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个老客户打电话来,声音都带着点颤:王老师,我公司注销手续办到一半,合作方突然跳出来说合同没履行完,要赔20万!这可咋整啊?我当时就问:合同里写清楚违约责任了吗?他支支吾吾说:当时觉得都是老朋友,没太注意……说实话,这种事我见得太多了。企业注销本是市场新陈代谢的正常现象,但合同履行期限没搞明白,违约责任一锅粥,轻则赔钱,重则股东个人都要背锅。今天我就以20年财税老炮儿的身份,跟大家好好聊聊注销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如何划分这个头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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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清楚:到底是合同解除还是注销合同?
很多人一提注销合同,就觉得是合同跟着公司一起注销了。其实这是个误区。法律上没有注销合同这个概念,咱们说的注销合同,本质上是公司注销前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如何处理。这跟合同解除是一码事——要么公司主动解除,要么对方因为公司注销解除,要么双方协商解除。
为啥要先说这个?因为责任划分的前提是合同解除了。如果合同没解除,公司注销了,那法律关系更乱。根据《民法典》第563条,合同解除要么双方商量来(约定解除),要么符合法定条件(比如对方根本违约,你单方面解除)。公司注销前,如果合同还没到期,清算组得看这合同能不能止损——继续履行对公司还有没有好处,要不要主动解除。
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划分看这几点
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怎么算?这可不是谁违约谁赔钱这么简单。我总结下来,主要看三个关键点:解除原因、合同约定、实际损失。这三点像三脚架,缺一个都可能倒。
先说解除原因。如果是公司自己主动解除合同,那得看为啥解除。如果是公司经营困难,想提前止损,这种属于协商解除或者约定解除(如果合同里写了公司可提前解除合同),那责任可能小点,最多按合同约定赔点违约金。但如果是公司违约在先,比如该交的货没交、该付的钱没付,导致对方不得不解除合同,那公司就得赔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
这里有个坑: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注销了,债务就没了。大错特错!根据《公司法》第184条,清算组得清理公司财产,处理未了结事务。如果合同没履行完,清算组没通知对方,或者没妥善处理,导致对方损失,清算组成员(通常是股东、董事)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我见过有个老板,注销时清算组懒得处理跟供应商的合同,结果供应商起诉,股东个人账户被冻结,哭都来不及。
再说合同约定。这是最直接的责任说明书。如果合同里写了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赔偿对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那一般按这个赔。但这里有个度——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调低。比如你签了个100万的合同,提前解除要赔30万,但对方实际就损失了5万,那法院大概率会判赔5-10万,不会让你赔到倾家荡产。反过来,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你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
最后是实际损失。这个最复杂,也最容易扯皮。实际损失包括啥?直接损失(比如对方已经花的钱、为履行合同准备的物料成本),可得利益损失(比如本来能赚的钱,现在没赚到了)。但可得利益损失不是漫天要价,得有证据证明是必然能赚到的。比如你跟对方签了独家供货合同,对方已经投入了生产线准备用你的原料,你突然不供货了,对方的生产线闲置损失,就得赔。但如果对方只是可能能赚钱,那法院可能不支持。
案例1:货没发完,公司先注销了,谁赔钱?
去年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做建材的刘老板要注销公司,跟客户签了50万的供货合同,已经发了30万的货,剩下20万的货客户说不要了。但客户后来反悔,说剩下的货我还是要,但你得按合同价赔我延迟交货的违约金,因为合同里写了延迟交货一天赔总金额0.1%。
刘老板懵了:公司都要注销了,哪还有货发?客户直接起诉了。法院怎么判的?先看合同约定:确实写了延迟交货的违约金。但关键是,刘公司注销前,客户明确表示不要货了,这相当于双方协商解除了合同,不存在延迟交货的问题。最后法院判:刘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客户——客户为这20万货准备了仓库,产生了1万的仓储费,刘公司赔了1万,违约金没支持。
这个案子说明啥?谁主张,谁举证。客户主张违约金,就得证明延迟交货造成了损失。如果自己先说不要货,再反过来要违约金,法院可不认。
案例2:服务合同中途喊停,违约金怎么算才合理?
还有个更典型的,做IT开发的张公司,跟客户签了20万的网站开发合同,付了10万定金,做到一半张公司说公司要注销,项目停了。客户不干了,说我们已经投入了5万推广费,网站没做成,这20万都得赔!
张公司老板找我时,都快哭了:我们确实没钱了,公司注销就是为了躲债,结果债主找上门了。我问他:合同里写违约金了吗?他说写了任何一方违约,赔总金额50%。好家伙,10万违约金,加上客户主张的20万,一共30万,公司账上才15万。
我建议他:第一,赶紧跟客户协商,别硬扛;第二,收集客户实际损失的证据——客户说投入了5万推广费,有没有发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说,那法院很难全支持。最后协商下来,客户愿意接受赔8万(包括已付定金退还+部分损失),张公司才顺利注销。
这个案子让我觉得,违约金不是惩罚,是补偿。法院判违约金时,会看实际损失+履行利益,但绝不会让违约方倾家荡产,尤其是公司注销这种特殊情况,清算组会尽量有限清偿。
案例3:清算组没管合同,股东要背锅
最坑的是这种:公司注销时,清算组压根没通知合作方,直接把公司注销了。结果合作方发现合同没履行完,想找公司,公司都没了,只能找股东。
我有个朋友李总,开贸易公司,跟供应商有笔30万的货款没结清。公司注销时,清算组觉得金额不大,先注销再说,没通知供应商。后来供应商起诉,法院判: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供应商未及时申报债权,清算组成员(李总和其他股东)在30万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李总气得直跳脚:公司注销证都拿了,怎么还要赔钱?法律可不认这个,《公司法》明确规定,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得赔!
老财税人提醒:注销前,合同这3件事必须做
说了这么多,到底怎么避免注销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的坑?我给大家掏心窝子建议3件事:
第一,注销前全面梳理合同。把所有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列个清单,跟对方一一沟通:是继续履行?还是提前解除?解除的话,违约责任怎么谈?别怕麻烦,这步省了,后面麻烦更大。
第二,清算组要懂法。很多清算组是股东自己当,不懂法律,该通知的债权人不通知,该处理的合同不处理。建议找专业财税或律师团队,至少把合同解除通知损失评估这些事做到位。
第三,保留好沟通证据。跟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微信记录、邮件、会议纪要都得留着。万一对方反悔,这些就是我没违约的证据。说实话,我见过太多老板口头说好了,结果对方翻脸不认人,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对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有何影响?服务见解
财务凭证不完整是企业注销时的隐形。很多企业觉得反正公司注销了,凭证丢了就丢了,但清算时若成本、收入凭证缺失,会导致资产不实、债务遗漏,进而影响合同违约责任的划分——比如对方主张可得利益损失,你却拿不出成本凭证,法院很可能全额支持对方诉求。更麻烦的是,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作为无形资产,若在注销时未作价处理,可能被认定为无偿转让,引发债权人追责,甚至股东需在知识产权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注销服务中,会重点梳理财务凭证完整性,对知识产权进行专项评估,确保清算合规,避免因小细节引发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