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外资企业注销潮下的费用之问 <

注销外资企业,税务争议调解费用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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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长三角地区某知名外资制造企业正式完成注销清算,标志着其长达12年的中国市场运营画上句号。与以往不同,此次注销过程中引发的一场税务争议调解费用承担纠纷,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据悉,该企业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上与税务机关存在分歧,经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后达成一致,但高达50万元的调解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又让双方陷入新一轮拉锯。外资企业注销时,税务争议调解费用到底该谁买单?这一问题,随着近年来外资企业注销数量逐年攀升(据商务部数据,2022年外资企业注销备案量同比增长18%),正成为企业退出市场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我的亲身经历】从剑拔张到各退一步的调解之路

去年,我接手了一家日资电子元器件企业的注销税务清算项目。老板老田(化名)是个急性子,一见面就拍桌子:我们按时补税、缴罚款,怎么还调解?这不是额外花钱吗?确实,企业账面上有一笔300万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想作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但税务机关认为证据链不完整,仅认可了100万。300万和100万的差额,直接影响企业最后50万的退税——这几乎是老田准备回国养老的保命钱。

一开始,我们走的是行政复议程序,但双方各执一词,像两只斗红了眼的公鸡。企业觉得我都要注销了,还查这么细,是不是故意为难?税务机关则表示税法不是橡皮筋,该认的认,不该认的不能认。僵持了三个月,企业多付了20万的滞纳金,老田急得嘴上起泡。后来,我提议:要不试试调解?老田瞪眼:调解?不是又要交钱吗?

这里得插一句:很多人以为调解就是和稀泥,其实不然。税务调解就像拆弹,双方都握着引线,需要一个专业的拆弹专家来找到平衡点。我们找的调解机构是当地税务系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老张干了20年税务稽查,说话不疾不徐:老田啊,你这笔应收账款,合同是签了,但对方企业注销证明呢?催款记录呢?税法上讲究‘三性’——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你差的就是‘相关性’的证据。

老田不吭声了。确实,为了节省成本,当年催款都是口头沟通,没留书面记录。调解员又说:税务机关呢,也得考虑企业实际经营困难。如果企业提供补充承诺,承诺在未来3年内若追回款项,优先补缴税款,能不能通融一下?

就这么一来二去,企业补充了《债务追偿承诺书》,税务机关认可了200万的损失扣除。至于调解费用——总共花了8万,企业出5万,税务机关出3万。老田一开始还心疼那5万,但后来算了笔账:如果继续打官司,律师费、时间成本、滞纳金加起来至少30万,8万调解费相当于花钱买时间。临走时他跟我说:原来调解不是花钱,是省大钱啊!

【专家视角】费用承担:争议解决的晴雨表与润滑剂

针对外资企业注销中税务争议调解费用的承担问题,中国税务学会外资企业专业委员会某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调解费用的分担方式,本质上是争议双方利益博弈与平衡的结果。目前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模式:企业单方承担、双方按比例分担、税务机关承担。但哪种模式更合理,不能一概而论。

该专家进一步解释:比如企业因自身资料不全导致的争议,费用理应由企业承担;若税务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程序瑕疵(如未充分告知权利义务),则费用可能由税务机关承担;若双方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半斤八两’,则按比例分担更公平。他还强调:调解费用的合理分担,不仅能提高争议解决效率,还能减少‘程序空转’——毕竟,外资企业注销时最缺的就是时间,拖不起。

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据某税务师事务所2023年发布的《外资企业注销税务争议调研报告》显示:在通过调解解决的争议中,由企业单方承担费用的占比约35%,双方协商分担的占比45%,税务机关承担的占比不足20%。而调解平均耗时仅为行政复议的1/3、诉讼的1/5,成功率却高达82%——可以说,调解费用的分摊智慧,直接关系到争议解决的速度与温度。

【你问我答】关于调解费用的N个疑问

Q1:调解费用具体包括哪些?是不是交给调解机构的钱?

A:不止这么简单。调解费用通常包括三部分:一是调解服务费(支付给调解机构,按小时或争议标的额比例收取,一般在1万-20万不等);二是评估费(如涉及资产评估、审计等第三方专业服务);三是差旅费(如调解员异地参与的费用)。有些情况下,双方聘请律师的费用也可能包含在内——但前提是双方同意。简单说,就是把事情谈拢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合理开支。

Q2:如果调解失败,费用是不是白交了?

A:不会。调解失败后,已发生的调解服务费通常由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担(如未约定,可能由企业单方承担),但评估费、差旅费等可直接向第三方机构主张退还。调解失败后企业走行政复议或诉讼,可能需要重新支付相关费用——调解失败虽然没谈成,但至少为后续程序积累了谈判经验。

Q3:有没有法律规定调解费用必须由谁承担?

A:目前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法规,对调解费用的承担没有强制性规定,主要遵循谁主张、谁承担和协商一致原则。但《税务行政调解规则》明确,调解协议可以约定费用的分担方式——企业在参与调解前,一定要在《调解申请书》或《调解协议》中写清楚费用怎么分,避免谈好了,费用又扯皮。

【反思与展望】让退出更体面,让调解更有温度

服务完老田的项目后,我常常想:外资企业注销税务争议调解费用的承担,看似是个小问题,实则折射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细节。就像两个人分手,总得有人为过去的共同开销买单,只是这个买单的方式,考验着双方的智慧和诚意。

未来,随着外资准入后服务体系的完善,或许可以探索调解费用分担指南或典型案例指引,让企业在注销时对费用怎么分有更明确的预期。税务机关也可以在柔性执法上更进一步,比如对积极配合调解、主动补正错误的企业,适当承担部分调解费用——毕竟,让外资企业走得安心,比多收几万调解费更有长远意义。

毕竟,市场经济的海洋里,今天的外资企业可能是明天的合作伙伴,今天的调解智慧,或许就是明天共赢的种子。注销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而调解费用的分摊艺术,正是让这个起点更温暖、更体面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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