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股权冻结,注销手续办理需要注销劳动合同吗?——企业服务新手与财税专家对话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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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设定】
上海某企业服务公司办公室,新人小林(入职3个月)正拿着一份股权冻结通知书发愁,资深财税专家李姐(从业13年)端着咖啡走过来。
小林:(挠头)李姐,我手上有个案子,上海一家科技公司股权被法院冻结了,老板现在想注销公司,问我要不要把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都注销了。我寻思股权冻结是股东的事,跟员工有啥关系啊?是不是不用管?
李姐:(笑着坐下)哈哈,小林你这问题问得直白,但可千万别想当然。我刚入行那会儿,也以为股权冻结和员工没关系,结果差点捅娄子。来,你先说说,你觉得注销劳动合同是啥意思?
小林:就是...跟员工解除合同,让他们走人呗?公司都要注销了,留着合同也没用啊。
李姐:(摇摇头)你这理解有点偏差。咱们得先搞清楚两个概念:股权冻结和公司注销,它们压根不是一回事儿。股权冻结就像给公司的股权账户上了锁,股东不能卖股票、不能转股,但公司本身还能正常经营——除非老板主动想关门大吉,那就是公司注销了。
小林:哦!那股权冻结的时候注销公司,劳动合同到底要不要处理?
李姐:(喝了口咖啡)必须处理,而且要依法处理。不管是不是因为股权冻结要注销公司,只要公司注销,劳动合同就必须依法终止。这可不是要不要注销的问题,而是必须怎么注销的问题。你想想,公司注销就像人去世了,劳动合同是生前契约,契约终止了,总得把身后事安排明白吧?
小林:(瞪大眼睛)啊?这么严重?那要是公司股权冻结了,老板想偷偷注销,不给员工补偿,员工会不会闹事?
李姐:(叹气)别说偷偷了,根本偷偷不了。公司注销得登报公告,员工看到公告肯定找上门。我2015年就踩过这个坑:当时有个客户公司被股权冻结,老板急着注销,让我直接把员工名单从系统里删了,劳动合同当废纸处理。我当时也没多想,结果员工集体仲裁,说公司违法解除,要2N赔偿。公司账户本来就因为冻结没钱,最后清算组被法院约谈,注销流程卡了半年,老板差点跟我急眼,还是我带着律师一个个谈,才把补偿金凑齐。
小林:(缩了缩脖子)那...那具体要怎么处理啊?是不是所有员工都要解雇?
李姐:别急,听我慢慢说。公司注销时,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是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这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N(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
小林:那如果员工不同意终止合同呢?
李姐:(笑)合同都终止了,哪还有不同意?关键是怎么让员工心甘情愿拿钱走人。这里有个小技巧:优先协商解除。别等清算组成立才通知员工,提前1-2个月就开始沟通,尤其是老员工,别等公告了才说,人家心里没底,容易闹。你可以跟老板说,协商解除能拿N+1(提前30天通知的替代期),比硬等到终止拿N,员工可能更愿意接受,公司也能少点麻烦。
小林:N+1和2N有啥区别啊?我老是搞混。
李姐:(比划着)这么记:N是基础补偿,N+1是提前通知的补偿,2N是违法解除的惩罚。咱们做企业服务的,目标是合法合规,所以尽量走N+1协商解除,既合法又省心,员工也容易接受。千万别学有些野路子,让员工主动辞职还承诺给点好处费,口头协议,结果注销时员工反悔,一分钱没拿到,仲裁全赢——这种事我见过三次,最后都是服务机构背锅。
小林:那股权冻结了,公司还能正常跟员工解除合同吗?会不会因为股权冻结,公司没权限了?
李姐:(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问得好!股权冻结冻结的是股权,不是公司经营权。只要公司还没注销,清算组没成立,公司就有权正常经营,包括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注意,冻结期间公司不能随意处置财产,所以补偿金得从非冻结财产里出。我建议你让老板先梳理下公司账户:哪些钱被法院冻结了,哪些是自由资金,补偿金优先从自由资金里拨,别等法院来划走,员工拿不到钱,责任还是公司的。
小林:哦!那要是公司账户里没钱付补偿金,怎么办?
李姐:(放下咖啡杯)这就涉及到清算财产分配了。公司注销必须经过清算,清算顺序是:1. 支付清算费用;2.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 缴纳所欠税款;4. 清偿公司债务。员工补偿金是第二顺位,优先于普通债权。也就是说,就算公司欠了供应商钱,也得先把员工补偿金付了。要是公司资产不够,股东还得在出资范围内补足——这点一定要跟老板说清楚,别让他以为没钱就能赖账,法律可不认。
小林:(记笔记)那具体流程是啥?先跟员工谈补偿,还是先去清算?
李姐:流程得反着来:先成立清算组,再通知员工终止合同,谈补偿,最后才登报公告。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要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30日内登报公告——员工也算债权人,他们的债权就是补偿金。所以公告前必须把员工补偿谈妥,不然公告一出,员工找来,清算组还得重新处理,耽误时间。
小林:那劳动合同档案怎么办?公司注销了,员工档案是不是也没地方放了?
李姐:(点头)这又是新手容易忽略的坑!劳动合同档案得保存至少2年,员工档案(离职证明、社保记录等)得保存至少50年。公司注销后,这些档案可以移交给股东、或者当地档案馆,甚至委托专业机构保管。我见过有公司注销后,员工要办退休,找不到档案,急得团团转,最后还是我们帮忙从档案局翻出来的——这种事,提前说清楚,客户才觉得你专业。
小林:(松了口气)听您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明白了。就是不管股权冻结不冻结,公司注销就必须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给补偿金,还得按流程来,不能偷懒。
李姐:(笑着拍拍小林肩膀)对!你总结得很到位。股权冻结只是给公司注销添了堵,但核心还是依法注销。我刚开始做这行时,总觉得股权冻结=公司不能动,后来才发现,只要把员工关系理顺,股权冻结的公司照样能注销。这里还有个潜规则:跟法院沟通时,主动说明公司正在依法处理员工补偿,优先保障员工权益,法院一般会配合,甚至会从冻结财产里划拨一部分给员工——毕竟维稳比什么都重要。
小林:原来还有这招!那您觉得我给老板回复的时候,最该强调啥?
李姐:别想着绕过员工,员工权益是注销的‘通行证’。再跟老板算笔账:依法补偿,可能花10万;员工仲裁败诉,可能赔20万,还注销不了;闹到劳动监察,公司信誉受损,以后做生意都难。你让他自己选。
小林:(笑着点头)懂了!我这就去跟老板说,顺便把补偿金计算表、协商解除协议模板都带上。
李姐:(站起来)这就对了!企业服务看着是办手续,其实是帮人善终。你今天问的这些问题,虽然看起来基础,但恰恰是客户最容易忽略、最容易踩坑的地方。别怕问傻问题,每个傻问题背后,都是对客户的责任。慢慢来,多总结,你肯定能成为咱们这儿最靠谱的专家——有啥随时来找我,李姐带你!
小林:(眼睛发亮)谢谢李姐!您这么一说,我好像也不傻了!
李姐:(哈哈大笑)谁说你傻?新手都这样,等你像我一样踩过10个坑,就能笑着给别人讲我当年也犯过这样的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