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场景】 <

注销企业,如何处理未结清的环保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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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市环保局会议室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会议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我们围绕企业注销中的环保评估处理这一话题,与三位不同领域的从业者展开了一场深度对话。

访谈对象:

- 陈立(陈教授):环境法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专注企业环保合规研究15年,语言严谨,常引经据典。

- 王建军(王厂长):某小型机械加工厂负责人,做了12年厂子,去年刚完成注销,说话带点北方口音,直爽务实。

- 李敏(李科长):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副科长,负责企业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8年,语速不快,逻辑清晰。

【访谈实录】

访谈者:今天想请三位聊聊企业注销时,那些未结清的环保评估该怎么处理。先从王厂长开始吧?您去年刚注销了工厂,当时环保评估报告还没到期吧?当时是怎么处理的?

王厂长:哎,别提了,咱那厂子是2018年做的环评,有效期5年,结果2022年厂子撑不下去想注销,环评还有两年才到期。一开始我以为注销就是去工商局办个手续,结果环保局那边说不行——你这排污许可证还没注销,历史有没有偷排、废水处理设施有没有遗留问题,这些都得弄清楚才能注销。当时我就懵了,这环评没到期,咋还跟注销扯上关系了?

访谈者:您说的未结清具体指哪些环节呢?是环评报告本身,还是排污许可,或者有历史遗留的环保问题没解决?

王厂长:可不止这些!环评报告没到期是一方面,关键是咱厂子2019年扩建过一次,当时补了个环评批复,但排污许可证变更时漏了一项废水排放口的数据,环保局检查时说与环评不符,得整改;还有厂区后面那块空地,以前堆过废铁,土壤可能有点污染,虽然没检测过,但环保局说注销前得做个简易评估。我当时就急了:厂子都快散了,哪还有钱搞这些?

访谈者(转向陈教授):陈教授,从法律角度看,企业注销时,这些未结清的环保评估到底涉及哪些核心责任?会不会因为注销就一笔勾销了?

陈教授(推了推眼镜):这个问题要拆开看。环保评估不是一张纸,它是一个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合规体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评批复的有效期是自批准之日起5年,但这里的有效期指的是项目开工的有效期,不是企业注销的免责金牌。企业注销时,只要存在与环评不符的排污行为、未完成的环保验收、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这些未结清的责任都不会因为注销而消失。

王厂长(插话):啊?那咱厂子注销了,这些事谁负责?总不能让我个人掏钱吧?

陈教授:这就涉及《民法典》和《环境保护法》的责任主体问题了。企业是独立的法人,注销前必须完成清算,包括环保责任的清算。如果企业资产不足以覆盖环保修复费用,股东如果存在出资不实或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情况,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去年江苏就有个案例:企业注销后,发现土壤污染,法院判原股东承担修复费用,就是因为注销时环保部门没出具环保无遗留问题的证明。

访谈者(转向李科长):李科长,企业在注销前需要完成哪些环保手续?咱们审批科这边一般会怎么指导企业?

李科长:企业注销前,环保这边主要看三个环节:一是排污许可证的注销,二是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的排查与整改,三是环保税、排污费等费用的清缴。具体来说,企业要先提交《注销申请表》,我们核查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比如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没有到位,有没有环保验收报告;如果企业有排污许可,得先申请注销排污许可;我们会现场核查厂区有没有遗留污染物,比如废液、固废,土壤是否需要修复。

王厂长:哎呀,说到这个我就头大!咱厂子注销时,环保局来人看了,说废水处理池里还有点废泥,得拉到有资质的地方处理,一车就要8000多,当时厂子就剩几万块流动资金,交了这笔钱连工人工资都不够,差点没注销成。

访谈者:那如果企业确实没钱处理这些遗留问题,有没有什么变通方式?比如申请延期或者减免?

