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企业注销,这些政府合同必须交!——一场关于环境责任闭环的深度访谈<

高污染企业注销需提交哪些政府部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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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场景】

下午三点,阳光透过百叶窗洒在绿源环保研究中心的会议室长桌上,空气中飘着淡淡的绿茶香。录音笔的指示灯闪烁着,对面坐着三位不同背景的访谈对象:环保法律师李明远、某化工企业前环保部经理王建军、以及住在化工厂附近的居民陈淑华。他们将从各自视角,揭开高污染企业注销时政府合同背后的故事。

一、开场:为什么注销还要交合同?

访谈者林薇(以下简称林):今天想和大家聊聊高污染企业注销时,必须提交哪些政府部门合同的话题。很多普通企业注销可能就是跑跑工商税务,但高污染企业为啥还得专门交这些合同?这背后有什么逻辑?

李明远(环保法律师,从业15年,语速平缓,逻辑清晰):这个问题核心在于责任闭环。高污染企业,比如化工、印染、电镀这些,在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废水、废气、固废,甚至造成土壤污染。根据《民法典》第1234条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第28条,企业是污染治理的终身责任主体。即使注销了,这个责任也不会消失。提交政府合同,本质上是证明企业已经履行了法定义务,或者对未来的环境责任做了妥善安排——相当于给政府和老百姓吃一颗定心丸。

王建军(某化工企业前环保部经理,3年企业注销实操经验,带点北方口音,语气急促):对对对!我们厂2022年注销,环保局第一句话就是你们的危废处置合同、土壤调查报告呢?咱当时就懵了,以为把营业执照交了就完事儿了,没想到还有这一出!后来才知道,这合同不是额外负担,是免责凭证——你不交,就说明你没处理好污染问题,随时可能被追责。

陈淑华(环保志愿者,化工厂周边居民,声音略带沙哑,情绪激动):我来说句实在的!我们村东头那个化厂,五年前注销了,结果去年下雨,院墙外的地下水泛出油花,村民喝了都拉肚子!找谁?厂子没了,老板电话也换了!要是有合同,写着土壤修复由谁负责,我们能少跑多少腿?这合同啊,是老百姓的保命符!

二、核心问题:到底要提交哪些部门的合同?

林:那具体来说,高污染企业注销时,需要和哪些政府部门打交道?又要提交哪些合同呢?能不能分部门详细说说?

李明远:我来梳理一下核心部门,按重要性排序:

第一,生态环境部门。这是大头,必须提交的合同包括:

- 《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这是企业的环境身份证,注销时必须交回;

-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及近三年处置记录——比如废催化剂、废酸液这些,得有和有资质的危废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转移联单;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虽然不是合同,但也是和生态环境局备案的关键文件,证明企业做好了污染应急准备;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如果企业属于重点监管单位,或者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必须委托第三方做调查,报告要报生态环境局存档。

王建军:(插话)李律师说得对,我们厂当时光是生态环境局的合同就整理了两大本!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环保设施运行合同!比如我们的污水处理站,是外包给环保公司运营的,注销时得提供合同和运行台账,证明设施一直正常运行,没偷排漏排。

林:除了生态环境部门,还有其他部门吗?

李明远:第二,应急管理部门。如果企业涉及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需要提交《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应急救援协议》——比如和当地消防队签订的应急救援服务合同,证明企业具备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第三,自然资源部门。如果企业用地涉及污染,需要提交《土地修复合同》——比如企业承诺将污染土壤修复到国家标准,和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协议。这个合同很重要,关系到土地后续能不能再开发利用。

第四,税务部门。虽然不是直接的环境合同,但《环保设备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环保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合同》这些涉税文件,能证明企业履行了环保投入义务,关系到税收清算,也得提交。

陈淑华:(突然提高声音)等等!李律师,您说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我们隔壁那个化厂注销时,我们居民根本不知道他们做了这个报告!要是报告说土壤污染了,他们是不是得掏钱修?修不好怎么办?

李明远:陈阿姨,您这个问题问到了关键点。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这份报告必须公开!企业应该在注销前,在当地政府网站或者社区公告栏公示30天以上。如果报告显示土壤污染,企业需要制定《土壤修复方案》,报生态环境局批准,并且和第三方修复公司签订《土壤修复合同》,明确修复标准和费用。如果企业没钱或者不愿意修,政府可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从企业注销时预留的环保保证金里扣钱——我们企业法里叫责任财产保全。

王建军:对,我们厂当时就留了500万环保保证金,在银行专户里,三年内没出问题才能取。所以这合同不是随便交的,是给政府和老百姓的承诺书!

