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帮一个朋友处理公司注销的事,算是彻底见识了什么叫创业不易,散伙更难。他们公司三个股东,当初合伙时亲如兄弟,签协议都差不多得了,真到清算阶段,为公司值多少钱各自该承担多少债务吵得不可开交,微信群里从兄弟们好好谈演变成你少要点脸,清算决议愣是卡了三个月。后来实在耗不起,有人提了强制注销,结果更麻烦——股权激励的员工找上门:公司没了,我们手里的期权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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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一开始我也以为注销就是走流程,填表、交材料、领注销通知书,后来才发现,股东之间的心结比流程本身难解十倍。尤其是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注销时简直是桶,稍不注意就被告上法庭,最后钱没省多少,还落一身麻烦。
强制注销来了,股权激励这锅谁背?
强制注销一般是股东决议僵持不下,或者公司长期不经营,工商部门依法吊销执照后的处理。这时候问题来了:之前给员工的期权、限制性股票,甚至虚拟股权,公司都没了,这些画的大饼怎么兑现?
我见过一个案例,某公司A轮融资后做了股权激励,授予了30名核心员工期权,行权价5块/股,约定公司上市或被并购后可行权。结果股东内斗,公司被强制注销,员工拿着期权协议找上门,股东们互相推诿:公司都没了,哪有钱给你?员工只能起诉,最后法院判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几个股东为此又打了两年官司,当初的兄弟情彻底撕破脸。
更麻烦的是未成熟期权。很多公司激励协议里写着服务满4年成熟,结果员工干了2年公司就注销了,这部分期权怎么办?法律上没明确规定,全看当初协议怎么写,股东和员工各执一词,谈不拢就只能对簿公堂。
别等注销了才想起员工,这几步得提前走
其实股权激励这事儿,从决定注销那天起,就该摆上桌面。我见过处理得相对好的公司,至少提前半年开了股东会和员工沟通:明确告知公司注销计划,对未行权的期权,要么按市场价折现补偿(哪怕打折),要么用其他资产(比如母公司股权)置换;对已成熟但未行权的,优先现金补偿,实在没钱就签还款协议,分期给。
这前提是股东们能坐下来谈。如果股东自己都乱成一锅粥,员工只能跟着遭殃。所以啊,创业时签好散伙协议,注销前先算清激励账,比什么都重要。别等公司没了,钱没了,情也没了,最后落个人财两失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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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在处理上海企业清算决议无法达成、强制注销的股权激励问题时,核心在于提前梳理、分类协商、合规兜底。实践中,多数企业因股东内斗导致清算停滞,股权激励方案往往缺乏退出机制,员工期权、虚拟股权等权益悬而未决。加喜财税会先厘清激励协议条款,区分已成熟/未成熟期权、已行权/未行权权益,协助企业与员工协商补偿方案:对已成熟部分,推动股东按比例预留资金或提供其他资产置换;对未成熟部分,依法协商折价补偿或解除协议,同时通过法律文书明确双方责任,避免后续纠纷。针对强制注销程序,加喜会同步对接税务、工商部门,确保清算合规,最大限度降低员工维权风险。企业若面临此类困境,可访问加喜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获取定制化解决方案,提前化解股权激励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