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我帮一个老客户处理后事——他开了十年的火锅店,因为后厨卫生问题被吊销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整个店直接关门大吉。本以为就是清算资产、遣散员工的事,结果没过两天,合作了五年的活动策划公司找上门,拿着一沓加班单据说要结款:你们店周年庆、节假日搞活动,我们团队连续加班加点做方案、布置场地,现在店没了,工资总得给吧?当时老板就懵了:他们又不是我员工,只是合作方,这加班工资也得认? <

餐饮公司许可证被撤销,如何处理与合作伙伴的加班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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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其实挺典型的。餐饮行业这几年风高浪急,许可证被撤销不是小概率事件——可能是食品安全不达标,可能是消防不过关,也可能是经营地址变更没及时备案。一旦许可证没了,公司往往陷入半死不活的状态:员工遣散、供应商催款、合作伙伴扯皮,而加班工资这事儿,尤其容易扯皮。毕竟,合作伙伴和员工不一样,法律关系复杂,加班认定、计算标准、支付主体,每个环节都可能踩坑。今天我就以20年财税老炮儿的经验,跟大家聊聊这事儿到底该怎么处理。

先搞清楚:合作伙伴到底是谁?

要解决加班工资问题,第一步不是急着算钱,而是先搞清楚合作伙伴和你的公司到底是什么法律关系。这直接决定了他们有没有权利要加班工资,以及该跟谁要。

我见过不少餐饮老板,总觉得合作就是一起干活,签个简单的合作协议就行,结果真出事了,才发现关系没理清。比如去年上海那家连锁快餐的李老板,被吊销许可证后,合作的外卖配送平台拿着三个月的加班配送费单子来。李老板觉得:我们只是按单给配送费,哪管他们加不加班?结果一查合同,发现当初签的是劳务外包,配送平台的骑手其实是外包公司的员工,但外包公司在合同里明确写了因甲方(餐饮公司)临时增加订单导致的加班,费用已包含在单价内。最后法院判下来,餐饮公司不用额外付加班工资——因为合同里约定清楚了。

反过来,如果合作伙伴是个人承包或者临时帮工,那情况又不一样。比如杭州有个中餐馆,被吊销许可证后,有个长期合作的兼职厨师拿着加班记录来要钱,说周末帮忙研发新菜、节假日帮忙顶岗,都是加班。这时候就得看双方有没有书面约定,有没有实际的管理关系——比如厨师有没有固定上下班时间、有没有接受餐馆的考勤管理、工资是按月结还是按次结。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事实劳动关系,那加班工资就得按《劳动合同法》来算;如果是承揽关系,比如只是按项目付钱,那加班工资可能就不支持了。

第一步:翻出所有合作协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理清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外包关系,处理方式天差地别,千万别想当然。

许可证没了,工资还得付吗?法律上怎么说?

理清关系后,接下来就是最核心的问题:许可证被撤销了,公司还欠着合作伙伴的加班工资,到底要不要付?

这里得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还没注销,只是许可证被撤销;另一种是公司已经进入注销流程,甚至已经注销了。

先说第一种:公司还在,只是没许可证了。这时候,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还在,欠的债(包括加班工资)理论上得还。但关键是,加班工资是不是合法债务?这就得看加班事实和计算标准了。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但注意,这条规定主要是针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如果是合作伙伴,比如外包公司的员工,那加班工资的支付主体其实是外包公司,餐饮公司最多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餐饮公司找活动公司做开业活动,活动公司员工加班,后来餐饮公司没付尾款,活动公司起诉时不仅要尾款,还要加班工资。最后法院判:加班工资是活动公司支付给员工的,餐饮公司只要按合同付活动公司的服务费就行,不用直接付加班工资——除非合同里明确写了餐饮公司承担员工的加班费用。

第二种情况:公司已经注销了。这就麻烦了。根据《公司法》,公司注销前必须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处理未了结债务。如果清算组没通知已知债权人,或者没在报纸上公告,导致债权人没来得及申报债权,那么股东可能要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问题是,合作伙伴的加班工资能不能算未了结债务?

我见过一个极端案例:深圳有个餐饮公司,许可证被撤销后,老板直接跑路,公司没清算就注销了。结果合作的广告公司拿着加班单据起诉,发现公司没了,只能起诉股东。法院最后判股东在未清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因为广告公司能证明加班事实和合作关系,且公司注销时没通知他们。

如果公司还没注销,赶紧查账、理债务;如果正在注销,清算组必须发通知,合作伙伴的加班工资如果合法,就得列入债务清单;如果已经注销了,只能找股东碰运气,但前提是能证明债务真实存在。

钱不够?这几个办法或许能救急

现实中,餐饮公司许可证被撤销,往往资金链已经断了,哪有钱付加班工资?这时候别慌,试试这几个办法:

第一,协商分期或打折。 我跟很多老板说过,真到这一步,硬扛不如软谈。合作伙伴也知道公司可能没钱,与其耗着打官司(赢了也拿不到钱),不如协商分期付款,或者打个折一次性结清。去年有个火锅店老板,被吊销许可证后欠活动公司8万加班费,一开始想赖,后来我劝他:活动公司跟你合作五年,关系不错,你分期付,每月1万,分8个月,他们可能就答应了;你要是不付,他们起诉,法院查封你剩下的设备,更亏。最后果然协商成功了。

第二,查查有没有保险能赔。 有些餐饮公司会买雇主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如果合作伙伴的加班是因为餐饮公司临时安排的工作(比如突然加场活动),且事故发生在保险范围内,或许能找保险公司理赔。不过这个比较复杂,得看保险条款,最好让律师帮忙看看。

第三,用剩余资产抵债。 如果公司还有设备、库存、甚至商标权这些资产,可以和合作伙伴协商,用资产抵一部分工资。比如有个快餐店被吊销许可证后,欠外卖平台5万加班费,平台同意用店里的厨房设备抵3万,剩下的2万分期付——设备虽然折价,但总比拿不到强。

第四,别逃债,小心刑事责任。 有些老板觉得公司注销了就没事,或者偷偷转移财产,这风险太大了。如果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就算合作伙伴不是员工,但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老板可能要坐牢。我见过一个老板,因为欠外包公司员工工资(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被判了8个月,出来后公司彻底黄了,得不偿失。

最后一句大实话:预防比处理重要100倍

说了这么多,其实最想跟餐饮老板们说的是:与其事后扯皮,不如事前把合作和加班的坑填平。

我见过太多老板,合作时只想着省钱,签合同随便找个模板,口头约定到时候再说,结果真出事了,才发现自己跳进坑里。比如,和外包公司合作,一定要在合同里写清楚加班费用的承担方加班的认定标准结算方式;和个人合作,最好签书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时间、报酬,避免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平时保留好考勤记录、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万一真有纠纷,这些都是证据。

毕竟,餐饮行业现在不容易,许可证是命根子,一旦没了,能保住资产、减少纠纷,就算赢了。别让加班工资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服务见解

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不规范,往往是餐饮公司许可证被撤销后陷入纠纷的重灾区。很多老板觉得反正要注销了,凭证随便处理,殊不知,缺少成本发票、工资流水、合作协议等关键凭证,不仅可能导致税务风险,更会让合作伙伴的加班工资等债务失去核依据,最终在清算或注销时埋下隐患。企业注销时若未妥善处理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可能面临被他人抢注或侵权风险,甚至影响股东个人信用。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建议,餐饮企业应提前规范财务核算,完整保留合作合同与支付凭证,并在注销前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债务清理与知识产权评估,确保企业退出时干净、彻底,避免后续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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