李科长:这种情况我们会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来评估。如果企业一直守法,信用良好,且确实因经营困难无力承担,可以申请分期缴纳或暂缓处置,但必须提供担保,比如抵押厂房设备。像王厂长说的那种废泥处理,属于法定必须处置的危险废物(如果被认定为危废的话),是不能拖延的——毕竟污染不会因为企业没钱就停止扩散。

陈教授:这里要补充一个知识点:很多中小企业以为注销=关门大吉,其实环保部门的注销核查是最后一道防线。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注销前,企业必须完成污染物排放清理和环境风险防控,否则环保局有权不予注销,企业也拿不到工商注销的证明。

访谈者:王厂长,当时处理这些问题,您觉得最麻烦的是什么?有没有什么经验可以分享给其他准备注销的企业?

王厂长:麻烦的是没想到!咱以为注销就是工商的事,结果环保这边一环扣一环。要我说,经验就三点:第一,早规划!别等想注销了才想起环保,我后来才知道,企业应该在注销前6个月就向环保局报备,让他们提前介入指导;第二,账要算清楚!注销前最好请第三方做个环保合规体检,把历史问题摸清楚,别像我那样临了才发现漏项;第三,别抱侥幸心理!咱当时想把废泥偷偷埋了,被环保局的熟人劝住了,说查出来不仅要罚款,法人代表可能还要坐牢——这钱省不得!

访谈者:陈教授,您刚才提到责任不会因注销消失,那如果企业注销后,才发现以前有环保违法记录,比如偷排,这时候责任怎么追溯?

陈教授:这就涉及环境责任终身追责了。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这个概念,后来《土壤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企业注销后,如果发现土壤污染,原投资人、股东只要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比如没有指令违法排污),可以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过错,比如明知环保设施不达标却强行投产,或者注销时故意隐瞒污染情况,照样要追责。去年广东有个案子,企业注销三年后,下游村民发现地下水污染,法院判原股东承担70%的修复费用,就是因为注销时的清算报告中没有提及地下水风险。

李科长:我们这边现在有个环保档案终身制,企业从环评到注销的所有材料都会扫描存档,哪怕注销了10年,只要有人举报,我们随时能调出来查。所以企业别想着注销就翻篇,环保合规是终身负债。

访谈者:李科长,现在很多中小企业注销时,可能因为不懂流程或者资金问题,环保手续处理不完善,咱们有没有什么优化措施?

李科长:这两年我们确实在优化流程。比如推行一窗受理,企业注销申请可以同步提交给市场监管和环保部门,减少跑腿次数;还有环保合规清单,把注销前需要完成的事项列出来,企业对照自查就行;对于小微企业,我们联合第三方机构提供免费环保体检,帮他们排查隐患。不过话说回来,优化流程不等于降低要求——环保底线不能破。

王厂长:要我说,这免费体检早该有了!咱那时候啥都不懂,要是有人提前告诉我要处理废泥、变更排污许可,也不至于那么折腾。现在政策好了,企业得主动用起来啊!

访谈者:最后一个问题,综合三位的观点,对于准备注销的企业,在环保评估处理上,最核心的建议是什么?

陈教授:核心是提前清算和证据留存。企业要在注销前6-12个月启动环保合规自查,对照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验收报告逐项核对,有问题及时整改;所有整改记录、检测报告、缴费凭证都要保存好,这是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关键。

李科长:我补充一点:一定要主动沟通。很多企业怕麻烦,偷偷注销,结果被环保局列入黑名单,以后想再创业都受影响。其实主动找我们,我们反而会指导他们怎么合规、省钱。

王厂长:我掏心窝子说一句:别把环保当负担!咱厂子注销时,虽然多花了2万多处理废泥,但因为手续齐全,一个月就办完了注销,要是没处理好,拖半年,厂里工人工资都发不出来。环保合规,其实是给企业留后路啊!

【访谈后总结】

三个小时的访谈,从王厂长的踩坑经历到陈教授的法律解读,再到李科长的实操建议,让我们对企业注销中的环保评估处理有了更立体的认识。

环保评估不是企业生命周期的附加题,而是必答题。从环评批复的那一刻起,企业就与环保责任绑定,即便注销,这份责任也不会随营业执照的吊销而消失。对于企业而言,提前规划、主动合规、留存证据,是降低注销风险的关键;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优化流程、加强指导、守住底线,是推动企业有序退出的保障。

正如王厂长最后所说:环保合规,其实是给企业留后路。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企业的退出不应是甩包袱,而应是负责任的谢幕。唯有如此,才能让发展与环保真正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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