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几个港澳资企业的老板喝茶,聊到企业注销,个个唉声叹气。不是舍不得公司,是注销时一堆破事,尤其是商标权,跟关联方吵得不可开交。有个老板说,公司注销了,商标被兄弟公司拿走,一分钱没给,现在对方翻脸不认账,自己气得直跳脚。这种情况,我见的太多了。港澳资企业在内地发展几十年,不少都到了转型或退出阶段,注销时商标权纠纷几乎成了标配,处理不好,轻则影响清算进度,重则可能惹上官司,甚至被税务机关盯上。<

港澳资企业注销,如何处理关联方商标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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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纠纷,到底在吵啥?

港澳资企业注销时,商标权纠纷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商标归谁,二是商标值多少钱,三是有没有转移资产的嫌疑。别以为这些是小事,我见过一个小案子,公司注销时商标被关联方无偿拿走,结果债权人发现后,认为公司故意转移资产来逃避债务,直接把清算组和关联方一起告了,官司打了三年,最后不仅商标被判无效转让,清算组成员还得承担连带责任。说白了,商标这东西,看着是无形资产,处理不好就是定时。

最常见的场景是:港澳母公司在内地设了家子公司,子公司经营几年后注销,名下有个注册商标。母公司觉得这是我家的东西,直接拿走;但子公司的股东(可能是港澳母公司,也可能是其他投资者)就不乐意了:商标是子公司花钱注册的,凭什么你白拿?或者反过来,子公司注销时,商标被其他关联方(比如兄弟公司)低价收购,实际价值远高于转让价,导致公司资产流失,损害债权人利益。

清算组不作为?商标可能成烫手山芋

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得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公司财产、债权债务。商标作为公司的重要无形资产,清算组必须一视同仁,不能随便给关联方。但现实中,很多清算组要么不懂商标的重要性,觉得注销了就啥都没了,要么碍于关联方情面,直接送人情,结果后患无穷。

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香港A公司在内地设了B公司,B公司注销时,清算组是A公司派的人,直接把B公司的商标无偿划转给了A公司,连评估报告都没做。结果B公司有个债权人,一直没拿到欠款,后来发现商标被A公司拿走了,就起诉清算组转移财产。法院判决清算组的行为无效,要求重新评估商标价值,A公司得支付对价给B公司。你说冤不冤?清算组可能觉得都是自家兄弟,法律可不认这个兄弟情,只认程序正义。

所以啊,清算组的第一要务,就是把商标当成固定资产来对待——先盘点,再评估,最后按程序分配。别想着省事,省事的代价往往是更大的麻烦。

评估作价是关键,别让自家兄弟坑了自己

商标纠纷的核心,往往在于值多少钱。我见过最离谱的一个案子,某澳门公司注销时,商标评估价是50万,关联方以10万拿走,后来这个商标被第三方卖了500万。子公司的其他股东知道后,直接炸了,认为清算组和关联方串通低价转让,最后闹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介入后,不仅补缴了企业所得税,还罚了滞纳金。

评估作价这事儿,真不能马虎。根据《资产评估法》,商标评估得找有资质的机构,用科学的方法(比如市场法、收益法)。很多企业觉得找自家评估公司省事,结果评估价虚高或虚低,都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公允价值,引发纠纷。我建议企业,哪怕关联方再亲,也得找第三方机构评估,报告出来后,所有关联方签字确认,这样后面才不容易扯皮。

评估也不是万能的。有些商标可能刚注册,没产生实际收益,评估价可能很低;但有些商标虽然没经营,但品牌知名度高,潜在价值很高。这时候就需要清算组结合市场情况、商标使用记录、行业前景等综合判断,实在不行,就请专业律师和评估机构一起会诊,别拍脑袋决定。

有协议按协议,没协议就打官司?别急,还有缓冲地带

如果关联方之间关于商标归属有书面协议,那最好按协议办就行。但很多港澳资企业,尤其是家族企业,内部管理比较随意,商标归属可能只有口头约定,甚至没约定。这种情况下,纠纷就来了:到底归谁?

我处理过一个案子,香港母公司和内地子公司没签商标归属协议,子公司注销时,母公司主张商标归自己,子公司股东主张商标归子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最后法院怎么判的?法院看商标是谁注册的、谁实际使用、谁为商标投入了成本。子公司注册了商标,也实际使用了几年,虽然母公司提供了技术支持,但没证据证明商标归母公司,所以最后判决商标归子公司剩余财产,母公司要想拿,得支付对价。

所以啊,没协议的时候,法院会看实际投入和使用情况。但打官司费时费力,我建议企业还是尽量协商。实在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商标作价入股或者许可使用的方式,比如关联方支付许可费使用商标,或者用商标作价投资到其他公司,这样既能解决归属问题,又能让商标继续产生价值,总比一拍两散强。

跨境关联方?法律差异得提前摸清楚

如果是港澳母公司和内地子公司之间的商标转移,还得考虑跨境法律差异。比如香港《公司条例》对清算程序的要求,和内地《公司法》就不太一样;澳门的知识产权法律,也可能和内地有差异。我见过一个案子,香港母公司要求子公司注销前把商标转到香港,结果没走内地商标局的转让程序,导致转让无效,商标还是归子公司,母公司啥也没拿到。

跨境转移商标,必须同时符合内地和港澳两地的法律。比如,根据内地《商标法》第42条,注册商标转让得向商标局申请,核准后才生效;香港的商标转让,可能需要向香港知识产权署登记。两边程序都得走,少一步都可能出问题。跨境转让还涉及税务问题,比如内地企业转让商标,可能要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一般纳税人6%)、企业所得税(25%);香港企业从内地取得商标转让所得,也可能需要在内地缴税,具体得看税收协定和实际情况。这部分我建议企业一定要找专业的税务顾问和律师,别自己瞎琢磨,跨境税务处理不好,补税加罚款,可能比商标本身还贵。

加喜财税: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商标权处理风险几何?

财务凭证不完整,对企业注销及商标权处理的影响往往是致命的。比如商标注册时的费用支出、后续维护成本、市场推广费用等凭证缺失,会导致商标评估价值缺乏依据,税务机关可能直接按核定征收处理,补税罚款;若商标转让协议中交易价格与评估价值差异过大,又无合理说明,极易被认定为关联交易不公允,引发税务稽查。加喜财税专注企业注销及知识产权处理,通过专业梳理财务凭证、合规评估商标价值、设计最优转让方案,帮助企业规避因凭证缺失导致的商标权纠纷及税务风险,确保企业顺利注销,知识产权合规处置。详情可访问加喜公司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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