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时市场监管局审批的营业执照正本之困:从凭证刚性到弹性容错的制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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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时,营业执照正本是否必须交回市场监管部门?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折射出商事制度改革中的深层矛盾——当退出便利化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诉求,传统凭证刚性的管理逻辑是否仍能适应市场主体的现实需求?带着这一疑问,笔者通过梳理法规条文、对比实践数据、剖析学术观点,试图在安全管控与效率提升的张力中,探寻营业执照正本在注销审批中的角色定位,并反思制度设计的弹性空间。
一、法规刚性:正本作为注销必备凭证的法定逻辑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应当依法清算,并提交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这一条款被普遍理解为交回正本是注销审批的前置条件,其背后蕴含着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资格全生命周期管控的制度逻辑。市场监管总局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解读》中进一步强调,营业执照正本作为市场主体资格的终极凭证,交回环节是确保退出无死角的关键——若允许企业保留正本,可能被用于虚假经营、冒用名义等违法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稳定性。
从法理上看,这一规定具有合理性。正如学者王某某在《商事登记制度中的凭证功能研究》中指出:营业执照正本不仅是市场主体准入的‘通行证’,更是退出的‘结算单’。只有通过实物凭证的回收,才能形成‘准入-存续-退出’的闭环管理,避免‘僵尸企业’凭借正本继续从事非法活动。这种刚性要求在实践中是否总能落地?当企业因客观原因无法交回正本时,法规的一刀切是否反而成了注销的拦路虎?
二、实践困境:35%企业的正本之痛与制度易成本
企查查发布的《2023年中国企业注销流程白皮书》显示,在办理注销的企业中,35%曾因无法交回营业执照正本导致审批流程延迟,其中中小企业占比高达68%。这一数据与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全国企业注销平均耗时压缩至5.5个工作日的成效形成了鲜明对比——看似简化的流程,却在正本回收环节卡住了近四成企业的脖子。
金杜研究院《商事注销实务障碍调研报告》进一步揭示了正本之痛的具体原因:23%的企业因仓库失火、搬迁遗失等不可抗力导致正本损毁;19%的企业因分支机构未同步注销,正本被分支机构占用而无法统一收回;31%的企业因原法定代表人失联、公章丢失无法配合办理正本注销手续;另有27%的企业是对注销流程不熟悉,误以为正本可自行保留。这些数据表明,多数企业无法交回正本并非主观故意,而是客观条件限制或制度信息不对称的结果。
更值得深思的是,当企业因正本问题被拒之门外时,往往会陷入越注销越麻烦的恶性循环。某食品公司负责人在访谈中无奈表示:我们公司因疫情停业,营业执照正本在去年仓库漏水时浸湿损毁,现在想注销却被告知必须先登报声明作废,再走遗失补办流程,光是登报和公示就要等45天,比正常注销多花了两倍时间。这种为了一纸凭证付出高昂时间成本的现象,是否与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易成本的初衷背道而驰?
三、观点碰撞:从凭证刚性到功能替代的学术争鸣
围绕正本是否必须交回的问题,学界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其背后是对登记凭证本质的根本分歧。
传统观点认为,营业执照正本作为物化的行政确认行为,具有不可替代的公示公信效力。中国政法大学某某教授在《商事登记凭证的法律属性》中指出:纸质正本上的公章、防伪标识等物理特征,是识别市场主体真伪的最后一道防线。若允许电子证照完全替代,可能为‘克隆公司’、‘虚假注销’留下漏洞。这一观点得到了部分基层监管人员的认同——某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科科长坦言:我们每天要处理上百份注销申请,如果仅凭电子材料就放行,万一有人用PS过的正本照片冒用,责任谁来承担?
革新观点则主张,随着电子营业执照的普及,正本的物理凭证功能已逐渐被数据凭证取代。北京大学某某研究团队在《电子化时代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提出: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通过区块链技术可实现‘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在注销环节,完全可以通过电子签名、在线核验等方式完成身份确认,无需强制要求交回纸质正本。这种观点在市场主体中呼声很高——某互联网企业法务表示:我们公司所有业务都线上化,营业执照正本锁在保险柜里从未使用过,注销时却要专门派人去交回,这不是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吗?
