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办公室接待了个老客户,做跨境电商的,几个人合伙开了家公司,这几年生意不好做,股东们一合计,干脆散伙算了。结果坐下来一谈,傻眼了——公司账上明明还有80多万现金,几个股东却因为能分多少钱吵得不可开交。有人说按出资比例分,有人说我跑业务多,应该多分,还有人指着账上的其他应收款说这钱是借给股东的,得先还回来。其实这种情况,我在上海做财税这20年,见的太多了。公司解散就像分家产,怎么公平、合法地把股东权益算清楚,直接关系到大家能不能好聚好散,甚至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今天我就以从业者的经验,聊聊上海公司解散时,股东权益到底该怎么评估。<

上海公司解散,股东权益如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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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第一步:搞清楚家底到底有多少?

很多人以为,公司解散就是把银行一分,账上一清,大家拿钱走人,其实大错特错。股东权益评估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全面清理公司的清算财产。这里的财产可不只是银行存款、固定资产那么简单,而是包括公司所有的资产和负债。

先说资产。我见过不少股东,一提到清算财产,就盯着账上的货币资金,觉得有钱就行。其实不然。比如存货——有个做服装贸易的公司,账上存货有200万,结果清算时发现,大部分是过季款,市场价只能卖三折;还有应收账款,账面显示150万,结果催了半年,有80万成了坏账,直接打水漂。清算财产必须按市场可变现价值来算,而不是账面价值。这里有个专业术语叫清算价值评估,简单说就是现在能卖多少钱,不是当初买多少钱。上海这边很多公司清算时,会找第三方评估机构做这个事,尤其是固定资产、存货、知识产权这些,自己拍脑袋很容易算错。

再说负债。有些股东觉得负债是公司的事,跟我没关系,其实不然。公司解散时,必须先把所有欠别人的钱还完,剩下的才能分给股东。我处理过一个案例,公司账上显示负债50万,结果清算时发现,还有一笔20万的应付账款没入账——是之前采购的货款,老板说供应商没催,先放着,结果清算时供应商找上门,法院判决优先偿还,股东本来能分30万,最后一分没拿到,还倒贴了5万律师费。负债必须查清楚、列全了,包括员工工资、社保、税款、供应商货款、银行贷款,甚至一些隐性负债,比如未决的诉讼、担保责任等。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要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这就是法律要求的摸家底步骤,一步都不能少。

清算顺序:钱不够分?先看谁优先

搞清楚家底后,就到了最关键的分钱环节。这里有个铁律:不是所有股东都能按比例拿钱,必须按法定顺序清偿。我见过太多股东因为不懂这个顺序,最后钱没分到,还惹一身腥。

法定顺序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第186条,清算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比如清算组的报酬、评估费、诉讼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比如经济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后,剩下的才是剩余财产,才能分给股东。举个例子:公司清算财产总共100万,清算费用5万,欠员工工资20万,欠税款10万,那剩下的65万才是股东能分的。如果清算财产只有30万,连员工工资和税款都不够,那股东一分钱都拿不到,甚至可能需要补足出资——比如股东认缴了100万,只实缴了50万,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还要补足剩下的50万。

这里有个坑,很多股东容易踩: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以优先分配剩余财产,普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我之前处理过一个科技公司,股东里有技术入股的,当时签协议时没约定是优先股还是普通股,清算时技术股东觉得自己贡献大,应该优先分,结果闹上法庭,花了半年时间才解决。如果是股份公司,一定要在章程里明确股权类型,避免后续纠纷。

还有个常见问题:股东借款要不要优先还? 我见过不少公司,股东为了避税,会通过其他应收款从公司借钱,清算时想优先拿回这笔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5条,股东如果能在清算程序中提供证据证明借款是真实、合法的,并且不是抽逃出资,可以按普通债权清偿。但如果拿不出证据,或者被认定为抽逃出资,那这笔钱就不能优先还,得和其他债权人的钱一起按比例分。股东借款一定要有正规合同、银行流水,别到时候钱没拿回,还被追责。

