

小林:销售子公司注销也会影响母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吗?

王芳:(摆摆手)生产许可证(SC证)是管生产的,销售公司注销主要影响的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但监管部门可能会联动核查。比如他们看我SC证上写了通过子公司销售,子公司注销后,怕我母公司无证经营,所以会多问几句。后来律师说,以后这种关联销售最好别写在生产许可证上,单独办个食品经营证更省心。

小林:(追问李律师)如果母公司的SC证上确实登记了子公司名称或地址,子公司注销后,第一步应该做什么?

李明:第一步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子公司注销情况,书面说明注销原因、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如全资、控股)、是否涉及生产地址或生产环节的转移。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企业名称、地址名称等发生变化但实质内容未变的,也需要申请变更。所以即使子公司注销不影响生产,只要许可证上登记了相关信息,就建议主动申请变更,避免后续检查时产生许可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张伟:补充一点,如果子公司注销涉及生产设备、产能的转移,一定要提前做生产条件评估。我们上次就是因为没提前评估,搬设备时发现母公司的车间布局不符合新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被要求整改,变更申请卡在了现场核查环节。

小林:如果监管部门最终要求重新审批,和初次申请流程一样吗?

李明:流程类似,但材料要求更严。初次申请需要提交场地、设备、人员等全套材料,重新审批(其实是许可事项变更中的重大变更)除了这些,还需要提供原许可证、子公司注销证明、变更原因说明、整改报告等。而且,如果涉及生产工艺、设备类型的变化,可能需要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周期比普通变更长,大概需要45个工作日左右。

王芳:(叹气)我们小企业可经不起这么折腾!所以我现在总结的经验是:开子公司前,一定要把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质边界划清楚——生产归生产,销售归销售,别混在一起写在许可证上。注销子公司时,提前找律师或监管部门预审,别等人家找上门了才着急。

小林:最后一个问题,如果子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想扩大生产规模,新增生产线,这算重新审批还是变更?

李明:属于许可事项变更,但属于重大变更。需要提交新增生产线的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平面布局图等,监管部门会现场核查新增部分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新增后生产的食品类别超出了原许可范围(比如原来只做酱菜,新增了肉制品加工),那就需要重新申请许可证了,相当于换证。

张伟:对,我们去年扩建车间,就是走的重大变更流程。花了20多万改造车间,等了三个月才拿到新许可证。所以建议企业:如果计划注销子公司或调整产能,至少提前半年启动合规流程,别等火烧眉毛才行动。

【访谈者评论】

对话中,李律师的严谨、张伟的实战经验、王芳的踩坑反思,让子公司注销与食品许可证这个看似专业的问题变得鲜活起来。原来,关键不在于子公司是否注销,而在于母公司的生产许可事项是否因此发生变化——生产地址、工艺、设备、产能,任何一个环节的变动,都可能触发变更甚至重新审批。

王芳的后怕尤其值得中小企业主警惕:很多企业以为子公司是独立的,却忽略了许可证上可能存在的隐性关联,直到监管部门检查时才追悔莫及。而张伟提到的提前评估材料预审,正是规避风险的关键。

【访谈后总结】

子公司独立注销后,母公司食品许可证是否需要重新审批,核心判断标准是母公司的生产许可事项(生产地址、条件、工艺、产能等)是否因子公司注销而发生实质性变化:

1. 若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如子公司仅为销售主体,或生产地址未纳入母公司许可范围):无需重新审批,但建议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备并申请许可变更登记,更新许可证信息。

2. 若发生实质性变化(如子公司生产地址/设备被母公司接手,或生产环节转移):需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可能涉及现场核查;若新增食品类别或重大工艺调整,可能需重新申请许可证。

企业行动建议:

- 子公司注销前,梳理母公司许可证登记信息,确认是否涉及子公司关联内容;

- 提前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准备注销证明、资产转移协议等材料;

- 涉及生产条件变化的,务必提前完成合规整改,避免因流程延误造成损失。

食品生产许可关乎舌尖上的安全,任何主体资格或生产环节的变动,都需以合规为前提。唯有事前规划、事中规范、事后报备,才能让企业在调整结构时稳得住、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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