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老王,在财税圈干了20年,经手的企业注销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最近总有老板问我:王老师,我公司要注销了,手里还有几个专利,这专利权注销是不是得去劳动局跑一趟?每次听到这个问题,我都忍不住想笑,又有点心疼——心疼老板们对注销流程的陌生,也心疼他们可能因此走弯路。今天我就以20年的实战经验,跟大家好好掰扯掰扯:企业注销时,专利权到底要不要去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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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明白:企业注销和专利权注销,根本不是一回事
说实话,很多老板把企业注销和专利权注销混为一谈,这就像把人去世和处理房产当成一件事一样,逻辑上就跑偏了。企业注销,是整个法人资格的消失,相当于人没了;而专利权注销,只是企业这个人手里的一项资产(房产)的处理方式,可能是卖掉、赠给别人,或者直接不要了(注销)。
根据《企业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注销前必须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通知债权人……你看,清算的核心是钱和债,而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属于财产的一部分,需要清算组决定怎么处理——是转让变现?还是放弃注销?这跟劳动局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劳动局是管啥的?简单说,就是管人的事:劳动合同、社保、工伤、工资纠纷这些。专利权是资产,不是劳动关系,自然不用找劳动局。
专利权注销,到底该找谁?我见过太多老板跑错地方
那专利权注销该找谁?答案很简单: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地方代办处)。但现实中,我见过太多老板因为不懂,要么放着不管,要么瞎跑冤枉路。
记得有个做机械加工的老板,老李,公司注销时手里有3个实用新型专利。他跟我说:王老师,专利这东西麻烦,听说要交材料,我干脆让会计放着,等工商注销完再说。结果呢?公司注销后,专利权因为没及时办理转移或注销,被系统默认为无主财产,两年后老李想自己用这个专利技术重新创业,一查,专利早就被宣告无效了!为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四条,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老李公司注销后,没人再记得交年费,专利自然没了——想用?晚了!
还有个更离谱的,张总,公司注销时专利不想用了,听人说注销要去政府部门,直接带着专利证书跑到劳动局,窗口大姐一脸懵:您这专利证,我们这儿不收啊。张总还不信,非说你们管员工,专利是员工发明的,得你们批。后来我告诉他,专利权属是看《专利登记簿》上的权利人,只要公司是权利人,想注销直接去知识产权局填《专利权注销申请表》就行,跟员工没关系,更不用劳动局点头。
什么情况下,企业注销可能会擦边劳动局?99%的老板用不上
可能有老板会问:那万一我的专利是员工发明的,算职务发明,注销时员工找我要补偿,是不是得去劳动局?哎,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虽然专利权注销本身不用去劳动局,但如果涉及职务发明的权属纠纷或补偿问题,确实可能需要劳动局介入调解。
我经手过一个案例:某科技公司研发小王,在职期间申请了一个发明专利,公司作为专利权人。后来公司经营不善要注销,清算组想把专利注销掉,小王不干了,他说这专利是我熬夜搞出来的,公司没给我额外奖励,现在注销了专利就没了,我得补偿。清算组觉得专利是公司资产,跟你没关系,双方吵起来,小王直接去劳动局投诉公司侵犯职务发明人权益。
劳动局介入后,先调取了小王的劳动合同、研发记录、专利申请文件,发现确实属于《专利法》第六条规定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最后劳动局组织调解,清算组同意给小王一次性补偿2万元,专利权则转让给公司股东(原股东承接),才顺利解决了纠纷。
但我要强调:这种情况是例外中的例外!绝大多数企业的专利要么是购买的,要么是研发时明确约定权属归公司的,根本不会涉及员工纠纷。就算有纠纷,也是劳动争议,需要劳动局调解或仲裁,而不是专利权注销的必经流程。换句话说,劳动局管的是人的矛盾,不是专利的注销。
企业注销,劳动局真正要管的是这些人的事,别搞错了!
既然专利权注销不用去劳动局,那企业注销时,劳动局到底要我们做什么?作为财税老炮,我必须给老板们划重点:劳动局要管的,是员工安置和社保清缴,这两件事没处理好,企业注销寸步难行!
我见过最惨的案例,是一家餐饮连锁店,老板觉得反正店都要关了,员工工资随便结点,社保也别缴了。结果呢?员工集体投诉到劳动局,劳动局一查,公司账上没钱,但老板个人名下有房有车,直接裁定老板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仅工资、社保得补缴,还被罚款5万,工商注销流程也被卡了半年——就为了省几万块社保钱,搭进去更多,值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注销相当于法人破产,所以必须:①结清员工工资;②支付经济补偿金(N或N+1,根据工作年限);③清缴社保、公积金。这些事搞定后,劳动局会出《无欠薪证明》,没有这个证明,工商局根本不给办注销。
给老板的避坑指南:企业注销+专利权处理,分三步走
说了这么多,到底怎么操作?我给老板们总结个三步走流程,记住这几点,保证不走弯路:
第一步:先处理人的事,搞定劳动局。
成立清算组后,立刻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结清工资、补偿金,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清缴社保。拿到《无欠薪证明》和《社保清缴凭证》,这是通行证,没有这个后面全白搭。
第二步:再处理专利的事,去知识产权局。
拿着公司营业执照(注销前还是有效的)、清算组决定、专利证书,去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或代办处提交《专利权注销申请》。如果专利想留着,可以办专利权转移,转让给股东或第三方;如果不想用了,直接注销,省得后续交年费。记住:专利注销后,权利就没了,想用只能重新申请,所以别轻易注销!
第三步:最后才是工商注销,收尾工作别马虎。
拿到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权注销证明》(或转移证明),连同税务、社保的清税证明,一起交给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至此,企业才算真正寿终正寝。
上海加喜财税: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有何影响?
作为财税从业者,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财务凭证不完整,在注销时栽跟头,尤其是知识产权这类无形资产。专利权的研发、购买、维护,都需要完整的财务凭证支撑——比如研发费用的发票、合同、研发人员工资表,专利购买的转让合同、付款凭证,年费的缴费记录等。如果这些凭证丢了、不全,清算时专利的价值就无法准确评估,可能导致两个严重后果:一是税务部门不认可,认为专利价值虚高,要求补税;二是专利权在注销时无法办理转移或注销,成为悬置资产,影响企业整体注销进度。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建议企业提前规范财务,建立知识产权台账,保留好所有相关凭证,确保注销时知识产权处理顺利,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