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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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三点,陆家嘴某写字楼访谈室内。窗外是黄浦江景,室内光线柔和,长桌上放着三杯清茶。访谈者小林(主持人)坐在中间,左侧是李维律师(上海某律所合伙人,公司法专家),右侧是张明(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企业注销专窗负责人),对面是王芳(某文化公司前股东,刚完成企业注销)。茶香袅袅中,访谈开始。
一、先破题:什么是股东承诺担责注销?
小林:今天想聊聊股东承诺担责注销这个话题。最近上海不少小微企业注销时,股东会出具承诺书,表示对公司未结债务(比如租赁纠纷)承担连带责任。李律师,您能先从法律角度解释下,这种承诺担责到底意味着什么吗?
李维:(轻轻推了推眼镜)简单说,这是股东对公司注销后遗留债务的一种自愿担保。根据《公司法》,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原则上以出资额为限担责。但注销时,如果股东主动承诺对特定债务(比如租赁欠款、违约金)负责,就相当于突破了有限责任的限制,形成了新的债务承担约定。不过这里有个关键——承诺必须明确,不能含糊其辞说负责到底,得写清楚是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责任,范围是全部债务还是特定款项。
张明:(插话)对,我们窗口天天遇到这种。有些老板写如有问题,本人负责,结果真出事了,房东说你负责是啥?是还钱还是赔礼?扯皮得很。所以李律师说的明确性太重要了,不然承诺书就是张废纸。
王芳:(苦笑)我当初就吃了这个亏。公司注销时,工商代办说签个承诺书就行,我以为就是走个形式,随便画了押。结果后来房东找上门,说我提前退租要赔8万,我一看承诺书,上面就写股东对未结事宜承担责任——啥叫未结事宜?押金?违约金?还是欠租?我当时脑子都懵了。
小林:王姐,您当时公司注销是因为什么原因?租赁合同还没到期就退租了?
王芳:是啊,疫情那几年,公司业务做不下去了,提前三个月跟房东说要退租。当时房东说合同没到期,违约金按三个月租金算,我们答应了。后来注销时,代办说签个承诺书,房东就不会找麻烦了,我就签了。结果半年后,房然发律师函,说除了8万违约金,还有两个月租金没付(其实是我们搬走时水电费没结清,房东没算清楚),要我赔10万。我当时就急了:合同里不是都说清楚了吗?怎么还多出来?
二、深挖:注销中租赁纠纷的重灾区在哪?
小林:看来承诺担责的背后,藏着不少实操坑。张老师,您在企业注销一线,最常遇到的租赁纠纷类型是什么?
张明:最常见的就是提前退租违约金和押金扯皮。很多企业注销前急着搬走,跟房东口头说下个月不租了,结果没签书面解约协议,或者解约协议里违约金没算清楚,注销后房东翻脸要钱。还有更麻烦的——装修损失。有些企业租了商铺,自己花了钱装修,合同里写租赁期满装修归房东,结果提前退租,房东说装修折旧费你得出,企业觉得我装修你还得感谢我呢,两边谁也不让。
李维:(点头)补充一点,债权申报顺序也容易出问题。公司注销时,清算组要通知所有债权人申报债权,但很多企业会漏掉房东——要么是房东没收到通知,要么是企业觉得就欠两个月房租,不算大事。结果清算程序结束后,房东找上门,这时候公司资产已经没了,股东只能靠承诺书担责,但承诺书没覆盖这部分债务,麻烦就大了。
王芳:(拍大腿)对对对!我们就是漏了水电费尾款!搬走的时候房东说下个月把水电费结清就行,结果清算组忙着处理其他债务,把这事忘了。后来房东说你们没申报,就是恶意逃避债务,要我们赔滞纳金。我当时就问代办:为什么没通知房东?他说房东不算大债权人,我以为不重要——你看,这就是专业性的问题!
小林:那如果清算组没通知房东,导致房东没申报债权,股东承诺担责的范围会受影响吗?
李维:这要看情况。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获清偿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股东承诺书里写了对包括租赁在内的所有未结债务负责,那即使清算组有过错,股东也得按承诺赔,之后再找清算组追偿——但实践中,清算组往往没钱,股东最终还是自己扛。
张明:(叹气)所以我们窗口现在要求,企业注销申报时必须提交《债权通知凭证》,比如快递底单、报纸公告版面。如果是租赁这种已知债权人,我们还会额外提醒必须书面通知房东,最好让对方签收。但总有企业嫌麻烦,觉得反正有承诺书,怕什么,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三、求解:遇到租赁纠纷,到底怎么破?
