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今天聊个实在的话题:现在企业注销越来越方便了,简易注销承诺制一推,很多老板觉得终于不用跑断腿了。签个承诺书,说没债权债务,就能快速拿注销通知书,听着多美。但问题来了——要是企业注销前,手里还有没解除的合同怎么办?对方不认这个承诺,找上门来算账,这方便背后是不是藏着雷?我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因为这事栽跟头的老板,今天就跟大伙儿掰扯掰扯,简易注销承诺制下,合同解除纠纷到底该怎么处理。<

简易注销承诺制下,如何处理合同解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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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甩手掌柜到背锅侠:股东责任的边界在哪里?

先给大伙儿捋捋简易注销承诺制是啥。简单说,就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户,不用再登报45天等没人反对,也不用提交繁琐的清算报告,只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承诺无债权债务或已清偿完毕,就能申请注销。2022年《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这政策更是全面推开,确实让不少企业轻装上阵。

但承诺这东西,法律上可不是说说而已。我去年遇到个客户,老张,开家小型食品加工厂,因为疫情想关门。会计告诉他简易注销快,老张也没细想,在网上勾选无债权债务,提交了承诺书。结果注销刚办下来,之前给他供包装材料的王姐找上门了——说还有3万块钱的货款没结,现在厂子没了,钱找谁要去?

老张当时就懵了:我都注销了,还找我干啥?再说承诺书上写了没债务啊!我告诉他,老张啊,你这想法太天真了。简易注销确实简化了流程,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写得明明白白:市场主体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也就是说,你承诺没债务,但真有没解除的合同,承诺就是假的,得担责。

后来王姐把他起诉到法院,法院怎么判的?因为老张作为股东,在简易注销时做了虚假承诺,导致王姐的债权无法实现,判决老张在承诺范围内(也就是3万货款)承担赔偿责任。你说冤不冤?本来想省事,最后倒贴钱还惹了一肚子气。这种案例我见得多了,老板们总觉得注销=万事大吉,殊不知签承诺书那一刻,责任就焊在身上了。

合同解除纠纷的重灾区:这三类坑最容易踩

说实话,简易注销遇上合同纠纷,不是偶然。我总结了一下,最容易出问题的就三类合同,老板们注销前可得盯紧了:

第一类,是正在履行的买卖/服务合同。比如你跟客户签了供货合同,交了一半货,尾款还没收,或者你租着别人的厂房,租期还没到,这些合同都没解除,企业就注销了,对方能不找你?我前年帮一个做服装批发的客户做注销,老板娘说所有账都结清了,结果查到最后发现,她跟一家快递公司还有一年的快递服务合同,每月固定付运费,她以为不用了就行,结果快递公司起诉她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赔偿违约金。最后不光赔了钱,注销流程也被工商部门叫停了,重新来过。

第二类,是隐性债务合同。这种最隐蔽,比如企业给别的公司做了担保,自己都没意识到;或者之前跟员工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还没付清;甚至还有老板把公司房子租给自己亲戚,租金没开发票,账面上没体现,但合同还在。我有个客户做建材的,注销时承诺没债务,结果半年后,之前他担保的一家小公司破产,银行找他承担连带责任,他这才想起来10年前给朋友的公司做过担保,早忘到脑后了。这种隐性债务,简易注销时根本排查不到,但一旦爆发,股东跑都跑不掉。

第三类,是已履行但未结清的合同。比如你装修了办公室,装修公司做完活,你验收合格了,但工程款还差5万没付;或者你请律师打官司,律师费还没结清。这些合同虽然履行完了,但债权债务关系还在,你承诺无债权债务就是假的。我见过最离谱的一个老板,跟供应商说下个月结款,结果转头就办了简易注销,供应商直接把他告了,法院判决企业未清偿债务即注销,股东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最后股东不仅还了钱,还被列入了失信名单。

未雨绸缪:企业注销前必须做的合同体检

那问题来了,既然简易注销有这些坑,难道企业就不能方便注销了?当然不是,关键在于提前排查。我给老板们提个醒,注销前务必做一次合同体检,别等注销了再后悔。

第一步,把所有合同翻个底朝天。不管是在电脑里的电子合同,还是抽屉里的纸质合同,只要是公司名义签的,都得拿出来看。重点看三个点:合同有没有到期?有没有没履行完的义务?对方有没有没结清的款项?别嫌麻烦,我见过有老板注销时漏了一份10年前的设备维修合同,结果维修公司拿着合同找他要质保期内的维护费,你说坑不坑?

第二步,分类处理未了合同。能协商解除的,赶紧跟对方谈。比如买卖合同,没交货的赶紧退款,没收货的赶紧付钱;服务合同,没履行的协商终止,该付违约金的也别拖着。我有个客户做餐饮的,注销时发现跟食材供应商还有5万的尾款,供应商不同意解除合同,客户就主动提出多付2000元补偿款,双方签了《解除协议》,供应商出具债权已结清的证明,这才顺利注销。记住,花钱消灾有时候比打官司划算。

第三步,千万别漏通知。很多老板以为合同解除了我自己知道就行,大错特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的效力。不管是解除合同还是确认债务已清偿,最好都让对方签个书面确认,或者通过EMS寄送《解除通知书》,保留好寄送凭证。我见过一个老板,口头跟供应商说合同解除了,钱不用给了,结果供应商转头就起诉他拖欠货款,因为他拿不出任何通知过对方的证据,最后法院判他败诉。

要是注销前没处理好,企业已经注销了怎么办?也不是没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只要你注销时没清算清楚合同债务,债权人就能直接找股东算账,股东想跑都跑不掉。

写在最后:承诺不是免责金牌,责任才是安全带

说实话,简易注销承诺制是个好政策,它让小微企业退出市场更灵活,也减少了僵尸企业的堆积。但方便不代表免责,承诺书上的每一个字,都是法律责任的催命符。我见过太多老板因为轻视承诺,最后从老板变成老赖,实在不值。

所以啊,各位老板,注销前别光想着省事,先把合同捋清楚,把债务处理好,该协商的协商,该通知的通知。实在搞不明白的,找专业财税顾问或者律师问问,花点小钱,避免大坑。毕竟,企业注销不是终点,把责任尽到了,才能安心开始下一件事。

对了,现在很多企业注销时容易忽略两个问题:一是财务凭证不完整,比如发票丢了、账目对不上,导致无法证明债务已清偿,引发纠纷;二是知识产权没处理,比如商标、专利还在公司名下,注销后要么被闲置,要么被别人抢注,反而成了后续麻烦。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处理企业注销时,特别注重这两点:一方面帮企业梳理财务凭证,补全缺失资料,确保债务清偿有据可查;另一方面协助企业提前处置知识产权,要么转让要么注销,避免隐性资产变成定时。毕竟,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负责任地离开,把细节做到位,才能真正实现轻松注销,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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