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做建材的老客户找我喝茶,愁眉苦脸地说:公司注销半年了,突然有个老客户找上门,说当年买的防水材料没质保好,现在屋顶漏水要赔5万。我都注销了,这账该谁算啊?说实话,这问题我每年都要遇到七八回,很多老板注销公司时都以为一销百了,结果客户找上门才懵圈。今天我就以20年财税老炮儿的身份,跟大家掰扯掰扯注销公司,客户投诉处理责任人是谁这事儿,别等注销完了才发现自己背锅。<

注销公司,客户投诉处理责任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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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懂:公司注销到底是个啥流程?

要说客户投诉的责任人,得先明白公司注销时都经历了啥。简单说,注销公司不是去工商局盖个章就完事,得走清算-公告-注销登记三步。其中最关键的是清算环节——这时候公司要成立清算组,把所有资产、债务、未了结的事务都处理完,包括客户投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得赶紧申请破产;要是没通知已知债权人,或者没公告就注销,那股东可能要背锅。我见过不少老板,注销时嫌麻烦,要么找代理公司随便走流程,要么觉得反正没欠钱,随便清点一下,结果客户投诉一来,全傻眼。

案例1:注销前没通知客户,股东赔了3万

去年有个做机械加工的A公司,老板老王急着注销公司去外地发展,找了家代理公司办注销。代理公司图省事,只在报纸上发了个公告(法律规定公告45天),但没单独通知老客户李四——李四半年前买了台设备,当时说好3个月内有质量问题免费维修,结果刚过2个月,A公司就开始注销了。李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公司已经注销了,他一查才知道,直接把老王告上法院。最后法院判老王在未清偿的债务范围内赔了李四3万维修费。老王后来跟我吐槽:早知道这么麻烦,注销前先把客户投诉处理完,至少通知一声啊!其实这就是清算组的责任——清算组不仅要公告,还得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包括可能有投诉的客户),不然股东就得担责。

责任人到底是谁?清算组、股东、法定代表人,分情况看

那客户投诉到底该找谁?别急,我给你捋清楚:

第一责任人:清算组(通常是股东或股东委托的人)

公司注销时,清算组是临时管家,负责处理所有未了结事务,包括客户投诉。根据《民法典》第七十条,清算义务人(一般是股东)没及时清算,造成损害的要赔钱。所以如果注销前客户有投诉(比如产品质量、服务没到位),清算组必须处理:能解决的赔钱解决,解决不了的跟客户协商方案,实在不行就得留一笔钱作为未了结债务。要是清算组没处理,直接注销了,客户找上门,清算组成员(通常是股东)得在未清偿债务范围内赔钱。我见过一个案例,清算组为了快点注销,把客户投诉当成小事忽略,结果注销后客户起诉,三个股东每人赔了2万,肠子都悔青了。

注销后找上门的投诉:股东可能还得兜底

有人会说:我都注销半年了,客户还能找我?还真行。如果清算程序有瑕疵,比如:

- 公告期不够45天;

- 没有书面通知已知客户(比如签过合同的客户);

- 清算报告里没列明未到期债权的处理方式;

那客户即使注销后才发现问题,也能起诉股东。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B公司注销时,清算组在公告里写未申报债权视为放弃,但没单独通知长期合作的C客户。C客户后来发现有一笔5万的尾款没结,虽然过了诉讼时效,但法院还是判股东在剩余财产范围内承担了责任——为啥?因为清算组没尽到合理通知义务,客户根本不知道公司要注销,没机会申报债权。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个人责任的锅甩不掉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客户投诉是因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个人原因导致的,比如挪用客户预付款、签合同收了钱没交公司,那这跟公司注销没关系,客户可以直接告这个人。我见过一个老板,用公司名义收了客户10万货款,钱没进公司账户,直接揣自己兜里了。公司注销后客户找上门,法院判老板个人退钱,跟公司没关系——这种锅,注销也背不动。

我的经验:80%的注销投诉,都出在这3个坑

做了20年财税,我发现客户投诉集中在3个场景,老板们注销时一定要避开:

坑1:把客户投诉当成个人恩怨,不纳入清算

很多老板觉得客户就是来找茬的,注销时故意不把客户投诉列出来,想着公司注销了,他也没办法。大错特错!客户投诉本质上属于未到期债权或待处理债务,清算组必须清点。我之前帮一个客户注销,他们有个客户因为产品质量问题索赔2万,老板觉得客户没起诉,不算债务,就没写进清算报告。结果注销后客户起诉,法院直接查了清算报告,发现没列这笔债务,判股东赔了2万+利息。所以说,注销时账要算清楚,别藏着掖着。

坑2:公告走过场,没通知已知客户

法律规定注销要公告,但很多人不知道已知债权人必须单独书面通知。我见过一个老板,注销时只发了报纸公告,没通知签了长期合同的客户。结果客户后来发现有一笔3万的尾款没结,直接告到法院,股东赔了钱还抱怨:我都公告了,怎么还赔?我只能说:公告是给‘未知债权人’的,你知道的客户,必须单独通知,不然公告等于没发。

坑3:财务凭证不完整,导致债务清偿说不清

注销时税务清算要查3年账,很多老板因为财务凭证丢失(比如发票、合同、银行流水),证明不了债务已清偿或客户投诉已处理。我之前有个客户,注销时客户投诉说少发了100件货,但公司发货单丢了,没法证明货已发,清算组只能赔了1万。所以说,财务凭证是护身符,注销前一定要整理好,不然客户投诉来了,你连自证清白的证据都没有。

给老板们的3句大实话:注销前做好这3步,避免背锅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句话:注销公司不是甩包袱,而是干净利落地收尾。给老板们提个醒:

1. 成立清算组时,把客户投诉单独列个清单:把所有可能有纠纷的客户(包括签过合同、有过投诉的)都列出来,逐一沟通,能解决的解决,解决不了的留足资金。

2. 公告+书面通知,一个都不能少:报纸公告45天,同时给已知客户发《债权申报通知书》,最好用EMS寄(保留寄送凭证),别嫌麻烦,这是免责护身符。

3. 财务凭证整理好,别等注销了抓瞎:合同、发票、发货单、聊天记录都留着,万一客户投诉,这些都是证据。实在没凭证的,跟客户签个《债务结清证明》,别留尾巴。

加喜财税服务见解:财务凭证不完整、知识产权别忽视

关于财务凭证不完整和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的影响,我们加喜财税有不少经验。财务凭证不完整是注销中的硬伤,比如缺少成本发票、银行流水对不上,可能导致税务清算无法通过,甚至被认定为偷税漏税,不仅注销失败,还可能面临罚款。更麻烦的是,如果财务凭证缺失,无法证明公司债务已清偿,客户投诉时股东可能要背锅。至于知识产权,很多老板注销时只关注资产清算,却忘了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这些知识产权如果不及时转让或注销,可能被他人抢注,导致原公司品牌被滥用;或者后续产生纠纷,原股东可能因未妥善处理公司财产被追责。所以注销前,一定要梳理清楚知识产权状态,该转让的转让,该注销的注销,别让无形资产变成定时。我们加喜财税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有详细的注销流程和风险排查服务,帮客户把这些问题都提前解决,避免注销后麻烦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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