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老板把企业注销当成甩包袱的事——以为把营业执照一交,公章一销,就万事大吉了。其实啊,这里面藏着不少坑,尤其是亏损弥补这事儿,处理不好,轻则多缴税,重则被税务部门盯上,甚至影响个人征信。很多老板可能不知道,工商部门对企业注销时的亏损弥补有明确规定,这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今天我就以老财税人的身份,跟大家好好聊聊这事儿,顺便分享几个我经手的真实案例,让大家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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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所得里的亏账,怎么补才合规?
先说个基础概念:企业注销不是人间蒸发,而是要经过清算这个环节。清算就是算总账——把企业所有的家当(资产)卖了换成钱,再还了欠的债、交了该交的税,剩下的钱(如果有)才能分给股东。如果家当卖的钱还不够还债、交税,那就是清算所得为负,也就是清算亏损。这时候就涉及到亏损弥补了——能不能用以前年度的利润来填这个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才是应纳税所得额。注销时的清算所得,本质上也是一个纳税年度,只不过这个年度很短,可能就几天或几个月。清算所得中的亏损,可以用来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弥补后还有余额的,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个例子:A公司准备注销,清算时把所有资产卖了,得款500万,还了300万债务,交了50万清算费用和相关税费,剩下的150万就是清算所得。但A公司前5年累计有200万亏损没弥补。这时候清算所得150万先弥补这200万亏损,还差50万没补完,那A公司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50万亏损也就消失了,以后也没法再补。反过来,如果清算所得是250万,弥补200万亏损后,还剩50万,这50万就要按25%的企业所得税率,交12.5万的税。
这里有个关键点:以前年度的亏损,最多能弥补5年,超过5年的不能再用。比如B公司2018年亏损100万,2019年盈利20万,2020年盈利30万,2021年盈利40万,2022年盈利10万,到2023年还没补完,那剩下的100-20-30-40-10=0?不对,应该是2018年的亏损到2023年刚好5年(2018-2022年),2023年盈利的10万不能再用2018年的亏损弥补了。如果B公司2023年注销,清算所得是50万,这时候能不能用2018年的亏损?不能,因为2018年的亏损到2023年已经超过5年弥补期了。所以注销时,得先算清楚以前年度哪些亏损还能补,哪些已经过期了。
老板们最容易踩的3个坑,我见过太多人栽跟头
干这行20年,见过企业注销时在亏损弥补上栽跟头的案例太多了,挑几个典型的说说,大家引以为戒。
第一个坑:把股东借款当成企业亏损
有个做贸易的C公司,老板老张注销时跟我说:我们公司账上亏了80万,清算时肯定不用交税了吧?我一看账,发现其他应收款——老张有80万,原来是老张这些年从公司拿走的钱,没算分红,也没还。我跟老张说:你这80万不是企业亏损,是股东借款,得算成‘股息红利所得’,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没钱交,你得从自己口袋里掏。老张当时就懵了:我从公司拿钱怎么还要交税?我解释道: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老张这80万借款挂了好几年,明显不是用于生产经营,所以得交税。最后老张不仅得交16万个税,还被税务局提醒了以后别这么干。你看,这老板以为的亏损,其实是股东分红没交税,差点栽了大跟头。
第二个坑:清算费用没算全,导致假亏损
D公司是个小规模纳税人,注销时老板李姐自己算了笔账:资产卖了30万,还债20万,剩下10万,算上亏损5万,清算所得5万,不用交税。结果税务人员审核时发现,她漏了一项员工遣散费,还有公司之前租的办公室,提前解约赔了房东2万违约金,这些都没算进清算费用。加上这两项,清算费用变成了7万(之前只算了2万),清算所得就变成了30-20-7=3万,还是亏损,不用交税?不对,税务人员说:你遣散费和违约金能不能税前扣除,得看凭证齐不齐。李姐的遣散费都是现金发的,没发票,违约金也只有收据,没有房东开的发票。最后税务人员核定,这两项费用只能扣除50%,也就是3.5万,清算所得变成了30-20-3.5=6.5万,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3万,剩下3.5万,要交8750的企业所得税。李姐后悔得直跺脚:早知道把凭证弄齐全了,不然这几千块也不至于折腾这么久。所以啊,清算费用一定要凭合规票据扣除,不然税务局不认,容易假亏损变真纳税。
第三个坑:亏损弥补年限算错,多缴冤枉税
E公司是个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亏损50万,2020年盈利30万,2021年盈利20万,2022年盈利10万,2023年准备注销,清算所得15万。老板王哥觉得,2019年的亏损到2023年刚好5年,应该能补完,所以清算所得15万不用交税。结果税务人员说:不对,2019年的亏损弥补期是2020-2024年,2023年注销时,2020-2022年已经补了30+20=50万,刚好补完2019年的50万亏损,2023年的清算所得15万没有以前年度亏损可补,要交3750的企业所得税。王哥这才明白,原来亏损弥补年限是从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开始算,不是从注销年度往前倒5年。我后来跟他说:你虽然是高新技术企业,税率15%,但亏损弥补年限的计算规则对所有企业都一样,别想当然。你看,这种想当然的错误,很容易让老板多缴税。
给老板们的3句大实话,注销前一定要看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三点建议,都是我20年经验的
第一,注销前先做税务清算模拟。别等工商部门受理注销了,才发现税务问题。自己先找个靠谱的财税人员,或者自己算一遍:资产能卖多少钱?债务还清了没?清算费用有哪些?以前年度还有多少亏损没补?弥补后还有没有余额?有没有股东借款未分配利润这些容易触发个税的风险点?提前把账理清楚,比注销时被税务局打回来强一百倍。
第二,凭证一定要齐。不管是清算费用,还是资产处置的金额,都得有发票、合同、银行流水这些凭证支撑。别为了省事,用白条、收据入账,税务局认的是合规凭证,不然该扣的不让扣,不该交的税也得交。
第三,别信注销包过的鬼话。现在有些中介说不用补税,也能注销,基本都是坑。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现在是信息共享的,税务没清算完,工商根本不给注销。真想顺利注销,就得把该补的税补了,该交的钱交了,该交的个税交了,别抱侥幸心理。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对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有何影响?服务见解
很多企业注销时才发现财务凭证不完整,这不仅是税务清算的烦,还可能让知识产权变成烫手山芋。比如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注销时要么转让,要么注销,要么按清算所得处理。但如果财务凭证不完整,比如专利的购买合同、研发费用发票丢了,就很难证明其原值,税务局可能会按收入全额征税,而不是按收入-原值差额征税,企业税负会大幅增加。还有商标,如果之前没入账,注销时突然被发现,可能被认定为股东分红,要交20%个税。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处理企业注销时,会先帮企业梳理财务凭证,对缺失的凭证通过合理方式补救,同时全面盘点知识产权,评估其税务处理方式,确保企业在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税负,避免知识产权处置不当引发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