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财税这行十年,见过太多企业从高歌猛进到资不抵债,也陪不少老板走过破产这道坎儿。说实话,刚开始接手这类案子时,我也有点懵——公司欠了一屁股债,外面还有借款,到底该怎么处理才能既合规又不至于拆东墙补西墙?后来跟着老律师跑了几百个债权人会议,自己主理了二十多个破产清算案子,才慢慢摸出点门道。今天就想以过来人的身份,聊聊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时,那些让人头疼的对外借款到底该怎么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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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搞清楚:破产程序里,对外借款不是一锅烂粥
很多人以为公司破产了,所有借款都能一笔勾销,或者能拖就拖。大错特错。破产法的核心逻辑是公平清偿,对外借款作为公司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处理起来既要看性质,也要看顺序,还得看有没有猫腻。
简单说,对外借款在破产程序里会分三步走:审查确认→分类清偿→追讨瑕疵。每一步都藏着坑,但只要搞清楚了,就能少走弯路。
二、案例一:制造业老厂的民间借贷与银行借款之痛
记得2020年接过一个案子,是一家做了二十年的机械加工厂。老板姓王,五十多岁,人很实在,但就是太重情义——厂子困难时,亲戚朋友、老员工借了三百多万,都是口头协议+借条;还有银行两笔贷款,一笔抵押了厂房,信用贷一百多万。厂子撑不下去申请破产时,光债权人名单就列了二十七个,吵得不可开交。
第一步:审查确认——先分清谁是债主,欠了多少钱
破产管理人(就是我们第三方机构)进场后,第一件事就是核对借款。民间借贷这边,麻烦大了:有人拿着借条说2020年借了20万,口头约定月息2分,但银行流水里只有2021年转入的10万;还有人说老板说年底一起算利息,连借条都没有。银行那边倒是清楚,抵押贷款有合同、有流水,但信用贷的老板说厂子困难时利息一直没还,现在要算复利。
这时候就得用上形式审查+实质审查这一套。民间借贷,有借条有流水,按实际到账金额算本金;没有借条但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比如老板说周转一下,下个月还),也能确认债权;但纯口头的,又没证据的,对不起,法院不认。银行那边,抵押贷款优先受偿没问题,但信用贷的复利?得看合同约定,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部分(当时LPR的四倍),直接砍掉。最后我们确认的债权是:民间借贷180万(剔除无效部分),银行抵押贷款300万(厂房拍卖后优先受偿),信用贷80万(本金+合法利息)。
感悟: 老板们千万别学王老板,借钱时抹不开面子。口头协议、不规范借条,最后清算时最容易扯皮。财税人员平时也得提醒企业:大额借款一定要签书面合同,明确金额、利率、期限,银行流水要清晰——这不是不信任,是为企业留条后路。
三、案例二:房地产公司的关联方借款与破产撤销权
另一个印象深的案子,是2022年一家小型房企。老板为了拿地,让老婆控制的公司借了5000万,月息1.5%(当时市场利率才4%),借条写得明明白白,但钱根本没进项目公司账户,直接转给了老板个人。后来项目烂尾,其他债权人发现这事,炸了锅:凭什么关联方能拿回钱,我们就要打水漂?
第二步:分类清偿——谁先拿钱,谁后拿钱,有讲究
破产法里,清偿顺序是铁律:
1.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比如抵押贷款)→ 2.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比如破产管理人的报酬、诉讼费)→ 3. 职工债权(工资、社保)→ 4. 普通债权(包括无担保的对外借款)→ 5. 股东出资。
但关联方借款这里有个雷区——破产撤销权。如果公司在破产申请前一年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比如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对个别债务进行清偿(比如优先还关联方的钱),管理人有权申请法院撤销,追回财产。
这家房企的关联方借款,就是典型的虚构债务。管理人查了银行流水,发现借款到账当天就转给了老板个人,而且利息远低于市场价——这哪是借款,分明是转移资产!最后我们起诉到法院,成功撤销了这笔借款,追回了5000万本金和利息,纳入普通债权池,和其他债权人按比例清偿。
感悟: 处理关联方借款,财税人员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别看合同签得漂亮,得看钱实际怎么用、有没有公允对价。现在很多企业老板公私不分,用公司给自己或亲属输血,破产时这就是定时。平时做账时,关联方往来款要单独核算,大额资金划转必须有合理商业目的,不然到时候想赖都赖不掉。
四、挑战与破局:破产借款处理,最难的是人不是事
做了这么多案子,我发现法律条文、财务流程都能学,但最难搞定的其实是人。
挑战1:债权人狮子大开口
民间借贷的债权人最常见,拿着借条说我要全额还,不然就闹。有次遇到一个老太太,借了儿子30万,儿子破产了她指着管理人鼻子骂:我儿子的钱凭什么不还?你们是不是串通好了?这时候不能硬碰硬,得慢慢解释:破产法是公平清偿,不是优先还你一个人的,如果公司只有100万资产,普通债权一共500万,那每个人只能拿20%。老太太一开始不信,后来我们给她看资产清单、债权确认表、拍卖记录,摆事实讲道理,最后才哭着签了字。
挑战2:内部资料一团乱麻
很多小企业财务不规范,借款合同、银行流水、还款记录都找不到,甚至老板换了三任,财务交接都没做。有次我们查一笔200万的借款,老板说钱是2018年借的,还了50万,但账上只有2019年的还款记录,合同也找不着了。最后只能翻旧账、找当时的经办人、查银行流水明细(一笔一笔对),花了整整两周才确认本金150万。
破局方法: 面对情绪激动的债权人,要有耐心、有同理心,用数据和说话;面对混乱的资料,要像侦探一样抠细节,哪怕只有一张发票、一条短信,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财税人员平时就得帮企业留痕,别等破产了才抓瞎。
五、前瞻:破产借款处理,未来会更严也更活
这几年破产法修改越来越强调市场化、法治化,我觉得未来处理对外借款会有两个趋势:
一是关联方穿透审查会更严。现在很多企业通过多层嵌套搞关联方借款,未来法院可能会穿透到实际控制人,只要没有合理商业目的,一律按抽逃出资或转移资产处理。财税人员做关联方交易时,不能再走形式了,商业实质、定价公允性都得经得起推敲。
二是预重整会更多用。以前企业破产要么清算要么重整,现在很多企业会先搞预重整——和债权人提前谈好债务重组方案,比如借款转股权、延期还款,这样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后效率更高。比如今年我接的一个科技公司,就是通过预重整,把2000万银行借款转成股权,引进了投资方,最后起死回生。这说明,破产不是终点,借款处理也不是一砍了之,关键看能不能找到重生的路径。
破产借款处理,考验的是专业更是人性
十年财税路,见过太多企业倒在债务上,也见过不少企业通过破产重整涅槃重生。处理对外借款,表面看是法律和财务问题,深层次其实是平衡的艺术——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平衡法律刚性和企业实际,平衡清算的公平和重生的可能。
最后想对老板们说:别等到资不抵债才想起财税规范,平时把借条签好、账目记清、关联方交易做透明,比什么都重要。对财税同行说:多跑现场、多查资料、多和债权人沟通,别只坐在办公室里算数字,破产案件里的人情世故和蛛丝马迹,往往比法条更关键。
毕竟,数字是冷的,但人是热的。破产借款处理,最终要靠专业守住底线,用人性化解矛盾——这,大概就是我这十年最大的感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