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港招商一线混了十年,经手的企业少说也有两三百家,这几年最明显的趋势就是:越来越多从海外回来的红筹企业,要拆架构、回A股。按理说这是好事,说明企业想扎根国内发展,但每次一聊到知识产权怎么处理,老板们的表情就复杂起来——毕竟红筹架构下,知识产权大多漂在开曼、BVI这些离岸公司手里,现在要落地到上海主体,中间的弯弯绕绕,比想象中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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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2021年接过一个生物医药企业,老板是海归博士,技术团队在国内,核心专利却早在十年前就搬到了开曼公司。当时红筹架构搭得挺标准:开曼控股,香港中间层,境内WFOE做研发和生产。后来准备科创板上市,券商一查:境内企业用的专利,是从开曼公司许可来的,许可协议还是十年前签的,许可费1块钱/年。这能行?肯定不行!监管机构会问:知识产权到底是谁的?为什么这么便宜?企业当时就懵了:我们自己的技术,还要给开曼公司交许可费?这不是自己折腾自己吗?
后来我们带着团队啃了三个月,才把这个问题捋明白。第一步,得先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这家企业的核心专利是靶向药技术,当时市场估值至少几个亿,不能再用1块钱打发税务局了。第二步,要解决权属清晰问题。开曼公司是离岸实体,境内企业怎么拿专利?直接转让?不行,境外股权转让涉及商务部门审批、外汇登记,流程长不说,税务成本也高。最后我们设计了一套境内许可+境外转让的组合拳:先让开曼公司把专利许可给境内企业,按市场公允价值收许可费(比如年销售额的5%),同时境内企业支付一笔对价,逐步把买断专利的权利预留在协议里。这样既解决了境内企业的使用权,又为后续彻底转让铺了路。
说实话,每次处理这类案子,我都会先问企业老板:当初搭红筹时,有没有想过今天的拆除?很多人摇头——那时候一心想着海外上市,知识产权放哪儿不重要,能上市就行。结果现在回头一看,知识产权成了卡脖子的环节。尤其是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很多都是科创型,知识产权就是命根子,拆架构时处理不好,轻则影响上市进度,重则可能让技术悬空,这才是最让人头疼的。
从离岸许可到境内落地:转让协议里的门道,比你想的复杂
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听起来就是签个合同、转个权属,但真落到红筹拆除的实操里,每个条款都可能埋雷。去年底刚收尾的一家智能制造企业,就栽在了转让协议的过渡期安排上。
这家企业做工业机器人的,商标和软件著作权都在BVI公司手里。拆架构时,老板想得简单:把商标和软著转到上海公司,签个转让协议,搞定!结果合同初稿出来,问题全暴露了:第一,原许可协议里,BVI公司把商标独占许可给了欧洲子公司,现在商标要转走,欧洲子公司怎么办?总不能让人家突然用不上商标吧?第二,软著之前是免费许可给境内企业用的,现在要转为转让,境内企业得补多少对价?补高了影响利润,补低了税务不认。第三,转让过程中,如果技术秘密(比如算法)泄露,责任谁来担?
我们当时带着法务、税务、技术团队开了三天会,才把这些问题捋顺。关于欧洲子公司的商标许可,我们加了过渡期条款:转让完成后,境内公司再给欧洲子公司6个月的独占许可期,许可费按市场价计算,同时约定过渡期结束后,欧洲子公司可选择优先受让商标。这样既保障了原有业务不受影响,又避免了权属纠纷。关于软著对价,我们找了三家评估机构,按重置成本法算了技术开发的投入,再结合市场预期收益,最终定了800万的转让价格,比企业最初想的200万高,但比税务部门认可的最低价低了不少,双方都能接受。
最麻烦的是技术秘密保护。最后我们在转让协议里加了保密条款+违约金,明确境内企业受让后,核心算法只能用于自身产品,不能授权第三方,如果泄露,按技术评估价值的200%赔偿。老板当时就说:早知道这么复杂,当年搭红筹时就把知识产权直接放境内多好!我苦笑:谁说不是呢?但现实是,很多企业当年为了符合海外上市要求,只能把知识产权放出去,现在要收回来,就得把当年的债一点点还清。
说到这儿,我得插一句嘴:临港新片区的政策这几年确实给力,比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导航这些,对企业来说都是实打实的支持。但政策是工具,怎么用,还得看企业自己有没有提前规划。比如有些聪明的企业,在红筹拆除前就主动找我们咨询,提前把知识产权的权属布局调整好,后面拆架构时就顺畅多了——所以说,早规划、早动手,比临时抱佛脚强一百倍。
注销前的最后一步:知识产权怎么收尾,才能不留尾巴?