小林:那如果企业注销后,真的因为租赁纠纷被房东起诉,股东手里的承诺书能帮上多大忙?
李维:承诺书是核心证据,但不是万能护身符。法院会看三个点:第一,承诺书的内容是否明确(比如股东自愿对公司欠付房东的2023年1月至6月租金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二,承诺是否真实自愿(有没有被欺诈、胁迫);第三,房东的债权是否真实存在(比如有没有合同、付款凭证、结算单)。如果这三点都满足,股东大概率要按承诺赔。
王芳:那我当时要是把承诺书写清楚点,比如股东对提前退租的8万违约金及结清水电费承担连带责任,是不是就不会后面扯皮了?
李维:至少能少一半麻烦。你当时承诺书太模糊,房东可以把未结事宜解释成所有遗留问题,包括违约金、水电费、甚至场地恢复原状的费用。后来怎么解决的?
王芳:最后找了律师,律师帮我们跟房东拉对账单,发现水电费其实只有2000块,不是房东说的2万。然后律师拿出我们当初的租赁合同,上面写违约金是三个月租金,按市场价算就是8万,不多不少。最后房东松口,我们赔了8万2,律师费花了1万5——早知如此,当初何必呢?
张明:其实很多纠纷都能提前避坑。我建议企业注销前,先跟房东算总账——把租金、押金、违约金、水电费、装修损失都列个明细,双方签个《结算协议》,写清楚双方债权债务已结清,互不追究。这样即使股东签了承诺书,范围也仅限《结算协议》里的内容,不会无限扩大。
小林:那如果房东不配合签《结算协议》,非要等企业注销后闹怎么办?
张明:那就走法律程序。不过企业注销后,主体资格没了,只能告股东。但股东有承诺书的话,至少不用扯皮,法院会按承诺判。只是对企业来说,注销后再诉讼,时间、精力成本太高,不如注销前把事情摆平。
李维:补充一点,优先购买权纠纷也常见。有些企业租的是商铺,注销时想转租或转租给第三方,但房东主张同等条件下我有优先购买权,企业没理,结果房东说你侵犯了我的优先购买权,得赔钱。这种情况,如果股东承诺书里写了对租赁合同相关的侵权责任负责,也得赔。所以企业注销涉及转租的,一定要确认房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或者按法定程序通知。
四、给企业:注销前,这些保命细节要记牢
小林:最后想请三位给正在准备注销的企业一些避坑指南。李律师,从法律角度,您最强调什么?
李维:程序合规+承诺明确。程序合规就是清算组要依法成立,通知所有债权人(包括房东),公告三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这些步骤缺一不可,不然股东可能要承担清算责任,比承诺担责更重(清算责任是法定责任,不以承诺为前提)。承诺明确就是别写负责兜底这种模糊词,要列清楚债务类型、金额、责任形式(连带/补充)。
张明:我再加一条:别信‘代办包过’。现在很多企业注销找代办,代办说签个承诺书就行,其他我们搞定。但代办不懂法律,为了省事可能漏掉关键步骤。我见过有代办为了赶时间,没等公告期满就提交注销申请,结果债权人没看到公告,后来找股东麻烦。所以企业主一定要盯紧流程,该通知的通知,该公告的公告,别把所有事都甩给代办。
王芳:(认真地说)别怕麻烦,提前沟通。我当初要是早点找律师看看租赁合同,早点跟房东把违约金算清楚,就不会注销后折腾半年。企业注销本身就是收尾工作,别想着快刀斩乱麻,该谈判的谈判,该签字的签字,把每一步都做扎实,才能少留后遗症。
小林:三位说得都很实在。其实股东承诺担责注销本质是股东对企业责任的自愿延伸,既是给债权人吃定心丸,也是对企业自身的约束。只有把法律程序走稳、把承诺内容写清、把各方关系理顺,才能实现平稳注销,不留纠纷。
【访谈后记】
夕阳西下,访谈结束。窗外的陆家嘴华灯初上,像极了企业注销过程中那些需要一步步厘清的法律关系——复杂,但并非无解。李维的法律严谨、张明的实务清醒、王芳的切肤之痛,共同指向一个核心:企业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负责任。对股东而言,承诺担责不是额外负担,而是对企业生命的最后交代;对制度而言,简化注销流程的更需强化承诺的约束力与透明度。唯有如此,才能让退出成为企业健康循环的最后一环,而非纠纷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