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以前总觉得写东西得有意义——得有金句,得有逻辑,得让看完的人说哦,原来是这样。但昨天翻自己三年前的日记,发现满篇都是今天地铁挤到脚趾头变形买的奶茶少放珍珠,店员白了我一眼楼下猫又偷吃了我的鱼干,气得想给它写封抗议信。当时觉得这些破事根本不值得记,现在再看,反而笑出声来,那些皱巴巴的、没营养的句子,比任何深刻的文字都让我觉得鲜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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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真人写东西,就像走路一样,不会总走直线吧?有时候会突然绕到路边看看花,有时候会被石头绊一跤,有时候就是想停下来发会儿呆。我写这篇的时候,其实刚跟朋友吵了一架,理由特别幼稚——她觉得《甄嬛传》里安陵容坏得有迹可循,我觉得她就是天生敏感又缺爱,俩人争得面红耳赤,最后挂电话前她骂我杠精,我回她你才杠精,全家都是杠精。
现在冷静下来,其实知道俩人都没错,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但当时就是控制不住想争,好像赢了道理,就能证明自己是对的。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知道对错没那么重要,还是忍不住较劲。
说到这儿,突然想起小时候,我妈总说我做事毛毛躁躁,写作业像画符。确实,我写字特别大,格子里的字常常越狱,本子边角总是卷的,还经常把的写成de,得写成dě。老师说我不认真,但我就是改不了——我觉得写字就得这样,有劲儿,有棱角,规规矩矩的反而没意思。
可能模仿真人就是这样的吧?不用追求完美,不用怕毛边,就像我们每个人,本来就不是完美的——会犯错,会犹豫,会突然掉眼泪,也会因为一件小事笑到肚子疼。我们的文字里,藏着这些不完美,才显得真实,对吧?
哦对了,刚才吵架的朋友,刚给我发了条消息:刚刷到一只猫,跟你上次说偷吃鱼干那只长得好像,笑死我了。 我回了她个白眼表情,然后心里想:算了,等会儿请她喝奶茶,珍珠多加一份。
你看,生活哪有什么大道理,不过是一堆破事和破人,凑在一起,就成了我们的日子。文字也一样,不用有意义,只要有温度就行。
(写到这里,突然发现我好像跑题了?算了,反正真人说话也经常跑题,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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