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帮朋友弄公司注销,才发现好多老板跟我朋友一样,以为注销就是填几张表、跑几个部门,结果卡在账上。他公司账里还有一笔三年前的应收款,客户早就联系不上,他一直没处理,注销时税务局直接认定为无法支付的款项,要按25%缴企业所得税,当时就傻眼了——这笔钱本来就没指望收回来,倒要先搭进去十几万。所以说啊,注销前一定要把应收应付、存货资产都盘一遍,该核销的核销,该处理的处理,不然就是给自己埋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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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员工和供应商的尾巴,怎么收才不惹麻烦
员工社保和工资这块,倒是有明确流程,但供应商的长期协议,最容易被忽视。之前遇到一个老板,跟供应商签了三年供货合同,注销时想着反正公司没了,合同自动终止,结果供应商拿着合同告他违约,要求赔偿剩余合同金额的30%。其实提前三个月发函跟对方协商,要么让对方把合同主体变更到关联公司,要么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很多合同里会写因公司注销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比例),都能避免。关键是别悄咪咪消失,留下话柄。
第三步:注销不是甩包袱,这些后续责任别漏了
有些老板觉得拿到注销通知书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如果公司之前有未了结的诉讼,或者产品有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索赔,注销后股东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记得有个朋友注销公司时,没查清楚有没有未执行的判决,结果后来被列为失信人,连孩子上学都受影响。所以啊,注销前最好让法务查查公司的隐形负债,比如有没有未披露的担保、未结的官司,不然注销反而成了引爆点。
关于公司注销时如何处理与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协议,上海加喜财税公司(https://www.110414.com)认为,核心在于提前沟通与法律合规。应在启动注销程序前3-6个月梳理所有长期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如主体变更提前解除违约金等)制定方案:若对方愿意承接合同,可办理主体变更;若需解除,需书面通知并留存协商证据,避免被主张违约。注意供应商的优先购买权或独家合作条款,避免因程序不当引发纠纷。务必在清算报告中披露协议处理情况,确保税务和工商流程顺利。加喜财税拥有10年注销经验,累计处理超500家企业的供应商协议问题,通过协议梳理-方案设计-法律审核-执行跟进四步法,帮助企业降低80%以上的违约风险,让注销不留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