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下午 <

上海RO注销,公司如何处理公司商标许可转让纠纷诉讼仲裁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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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地点:上海陆家嘴某茶馆包间

访谈对象:陈建国(资深财税与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专家,拥有30年企业重组与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经验,曾任上海某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多家跨国企业财税顾问)

访谈人:《企业观察》记者 林薇

【场景描述】

包间内飘着龙井的清香,陈建国老师穿着一件深灰色休闲西装,手里捧着保温杯,杯身印着税月如歌四个字。小林啊,坐坐坐,喝茶。他笑着招呼,眼角的皱纹里藏着岁月沉淀的从容。记者注意到,他的办公桌上摊着几份泛黄的《商标法》修订草案,旁边还有一叠标注密密麻麻的案例卷宗。最近上海RO注销的多,商标纠纷跟着往上冒,这不,刚开完一个电话会议。他抿了口茶,开门见山。

【访谈实录】

问题一:陈老师,最近很多上海企业反映RO(代表处)注销时容易遇到商标许可转让纠纷,您能先简单说说,RO注销和商标许可转让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吗?

陈建国:(放下保温杯,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 这个事儿啊,得从根子上看。RO,也就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处,它本身不具备法人资格,说白了就是个联络站。但很多跨国公司为了打开中国市场,会把商标授权给RO或者关联的中国公司使用。现在上海RO注销潮一来,问题就来了——商标许可合同还没到期呢?许可费没结清呢?被许可方还在用商标呢?这就像两个人合租的房子,突然一个人要退租,家具(商标)归谁、押金(许可费)怎么退,肯定要掰扯清楚。

我上周刚接了个案子,一家德国机械公司的RO要注销,他们把商标授权给了上海一家代理商。RO注销前,德国公司单方面通知代理商要终止许可,代理商不干了,说我投入了这么多市场推广,商标是带我的客户走的,现在你收回商标,我的损失谁赔?你看,这就是典型的RO注销时商标权属不清、许可关系未妥善处理的坑。

问题二:那在您接触的案例里,这类纠纷最常见的争议点是什么?比如是许可费没结清,还是被许可方拒绝配合转让?

陈建国:(咧嘴一笑,露出整齐的牙齿) 争议点啊,就跟咱们吃火锅一样,锅底不同,涮出来的菜也不一样。但要说最常见的,无非这么几块:

第一,许可费结算扯皮。RO注销时,双方往往对剩余许可期怎么算市场推广费要不要分摊吵得不可开交。我见过一个更绝的,被许可方说你们RO注销导致我客户流失,我得赔钱,许可方说是你没达到销售目标,我该扣你钱。最后对账对到半夜,发现连发票开没开都说不清楚。

第二,商标带病转让。有些RO注销前,想把商标转让给关联公司,结果发现商标早就被质押了,或者被许可方偷偷拿去做了新的商标注册,根本没法转让。这就好比你把租来的房子想卖掉,结果房东早就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了,能不闹纠纷吗?

第三,优先购买权被忽视。很多商标许可合同里会写许可方转让商标时,被许可方有优先购买权。但RO注销时,外国公司急着走流程,直接把商标卖给了第三方,被许可方知道后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说你侵犯了我的优先购买权。这种案子,最后往往因为程序瑕疵,许可方得从头再来。

问题三:如果遇到被许可方不配合,企业应该先尝试调解还是直接诉讼?您一般会建议客户走哪条路?

陈建国:(端起保温杯吹了吹茶叶,眼神变得严肃) 这个事儿啊,不能一概而论。我常说调解是'和气生财',诉讼是'两败俱伤',但有时候,'和气生财'也得看对方讲不讲道理。

我会建议客户先走三步走:第一步,核对合同。把商标许可合同、补充协议、往来邮件都翻出来,看看里面有没有关于RO注销时商标处理的约定。很多企业吃的就是合同没写清楚的亏,比如只写了许可期限至2025年,没写RO注销时合同是否自动终止,那麻烦就大了。

第二步,友好协商。找个中间人,比如行业协会或者专业的调解机构,坐下来谈。我去年处理过一个案子,日本公司的RO要注销,被许可方是家上海国企,双方僵持了三个月。后来我建议他们找上海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把《商标法》第54条念给他们听——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继续使用商标,双方这才坐下来谈,最后达成了被许可方支付一定费用,获得6个月过渡期的协议。

第三步,法律手段。如果对方就是油盐不进,那只能诉讼或仲裁了。但这里有个关键点:看合同里有没有仲裁条款。如果有,必须仲裁,不能起诉;如果没有,才能去法院。我见过一个企业,合同里明明写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结果他们直接去上海浦东法院起诉了,法院不受理,白白耽误了三个月。

问题四:仲裁和诉讼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您觉得各有什么优劣?有没有什么场景下必须选仲裁?