三、实操难题:合同丢了、不全怎么办?

林:听起来这些合同对企业注销至关重要。但很多企业是老厂,历史久远,合同丢了、不全的情况是不是很常见?这时候该怎么办?

王建军:(叹气)别提了,我们厂是2000年建的,早期都是纸质合同,仓库漏水好多都泡烂了!后来注销时,环保局要2005年的危废处置合同,我们翻箱倒柜只找到复印件。急得我直冒汗,最后只能去环保局查档案——他们有我们当年提交的危废转移联单复印件,又找了当时的经办人写情况说明,折腾了一个多月才过关。

林:这种情况,企业会被认定为未履行义务吗?会有什么后果?

李明远:分情况。如果合同丢失是因为不可抗力(比如火灾、洪水),或者企业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已履行义务(比如银行转账记录、验收报告、证人证言),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违法。但如果企业故意隐瞒、伪造合同,那就麻烦了——根据《环境保护法》第65条,可能面临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责任人还可能被行政拘留。

陈淑华:(插话)我们村有个小电镀厂,老板注销公司时,把早期的危废合同都烧了!后来环保局查出来,不仅罚了20万,还把他列入了环境失信名单,现在贷款都贷不了!这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林:那如果企业注销时,发现历史上有环境问题没解决,比如废水泄漏过,但当时没签赔偿协议,现在怎么办?

李明远:这就涉及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了。如果企业历史上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或者被生态环境部门认定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即使当时没处理,注销前也必须和政府签订赔偿协议,明确赔偿金额、修复责任。我们有个案例,某化厂2018年发生过废水泄漏,当时赔了村民一点钱,但没签正式协议。2023年注销时,政府以生态环境损害未完全消除为由,要求追加500万赔偿,最后从股东出资里扣了钱。

王建军:所以啊,企业平时就得注意留痕!不光是合同,会议纪要、检查记录、整改通知,都得好好存。我们厂环保部有个专门的档案柜,所有环境文件按年份分类,连废液转移的号都记着——这不是多此一举,是未雨绸缪!

四、终极追问:不交合同,后果有多严重?

林:最后想问一个尖锐的问题:如果企业就是耍赖,注销时拒不提交这些合同,或者提交了假合同,会有什么最严重的后果?

李明远:最严重的后果是责任终身追偿。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企业注销后,如果发现环境问题,政府可以向责任主体索赔。这个主体不仅包括企业本身,还包括:

- 股东: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用法人人格逃避债务,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实际控制人: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企业污染环境,也得担责;

- 接收方:比如买了企业污染土地的开发商,如果知道土地有污染还开发,也得一起赔。

王建军:(苦笑)我们厂有个股东,注销时觉得反正厂子没了,跑得了,结果去年政府查出来土壤污染,把他从国外找回来了,赔了300万!所以说,注销≠免责,这合同交了,至少能证明我尽力了,不交,那就是默认有问题,想跑都跑不了!

陈淑华:我补充一句!我们居民现在也有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法》第57条,如果企业注销时没公开合同、没做土壤修复,我们可以向环保局举报,甚至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去年邻县有个化厂,居民举报他们没交土壤修复合同,最后法院判股东赔了800万!所以啊,企业别想着蒙混过关,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访谈后记】

走出会议室时,夕阳正把天空染成橘红色。王建军掏出手机,翻出当年整理的注销合同文件夹,说:现在想想,那些熬夜找合同的日子,值了。陈淑华则拿出一个玻璃瓶,里面装着从老家井水里取的水样:等这片土地修复好了,我想再喝一口井水。

李明远说得对,高污染企业注销时提交的每一份政府合同,都不是冰冷的文件,而是责任契约——对企业而言,是守住法律底线的护身符;对政府而言,是落实监管责任的工具书;对居民而言,是守护绿水青山的定心丸。

或许,当每一份合同都成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每一次注销都成为绿色转身的起点,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发展与保护共赢的愿景。毕竟,留给子孙后代的,不该是注销后的烂摊子,而该是清清爽爽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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