案例1:餐饮公司解散,存货估值差点让兄弟反目

去年我处理过一个餐饮公司的清算,三个股东合伙,做的是社区火锅店。因为疫情加上租金上涨,决定散伙。清算时,最大的争议点是存货怎么算。账上存货有30万,包括底料、食材、酒水,股东A觉得这些食材放久了不值钱,最多值10万,股东B觉得按成本价算,至少值25万,两人吵得差点动手。

其实存货评估最麻烦,尤其是餐饮行业,食材保质期短,市场波动大。我们当时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按市场可变现价值来算:底料因为是自家配方,还能用,按市场价打了8折;食材大部分是冷冻肉类,按批发价打了6折;酒水有些是临期的,按零售价打了5折。最后评估下来,存货实际价值18万。股东A还是不服,说那我们干脆自己卖,卖多少算多少,结果折腾了一周,只卖了12万,最后还是按评估价分的。所以说,存货评估别自己拍脑袋,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不然既耽误时间,又伤感情。

案例2:科技公司清算,隐性负债让股东白忙活

还有一个印象深刻的案例,是个做APP的科技公司,两个股东,账上显示盈利50万,股东们正准备开心分钱,结果清算时杀出个程咬金——有个用户起诉公司,说APP泄露了个人信息,要求赔偿30万。这个事之前财务没入账,属于或有负债,股东们根本不知道。

最后没办法,只能从清算财产里扣这笔赔偿款。本来股东能分30万,最后一人只拿了10万,还搭了5万律师费。更惨的是,因为赔偿款没及时付,用户申请了强制执行,公司账户被冻结,清算工作卡了两个月。所以说,清算时一定要挖地三尺,把所有可能的负债都查清楚。我一般会建议股东们,清算前先做个全面尽职调查,包括查看公司的诉讼记录、合同、税务申报表,甚至问一下老员工有没有没解决的纠纷,不然就像这个案例一样,钱没分到,还惹了一身麻烦。

股东权益评估,别想当然,要依法办

做了20年财税,我最大的感受是:公司解散时的股东权益评估,看似是算账,其实是法律+税务+财务的结合。很多股东觉得公司是我的,我想怎么分就怎么分,其实法律流程摆在那里,一步错,可能就全盘皆输。

比如,剩余财产分配时,股东拿到的钱要不要缴税?答案是要。如果是法人股东,分得的剩余财产属于投资收益,要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自然人股东,分得的财产超过出资额的部分,要按财产转让所得缴20%的个人所得税。我见过一个股东,分了20万,觉得这是我的钱,凭什么缴税,结果被税务局稽查,补了税还交了滞纳金。清算时一定要提前规划税务,别到最后钱没拿够,还倒贴税。

还有知识产权的处理。有些科技公司,核心资产就是专利、商标,公司解散时,这些知识产权怎么算?是直接分给股东,还是卖了分钱?我见过一个案例,公司有个专利,账面价值50万,股东A想按出资比例分,股东B想卖了分钱,最后闹到法院,判决先评估,再拍卖,结果专利只卖了20万,股东们得不偿失。知识产权评估一定要找专业机构,别自己定价格。

加喜财税服务见解:财务凭证不完整、知识产权处理,注销前必须搞定!

很多公司解散时,都会遇到财务凭证不完整的问题——发票丢了、账目没对平、银行流水缺失,这些都会让清算工作难上加难。我们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处理过不少这样的案例,有个客户公司,因为财务人员离职,近三年的采购发票丢了30多张,清算时税务局怎么都不让通过,最后我们花了两个月时间,通过供应商补开、合同佐证、银行流水核对,才把账平了,股东们顺利拿到了剩余财产。所以说,财务凭证是清算的命根子,平时就要规范管理,别等解散了才临时抱佛脚。

还有知识产权,很多股东觉得公司注销了,专利商标也没用,其实不然。知识产权可以转让给股东,或者通过拍卖变现,但流程很复杂:需要做价值评估、签订转让合同、到知识产权局办理变更登记,还要缴税。我见过一个客户,公司注销时把专利无偿给了股东,结果被税务局认定为视同销售,补缴了20万的增值税和附加税。知识产权处理一定要专业,别为了省事,最后钱没赚到,还惹了税。公司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有始有终,股东权益评估更是如此,只有依法、依规、依专业,才能让大家散得明白,散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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