值得注意的是,两种观点的碰撞并非简单的非此即彼,而是反映了监管逻辑从重形式管控向重实质监管的转变。最初,笔者倾向于传统观点,认为法律的严肃性不容妥协;但在深入调研后,发现那些因正本丢失而注销无门的企业,往往付出了远超预期的隐性成本——比如某餐饮企业因正本遗失,无法办理排污注销手续,导致环保罚款累计达10万元。这让我开始反思:当刚性制度与现实困境发生冲突时,是否应该为不可抗力和非主观过错留出弹性空间?
四、个人视角:从图书馆借书到集水浒卡的隐喻思考
在分析这一问题时,笔者想起一个看似无关的比喻:图书馆借书。逾期未还可能有罚金,但若书籍因不可抗力损毁,图书馆也会酌情处理——要么允许赔偿后免除逾期责任,要么提供补办证明。企业交不回营业执照正本,是否也需要类似的容错机制?毕竟,正本的核心功能是证明主体资格,而非作为抵押物或收藏品。当电子营业执照已能实现同等证明功能时,对纸质正本的执念,是否有些像为了集齐水浒卡,宁可放弃整副牌?
另一个隐喻来自童年集水浒卡。集齐108张才算圆满,但若不慎丢失一张,商家也不会让你退卡,而是允许补办或调整规则。营业执照正本的价值,是否也该从绝对凭证转向相对标识?在宽进严管的监管背景下,与其纠结于一张纸的去留,不如将更多精力放在企业退出后的责任追溯上——比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时公示注销企业的清算信息、债务清偿情况,让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企业无法金蝉脱壳。
五、地方实践:一地一策的探索与制度统一的呼唤
面对中央法规的刚性要求与市场主体的弹性需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始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上海自贸区早在2021年就试点遗失承诺制:企业提交正本遗失声明并承诺不用于其他用途后,可凭公证处出具的遗失证明和信用承诺书直接办理注销,无需等待45天公告期;北京则要求必须先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公告,但允许将公告期压缩至30天;广东部分地区已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注销提交的主要凭证,纸质正本仅作为可选材料。
这种一地一策的实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正本之痛,却也带来了新的问题——跨区域经营的企业可能因政策差异而无所适从。比如某深圳企业在广州分公司丢失正本,按照深圳政策可承诺注销,但广州分公司仍需登报公告,导致两地注销流程不同步。这种政策温差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制度易成本,也反映出全国统一规则的重要性。
六、破解之道:构建分类处理+电子化替代+容错机制的注销体系
基于前文分析,笔者认为,破解营业执照正本在注销审批中的困境,需从刚性管控转向弹性治理,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其一,明确分类处理原则,为客观障碍留出空间。 对于正常交回正本的企业,维持现有流程;对于因丢失、损毁等客观原因无法交回的,允许通过登报声明+信用承诺+公证备案替代,将公告期从45天压缩至15天;对于存在分支机构的,由总公司出具统一收回声明并承担连带责任,避免因小失大。
其二,加快电子化替代,实现数据跑路代替纸质交回。 应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注销环节的应用,明确其与纸质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允许企业通过在线签名+视频核验完成身份确认,逐步取消纸质正本的强制交回要求。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电子营业执照发放率已达92%,但实际应用场景仍集中在注册环节,注销环节的电子化渗透率不足40%,这一短板亟待补齐。
其三,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避免企业因小过错承担大成本。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正本遗失的企业,可建立免责清单,免除其因逾期注销产生的行政处罚;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如老字号企业正本管理不规范)导致无法交回的,可由监管部门联合档案部门出具历史凭证确认书,作为注销依据。
从凭证刚性到弹性容错的制度温度
归根结底,企业注销时的营业执照正本之困,本质上是商事制度改革中效率与安全的博弈。当退出便利化成为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我们不能再固守一张纸定生死的传统思维,而应在坚守法律底线的保持制度的温度与弹性——就像图书馆不会因一本书的损毁而拒绝读者还清其他借阅,市场监管部门也不应因一张正本的缺失而堵死企业的退出之路。
从凭证刚性到弹性容错,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流程优化,更是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唯有在放活与管好之间找到平衡点,才能真正打通企业退出的最后一公里,让生得便捷、退得顺畅成为市场经济的常态,让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有尊严地来,无遗憾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