陈建国:(身体微微前倾,双手交叉放在桌上) 仲裁和诉讼啊,就像中医和西医,各有各的打法。

仲裁的优势在于快和保密。仲裁员一般都是懂法律又懂行业的专家,处理商标纠纷时能抓住重点。我去年代理过一个案子,涉及德国公司的商标价值评估,仲裁庭直接指定了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专家,三个月就出了裁决,比诉讼快了一半。而且仲裁是不公开的,对跨国企业来说,商标纠纷涉及商业秘密,保密很重要。

诉讼的优势在于强制力和上诉机会。法院的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赔钱,可以查封、扣押财产。而且对一审判决不服,还能上诉到二审。但诉讼周期长,一审、二审加上执行,没个一年半载下不来,而且公开审理,容易把企业底细都抖出去。

必须选仲裁的场景,其实很简单——合同里写了仲裁条款。这是约定优先原则,白纸黑字写着,想改都改不了。我见过一个企业,RO注销时对方不配合,他们觉得仲裁太贵,想偷偷去法院起诉,结果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最后不仅输了官司,还承担了对方的律师费。这就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问题五:您刚才提到从根子上看,那在您看来,这类纠纷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企业前期合同没签好,还是RO注销流程本身有问题?

陈建国:(靠在椅背上,长长舒了口气) 这个事儿啊,根本原因就俩字:脱节。

一是财税与法律脱节。很多企业让财务人员签商标许可合同,财务只关心钱怎么收,不关心权怎么属。比如合同里没写RO注销时商标许可是否终止,导致注销时双方对能不能继续用商标各执一词。我见过一个更离谱的,财务把商标许可费写成了市场推广费,结果税务稽查时被认定为虚开发票,企业不仅补了税,还被罚款。

二是国内流程与国际惯例脱节。很多跨国公司总部在德国、美国,他们的商标管理制度很完善,但RO注销时,总部觉得按国际惯例走就行,没想到中国的《商标法》和《公司法》有特殊规定。比如外资RO注销,商标必须转让给中国境内的公司或个人,不能直接注销,但很多企业不知道,结果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冻结了,想转让都转不了。

三是短期利益与长期规划脱节。有些企业为了快速打开中国市场,签商标许可合同时饥不择食,比如把独占许可签成普通许可,或者没约定违约责任。等RO注销时,才发现自己手里没牌,只能任人宰割。

问题六:有没有哪个案例让您印象特别深刻?能给我们讲讲当时是怎么解决的吗?

陈建国:(眼睛一亮,从抽屉里翻出一份泛黄的卷宗) 你看这个,2018年我处理的美国A公司诉上海B公司商标许可纠纷案,至今想起来都觉得一波三折。

当时美国A公司的RO要注销,他们把商标独占许可给了上海B公司,合同里写了许可期限10年,RO注销时合同自动终止。但B公司不干了,说我投入了2000万做推广,商标知名度都是我打出来的,现在你们要收回,得赔我3000万。A公司说合同白纸黑字写着,凭啥赔?

第一波,双方直接撕破脸,B公司向法院起诉A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A公司反诉B公司拖欠许可费。法院受理后,发现涉及RO注销,追加了中国海关为第三人——原来B公司用商标出口的产品,被海关认定为侵权,扣了一批货。

第二波,我接手后,先让团队把合同翻了个底朝天,发现一个关键点:合同里写了独占许可,但没写RO注销时B公司是否有优先购买权。而且A公司总部在注销前,已经把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了新加坡的关联公司,但没告诉B公司。

第三波,我建议A公司先礼后兵:一方面,向B公司道歉没及时告知商标转让,提出以市场评估价优先转让给B公司。B公司一开始不同意,说评估价太低。后来我找了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用收益法评估商标价值,把B公司过去几年的销售数据、市场推广费用都算进去,最后定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结果,双方达成和解,B公司支付了许可费,A公司把商标转让给了B公司,海关那边也通过担保放行解决了。这个案子后来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说到这里,陈建国停顿了一下,若有所思地喝了口茶) 其实啊,很多纠纷都不是不可调和,关键是企业有没有提前布局。如果A公司在RO注销前,就和B公司把商标转让的事谈妥,哪至于闹上法庭?

问题七:现在很多企业有跨境商标许可,如果RO是外资企业的代表处,注销时涉及跨境商标转让,纠纷处理会更复杂吗?有什么特别注意的?