红筹拆了,境内企业也运营上了,按理说该圆满收官了吧?但还有个更棘手的问题等着:如果境内企业因为战略调整要注销,手里的知识产权怎么处理?去年就遇到这么一家做新能源材料的企业,拆完架构刚两年,市场环境变了,老板决定注销上海公司,结果手里攥着的十几项专利和商标,成了烫手山芋。
一开始老板想:注销了就注销了,知识产权跟着公司一起‘消失’呗。结果我们一查《民法典》和《企业破产法》,傻眼了:企业注销前,必须清算所有资产,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不能直接抹掉。要么转让,要么放弃,但放弃的话得公告,而且万一以后企业想复活,知识产权可能早就被别人抢注了。
当时企业手里最值钱的是一项固态电解质专利,技术壁垒挺高。我们建议先找评估机构做个价值评估,结果出来:市场估值大概1500万。然后开始找买家——一开始想卖给行业内的大企业,但对方压价压得太厉害,老板不甘心;后来想找科创基金,但基金觉得技术是好,但企业都没了,后续转化谁来做?折腾了三个月,专利还没卖出去,企业注销的期限却越来越近。
最后还是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帮了大忙。他们有个僵尸知识产权盘活专项计划,帮我们把专利信息挂到平台上,同时对接了区内几家刚起步的新能源企业。其中一家初创公司觉得技术匹配度高,但预算有限,最后我们设计了专利许可+股权激励的模式:先以500万的价格许可给这家初创公司,同时约定如果未来三年公司业绩达标,专利可以无偿转让给对方,创始团队还能获得5%的股权。这样既解决了企业注销前的资产处置问题,也让专利实现了技术价值,老板后来专门打电话来说:真没想到,临港的政策能把‘死’资产盘活!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企业也算幸运的,至少知识产权有价值。有些企业注销时,手里攥着些过气的专利或商标,既没人要,又舍不得放弃,最后只能躺平,反而成了企业注销后的遗留问题。所以我的建议是:如果企业真的要注销,知识产权一定要提前规划——哪些能卖,哪些能捐,哪些要放弃,都得想清楚,别让无形资产变成无形包袱。
写在最后:知识产权的迁徙,是技术的流动,还是价值的重估?
这些年看多了红筹架构的搭建与拆除,越来越觉得:知识产权的处理,从来不是简单的法律手续,而是企业战略的缩影。当年把知识产权放到离岸公司,是为了走出去;现在要把知识产权收回境内,是为了扎下根——这中间的每一次流转,都是技术价值、商业逻辑和时代背景的碰撞。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年这些企业在搭建红筹架构时,就能预见到今天的拆除需求,会不会把知识产权的布局做得更灵活一些?比如在开曼公司保留所有权,但境内企业拥有永久、独占、可转让的许可权?或者利用临港的跨境知识产权交易试点,提前搭建起境内+境外的双层知识产权体系?可惜没有如果,我们能做的,就是在每一次拆除、每一次注销中,帮企业把过去的账算清楚,把未来的路铺平。
最后想问大家一个问题:红筹架构的搭建,本质上是企业对全球化的拥抱;而拆除后的回归,是对本土化的坚守。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的迁徙,究竟是技术的流动,还是价值的重估?当企业站在走出去与走回来的十字路口,我们是否真的想清楚了:那些承载着创新火花的知识产权,究竟该被如何安放?这或许比任何招商政策,都更值得每个企业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