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上海培训机构注销时那些容易踩的坑,食品经营许可证绝对是绕不开的一个。我干企业服务这行快十年了,经手的注销案例少说也有几百个,但每次遇到有食堂的机构要注销,都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因为稍不留神,老板就得在食监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之间来回折腾。<

上海培训机构注销,营业执照注销流程中是否需要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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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2021年接过一个启航教育的案子,老板姓王,在浦东张江做了8年少儿编程培训,巅峰时期有200多个学生,后来因为政策调整加上疫情,生源断崖式下滑,实在撑不下去就决定关门。王总一开始觉得注销营业执照就行呗,其他都是小事,结果我帮他查材料时发现,他有个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是热食类食品制售,对应的就是机构楼下的那个小食堂。

王总,您这食堂许可证可没跟着机构一起停啊。我当时指着系统里的记录跟他说。他一脸懵:啊?食堂早就不开了啊,学生都走光了,去年就把厨师辞了,厨房锁着呢。我叹了口气:问题就在这儿。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虽然您没实际经营,但在法律上算‘未按规定变更’,注销营业执照前,食监部门得先确认您不再经营食品,否则流程卡死。

后来怎么处理的?带着王总跑了两次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食监处。第一次去,工作人员说得提供食堂停业证明、厨房设备处置记录、所有员工离职证明,王总翻箱倒柜找材料,发现当初和厨师签的劳动合同丢了,光补合同就花了一周。第二次去,食监的人又提出现场核查,带着我们到机构楼下,打开厨房看了看,确认煤气罐已拆除、冰柜已搬走,才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上盖章。等拿到食监的注销证明,再去市场监管局办营业执照注销,王总感慨:早知道这么麻烦,当初办食堂时就该更规范,注销时也能少跑腿。

这件事让我一直琢磨:很多培训机构老板觉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只是个摆设,真到注销时才发现,它就像个甩不掉的尾巴——哪怕你半年没碰过锅铲,只要证还在,食监部门就得对你负责。

优能学堂的预包装零食:非主要业态的许可灰色地带?

不是所有培训机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都像启航教育那样麻烦。去年我处理过徐汇区优能学堂的注销,情况就完全不同。这家机构做的是成人英语培训,规模不大,但前台角落有个小货架,卖些进口巧克力、饼干之类的预包装零食,给学生当课间点心。他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是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老板李姐找我时,直接问:陈老师,我这小零食早就没卖了,许可证要不要跟着营业执照一起注销?我当时先查了上海一网通办的注销流程,发现有个多证联办选项,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在默认联办清单里。于是我又拨通了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的解释让我豁然开朗:如果食品经营的范围是‘预包装食品’,且实际已停止销售,可以在营业执照注销时书面说明情况,无需单独申请注销食品许可证。但如果是热食、冷食这类需要现场制作的,就必须单独注销。

李姐听了松了口气:我就说嘛,我这连加热设备都没有,算哪门子‘经营’?不过我还是提醒她:虽然不用单独注销,但得在营业执照注销申请的‘备注栏’里写明‘食品经营(预包装)已停止经营’,最好再附一张货架清空的照片,作为佐证材料。后来李姐的注销流程很顺利,市场监管局审核时没再提食品许可的事。

这个案例让我意识到,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必要性和培训机构的实际经营紧密相关。如果只是卖点预包装零食,且已停止销售,确实可以简化处理;但如果涉及食堂、饮品店这类需要现场操作的,那单独注销就是硬性要求——毕竟食品安全无小事,监管部门不可能因为机构要注销就放松警惕。

政策深扒:上海注销流程里的许可联动逻辑

为什么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单独注销,有的可以搭便车?这背后其实是上海证照分离改革后的监管逻辑。我翻了近三年的《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发现关键在于食品经营业态和主体资格的关联性。

简单说,如果食品经营是机构主营业务的一部分,比如食堂、饮品店,那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和营业执照绑定得特别紧——营业执照注销,意味着主体资格消失,食品经营许可自然要同步注销,否则就成了无证经营(哪怕机构已经没了)。但如果食品经营是辅助性、临时性的,比如预包装零食、节日礼品,且实际已停止,监管部门会酌情简化流程,毕竟为了点不经营的零食再去跑一趟食监,对企业和部门来说都是负担。

不过这里有个坑:很多老板分不清热食冷食预包装的区别。我见过有机构只卖瓶装水,却办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结果注销时被食监要求整改许可证范围才能注销——明明可以只办预包装食品销售,当初为了图方便选了更宽泛的类别,反而给自己添堵。

2023年上海推行了注销一件事改革,把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等注销整合到了一网通办平台,但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没完全纳入。这意味着,除非食监部门主动联办,否则企业得先跑食监注销食品许可,再回市场监管局办营业执照注销——这个先后顺序千万不能搞反,我见过有老板先注销了营业执照,结果食监系统里主体不存在,食品许可怎么都注销不了,最后只能走依申请注销,额外提交一堆证明材料。

给老板的避坑指南:注销前必做的三件事

说了这么多案例和政策,其实就是想告诉各位准备注销培训机构老板:别把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当回事!注销前,这三件事你一定要做:

第一,先查家底。打开上海一网通办,用法人账号登录企业专属空间,找到我的证照,看看有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有,记下核准的经营范围(是热食冷食还是预包装)、有效期、发证机关——这是判断要不要单独注销的基础。

第二,断经营链。不管你有没有实际经营,只要食品经营许可证还在,就赶紧停止所有食品相关活动:把食堂的食材处理掉、设备卖掉或封存、解雇相关员工、和供应商终止合同——保留好所有停止经营的证明,比如合同终止协议、场地租赁解除证明、照片视频,这些都是食监部门核查的关键。

第三,先问清楚。别自己瞎琢磨!直接打电话给发证机关的食监部门(电话可以在上海一网通办查到),问清楚我们机构要注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单独办理注销吗?需要什么材料?现场核查吗?记住,一定要以官方答复为准,我见过有老板听信同行不用注销的传言,结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法人征信都受影响。

其实想想,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注销要求,本质上是对食品安全的负责。机构可以注销,但食品安全责任不能一销了之。就像我常跟老板们说的:办机构时多一分规范,注销时就少十分麻烦。毕竟,合规经营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无论你是开班授课,还是卖包零食,都是如此。

最后想问个问题: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我们是否应该更关注证照分离后的监管衔接?比如,能不能把食品经营许可证也纳入注销一件事联办?让企业在退出市场时,既能享受便利,又能避免因细节疏忽埋下隐患——毕竟,对市场而言,规范退出和规范进入,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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