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工资清偿难题:劳动局如何为劳动者权益托底?——专访资深劳动保障专家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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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现场】
午后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王建国老师的办公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这位55岁的资深劳动保障专家,退休前是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如今仍被多家企业聘为劳资顾问。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夹克,鼻梁上架着老花镜,面前的紫砂壶里飘出淡淡的茶香。这个事儿啊,得掰扯清楚。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眼神里透着20多年一线执法的锐利与温和。
问题一:企业注销了,工资还能要回来吗?劳动局具体怎么介入?
记者:王老师您好,很多劳动者遇到企业注销的情况,第一反应就是公司都没了,工资是不是打水漂了?劳动局在企业注销过程中,会怎么帮员工追讨工资?
王建国:(摆摆手,笑了)打水漂?这话说的太绝对了。咱们老百姓常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企业注销不是'一销了之',工资这笔账,得算清楚。
劳动局介入的逻辑很简单:企业注销前的资产清算,必须给工资留位置。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破产法》,员工工资是优先债权,比普通债权、税款甚至担保债权都靠前。具体操作上,分三步走:
第一步,盯住清算组。企业注销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里有股东、律师、会计师,但很多劳动者不知道,清算组成立后必须书面通知劳动部门。我们劳动监察大队会主动介入,要求清算组提供员工名册、工资表、欠薪明细这些材料。去年有个餐饮连锁店倒闭,清算组想偷偷注销,我们接到员工投诉后,立刻通过工商档案找到清算组负责人,直接把《责令改正通知书》拍在桌上:工资没结清,别想办注销!
第二步,查清家底。有些企业主耍花样,把资产转到亲戚名下,或者故意留一堆烂账。这时候就得靠劳动局联动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比如有个服装厂老板,注销前把厂房卖给自己弟弟,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我们联合市场监管局一查,发现交易合同是假的,最终法院判决买卖无效,厂房拍卖款优先补发工资。
第三步,兜底保障。要是企业真没钱了,怎么办?这时候劳动局会启动欠薪保障基金。基金不是大锅饭,得符合条件:企业确实无力支付、员工已提供劳动、工资数额明确。去年有个建筑工地老板跑路,20多个农民工拿不到工资,我们启动基金垫付了12万,后来通过法院从开发商那里追回了这笔钱。
问题二:企业注销前最容易在工资问题上踩坑的环节是什么?
记者:您处理过上千起这类案件,从经验看,企业注销时最容易在工资问题上出问题的环节是什么?
王建国:(手指在桌上敲了敲,若有所思)要说'坑'啊,最多的就是'程序不透明'。很多企业觉得'我是老板,我说了算',清算过程藏着掖掖,最后员工什么都不知道。
最典型的就是不公示。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但很多企业只在厂门口贴个小告示,或者发在没人看的本地小报上。我当年处理过一个案子,某电子厂注销,清算组只在食堂门口贴了张A4纸,还写得模模糊糊,结果30多个外地员工根本没看到,等发现公司没了,工资都没地方要。最后我们认定清算程序违法,强制要求股东在未清偿债务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个坑是算错账。有些清算组把经济补偿金漏了,或者把加班费算少了。有个食品厂老板,清算时只算了基本工资,结果员工一查考勤,过去半年每月都有100多个小时加班费,他愣是没算进去。我们介入后,调取了考勤记录和银行流水,最终多补了8万多。这种事儿啊,不是企业主故意坑,就是专业能力不足,清算组里没懂劳动法的人,自然算不明白。
(他翻开桌上的旧卷宗,指着一张泛黄的工资表)你看这个,2018年的案子。员工张大姐,干了8年,老板清算时只给了2万补偿金,我们一查《劳动合同法》,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她平均工资是5800,应该给4万6千多。老板还嘴硬'我没钱',我们直接把他个人账户冻结了——别忘了,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员工利益的,得'刺破公司面纱'!
问题三:有企业主抱怨注销前光忙着还债了,工资没预留够,劳动局一来就罚,是不是太严格了?您怎么看?
记者:这个问题可能比较有争议。有企业主觉得,经营困难已经很难了,劳动局还一刀切要求优先支付工资,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
王建国:(听到这个问题,眉头微微皱起,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两下,突然笑了)这个话啊,我当年在执法时也听过不止一次。有老板拍着桌子说'我也要活命啊',我问他'员工活命靠什么?不就靠这点工资吗?'
严格?咱们先说说严格的标准是什么。《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写得清清楚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这不是劳动局拍脑袋定的,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语气严肃起来)你说'经营困难',我理解。但困难不能成为拖欠工资的借口。我当年处理过一个机械厂,老板说'订单没了,资金链断了,实在没钱'。我们一查,他注销前三个月还买了一辆30多万的越野车,说是'公司业务用'。后来法院认定,这是'恶意转移财产',不仅工资照付,还处罚了5万。所以说啊,不是我们'不近人情',是有些企业主'没把事儿当回事儿'!
(他顿了顿,语气缓和了些)也不是'一刀切'。对于确实经营困难、有诚意解决的企业,我们会'柔性执法'。比如去年有个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倒闭,老板把家里的房子挂卖了,先付了60%工资,剩下的打了欠条。我们帮他协调员工,同意分期支付,最后企业顺利注销,员工也拿到了钱。执法不是目的,'保权益、稳就业'才是。
问题四:如果企业资产连工资都付不起,劳动局怎么平衡员工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会不会厚此薄彼?
记者:这个问题可能更复杂。现实中有些企业资不抵债,资产只够支付30%工资,其他供应商、银行债权人也有意见,劳动局怎么协调这种僧多粥少的局面?