陈建国:(眉头微微皱起,手指在桌上画了个圈) 跨境的坑,比国内多得多。我常说国内纠纷是'平面战',跨境纠纷是'立体战',法律、税务、语言、文化,都得考虑。

第一个大坑:税务。跨境商标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可能还要交预提所得税。比如美国公司把商标转让给中国公司,中国的税务机关会要求美国公司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很多企业不知道,结果转让款刚到账,就被扣了税,亏大了。我去年处理过一个案子,法国公司把商标转让给上海公司,合同里没写税费承担,结果中国公司扣了10%预提所得税,法国公司不干了,说你应该承担,最后打了一年多的仲裁。

第二个大坑:审批。外资RO注销时,商标转让给中国公司,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转让申请,还要经过商标局审查。但如果商标是驰名商标,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可能还需要商务部的审批。我见过一个企业,商标转让申请提交后,商标局以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为由驳回了,企业才想起商标近似的问题,已经晚了。

第三个大坑:语言和文化。很多跨国公司的合同是英文的,但中国企业的法务可能看不懂英文条款,或者对国际惯例理解有偏差。比如英文合同里irrevocable license(不可撤销许可),中国企业以为是独占许可,其实是普通许可,结果RO注销时才发现,自己根本没独占权。

(陈建国拿起保温杯,晃了晃里面的茶叶) 我给跨境企业的建议就三条:一是找专业翻译,最好找法律+英语双专业的;二是提前和税务机关沟通,把税费承担写进合同;三是查清楚商标的状态,有没有质押、有没有异议。

问题八:有观点认为,商标许可转让纠纷中,财税处理往往是核心矛盾,比如许可费税务认定、转让定价等,您怎么看?会不会出现企业赢了官司却因为税务问题栽跟头的情况?

陈建国:(突然笑了,拍了下大腿) 这个观点啊,说对了一半。财税处理确实是核心矛盾,但不是唯一矛盾。我见过太多企业,官司打赢了,钱也拿到了,结果税务一查,补税+罚款+滞纳金比打赢官司拿的钱还多。

举个例子,某上海公司从RO获得了商标许可,支付了1000万许可费。但税务局查的时候发现,这个许可费比市场公允价高了500万,认定为不合理转移利润,要求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125万,还要加收滞纳金。公司老板不服,说这是法院判决确认的许可费,凭什么让我补税?结果税务局说法院管的是'合同纠纷',我管的是'税务合规',两码事。

(陈建国喝了口茶,语气变得严肃) 所以啊,企业处理商标许可转让纠纷,一定要法律+财税两手抓。我建议企业成立专项小组,法务、财务、业务部门都要参与。比如签合法务要审权属条款,财务要审税务条款,业务部门要审市场条款。这样即使出了纠纷,也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问题九:对于刚入行的财税或法律新人,处理这类纠纷您有什么建议?需要重点培养哪些能力?

陈建国:(眼神变得温和,像是在回忆自己的刚入行时) 新人啊,我常说不要只盯着'数字'和'条款',要看背后的'人'和'事'。

第一,要懂法律,更要懂商业。财税人员不能只算税,要明白这个商标对企业意味着什么;法律人员不能只抠条款,要明白这个合同对企业有什么用。我当年刚入行时,带我的师傅说你去看一份合同,不要先看'违约责任',先看'合同目的'——企业签这个合同,到底想干什么?

第二,要会沟通,更要会倾听。处理纠纷,说白了就是沟通。但很多新人只会说,不会听。我见过一个新人,跟客户沟通时,一直说你应该这样,你应该那样,结果客户直接摔门走了。后来我教他先听客户说,把他的'痛点'和'诉求'记下来,再针对性地给出方案,客户反而愿意跟他聊了。

第三,要有耐心,更要会总结。纠纷处理不是一蹴而就的,可能谈十次才能达成一次协议。新人不要怕失败,每次谈完都要总结这次哪里没谈好下次怎么改进。我当年处理第一个案子时,谈了七次才谈成,但我把每次的谈判要点都记在本子上,后来再遇到类似的案子,就能对症下药了。

(陈建国拿起桌上的税月如歌保温杯,笑着说) 最后啊,新人要记住少点'钻牛角尖',多点'换位思考'。企业遇到纠纷,已经很焦虑了,你如果再跟他讲死理,他只会更焦虑。你要站在他的角度想我怎么帮他解决问题,而不是我怎么证明我对。

【访谈尾声】

夕阳透过窗户洒在陈建国的办公桌上,给那些泛黄的卷宗镀上了一层金边。小林啊,RO注销潮还会持续,商标纠纷只会越来越多,但只要企业'提前布局','法律+财税'两手抓,这些'坑'都能绕过去。他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我干了30年这行,就一个体会:做财税和知识产权,就像'绣花',得细心,得耐心,还得有匠心。

临走时,记者注意到,陈建国的保温杯上税月如歌四个字,在夕阳下格外醒目。或许,这就是他对自己职业生涯最好的诠释——在税海与商海中,唱出一曲和气生财的歌。

(全文完,约4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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