王建国:(这个问题让他沉默了几秒,他拿起茶杯又放下,眼神里多了几分凝重)这个事儿啊,是执法中最难的'钢丝绳'。既要保员工的'活命钱',也要兼顾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次生矛盾。
法律上是有明确顺序的,前面说了,工资是第一顺位。但执行起来,往往要做工作。去年有个科技公司破产,账上资产只有80万,欠薪120万,还有200多万供应商货款。供应商们不干了,围在清算组办公室骂劳动局偏袒员工。我们带着清算组开了三次协调会,第一次差点吵起来,供应商说你们这是'劫富济贫',我们拿出《企业破产法》一条一条念,又讲了几个员工的故事:有个程序员,孩子刚上小学,老婆没工作,就靠他一个人养家,工资没拿到,家里连买菜钱都没了...
(他叹了口气)第二次协调会,我们请来了法院的破产审判庭法官,当着所有债权人的面算账:按法定顺序,工资优先支付,剩下的供应商按比例分。供应商还是不干,说'我们也是小企业,货款收不回来也要倒闭'。这时候,我们启动了'联动机制'——联系当地工商联,帮供应商对接下游客户,找银行做无息贷款。最后供应商松了口,员工拿到了80万工资,剩下的40万走破产程序,供应商也拿到了一部分货款,还对接到了新客户。
(他笑了笑,带着点自豪)所以说啊,'平衡'不是'和稀泥',是'把蛋糕做大'。法律是底线,但执法不能只靠法律,还得懂人心、会协调。我常跟年轻队员说,'咱们手里拿的是法条,但心里装的是人'。
问题五:从预防角度看,企业注销前应该主动做哪些事来避免工资纠纷?劳动局能提供哪些帮助?
记者:与其事后补救,不如提前预防。您觉得企业在注销前,应该主动做哪些工作来避免工资纠纷?劳动局在这方面能提供哪些服务?
王建国:(听到预防两个字,眼睛亮了起来,身体微微前倾)问得好!我常说'治病不如防病',企业注销也一样,把事儿做在前面,能省多少麻烦!
给企业的建议,就三句话:算清账、晒明白、早沟通。
算清账,就是别等清算开始了才想起工资。最好在决定注销前,就请专业机构做个工资清算专项审计,把基本工资、加班费、年假补偿、经济补偿金都算清楚。我见过有的企业,注销时才发现员工有3年没休的年假,一下子多出几十万补偿金,早算能早准备。
晒明白,就是公示要到位。除了法律要求的报纸公告,最好在企业门口、工作群、员工群里都发通知,明确告知公司要注销了,工资怎么算、怎么领、截止时间是什么。有个餐饮连锁店做得就挺好,他们不仅发了通知,还在每个门店设了咨询台,HR现场解答问题,最后员工一个投诉都没有。
早沟通,就是别藏着掖掖。主动找员工代表开个座谈会,把清算方案、工资支付计划讲清楚。有不同意见及时协商,别等员工来投诉了才着急。
至于劳动局的帮助,我们这几年一直在推注销前劳资风险指导服务。企业只要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我们就会派专人上门,提供一对一咨询,发《企业注销工资清算指引》,里面有模板、有流程、有注意事项。去年有个建筑公司,提前找我们咨询,我们帮他们梳理了50多个员工的工资和补偿金,做了详细的支付计划,最后注销时,员工签字确认,半小时就办完了,效率高得很!
问题六:对刚入行的年轻从业者,您有什么建议?
记者:想请您给刚进入劳动保障领域的年轻人一些建议。
王建国:(这个问题让他沉默了一会儿,他望向窗外,阳光洒在他的白发上,显得格外柔和)年轻人啊,我常说,'咱们这行,不是靠法条吃饭,是靠人心吃饭'。
第一,别当'法条复读机'。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记得刚参加工作时,处理过一个案子,员工因为迟到被扣了50块钱,闹到劳动局。我当时就搬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说企业有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员工急得哭了,说这是我孩子奶粉钱。后来我才明白,规章制度是死的,但情理是活的。后来我帮员工协调,企业退回了扣款,还道歉了。从那以后我就知道,执法不能只看条文,要看事儿背后的人。
第二,脚底板下出真章。劳动纠纷,很多证据不在纸上,在现场。比如员工说老板不让休年假,你得去车间看看考勤记录,问问同事;比如企业说经营困难,你得去查银行流水,看看有没有大额消费。我当年带徒弟,第一课就是下基层,让他们去工地、去工厂,跟员工一起吃午饭,听他们唠嗑。只有真正了解情况,才能把案子办得让人心服口服。
第三,学会'弹钢琴'。劳动保障工作,既要刚,也要柔。对恶意欠薪的企业,要刚到底,该查封查封,该处罚处罚;对确实困难的企业,要柔一点,帮他们想办法、找路子。就像走钢丝,左边是法律底线,右边是民生温度,得一步一步踩稳了。
(他转过头,看着记者,眼神里带着期许)你们年轻人有文化、懂新事物,比我们当年强。但记住,不管技术怎么发展,不管制度怎么完善,'为劳动者说话'这个初心,不能丢。这行可能累、可能委屈,但看到员工拿到工资时那笑容,什么都值了。
【访谈尾声】
夕阳西下,王建国老师起身送记者到门口。他拍了拍记者的肩膀,笑着说:有空常来喝茶,这个事儿啊,咱们以后还能掰扯清楚。走廊里,墙上公正执法四个大字在余晖中格外醒目。
企业注销不是终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更不能打烊。从法律兜底到柔性指导,从个案处理到制度预防,劳动部门的每一分努力,都在为劳有所得筑牢最后一道防线。正如王建国老师所说:这行就像走钢丝,左边是企业的生存,右边是员工的权益,得一步一步踩稳了。而这踩稳的背后,是法律的温度,更是人心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