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老张,在财务圈摸爬滚打二十多年,带过团队、接过烂摊子,也踩过不少坑。最近总有年轻财务朋友问我:张哥,创始人要退休、公司要注销了,那些没收回来的钱、没还清的账,到底该咋整?每次听到这个问题,我都忍不住想起十年前我接手的第一家注销公司——那可真是一把辛酸泪,但也让我摸清了这其中的门道。今天就跟大伙儿聊聊,创始人退休、公司注销时,未结款项到底该怎么处理,既有我的血泪教训,也有这些年攒下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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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注销公司时,未结款项到底有哪些坑?
先说个事儿。五年前,我给一个做餐饮连锁的老总当财务顾问,他准备退休,想把公司注销。我当时心想:这有啥难的?把账目理清楚,该收的钱收回来,该还的账还上,不就完了?结果一上手才发现,我太天真了。
未结款项这东西,就像衣柜里的旧衣服——你以为没几件,翻出来才发现能塞满三个行李箱。具体来说,无非这么几类:
应收账款是最头疼的。有的是老客户拖着不给,比如有个合作了八年的供应商,说好年底结清,结果每年都说明年一定,等真要注销了,电话直接空号;有的是客户对账有争议,比如我们给某企业做了套系统,对方说功能没达标,拒付30%尾款,可项目都验收三年了,现在扯皮谁都不占便宜。
应付账款也不能含糊。供应商的钱得还,但有些账目对不明白——比如十年前的一笔采购,当时没开发票,只有收据,现在供应商拿着合同来要钱,你说给不给?还有员工的工资、奖金、未休年假补偿,这些要是没结清,劳动仲裁分分钟找上门。
预收款项更麻烦。有些客户提前交了钱,比如健身卡、年卡,公司注销了,服务没提供完,退款怎么算?我见过有公司直接跑路,结果客户集体投诉,创始人上了失信名单,退休生活都不得安生。
或有负债是最隐蔽的雷。比如公司之前签了个担保合同,给子公司做了连带责任担保,现在子公司破产了,银行找我们追偿;还有未决诉讼,客户说我们的产品导致他损失,要索赔,官司还没打完,注销了咋办?
这些款项要是处理不好,轻则影响注销进度,重则创始人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晚节不保。我见过有创始人注销公司时,因为一笔应付账款没还清,被供应商堵在办公室里,连家门都出不去——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二、挑战:时间紧、债权杂、风险高,简直是戴着镣铐跳舞\
处理未结款项,难就难在三座大山压着:时间紧、债权杂、风险高。
先说时间紧。公司注销有严格流程,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一步卡住就全卡住。我见过有公司,因为应收账款催收不力,拖了两年才注销,期间每天被罚款,最后多花了近百万冤枉钱。创始人退休前都想赶紧了事,但财务人得清醒:越是着急,越容易出问题。
再说债权杂。债权人类型多,脾气也各不相同。老客户可能念旧情,但也可能柿子捡软的捏,看你注销了就狮子大开口;供应商要么通情达理,要么拿着合同跟你死磕;员工最实在,要钱要得最急,稍有不满意就劳动仲裁。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有个供应商拿着十年前的手写合同来要钱,上面连公章都没有,就一个签字,你说认不认?最后还是花了大价钱请律师打官司,才勉强解决。
最要命的是风险高。税务风险是头号大坑。比如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税务局可能认定为隐匿收入;应付账款没取得合规发票,税前扣除不了,得补税;还有清算所得,公司注销前得把资产处置掉,处置价高了要交税,低了税务局可能认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我见过有公司,注销时因为少交了20万清算所得税,被税务局追缴罚款加滞纳金,最后创始人自己掏了腰包。
更麻烦的是法律风险。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没了,但未结款项的责任不会消失。比如创始人作为股东,如果在注销时没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债权人损失,得承担连带责任。我有个朋友,注销公司时没通知某个债权人,结果对方起诉,法院判他和股东共同承担50万债务——退休了还要背债,你说冤不冤?
三、解决方案:分四步走,把烂账变成明账\
处理未结款项,我总结了一套四步工作法,虽然不能保证100%顺利,但至少能让你少走弯路。
第一步:全面清查,建立未结款项台账——这是基础中的基础
不管公司多忙,注销前必须先把家底摸清。我建议成立一个清算小组,创始人、财务、法务都得参与,然后花1-2个月时间,对所有未结款项进行地毯式清查。
具体怎么做?应收账款要逐笔核对:合同、发票、送货单、对账单、沟通记录,一样都不能少。最好给每个客户发《对账函》,盖章确认金额和账期。我见过有公司,因为没发对账函,客户事后不认账,说我们只欠10万,不是30万,最后扯皮半年。
应付账款也要逐笔查:供应商的发票、付款记录、合同条款,特别是有没有质保金违约金之类的约定。有个坑要注意:有些供应商会趁火打劫,把以前没开发票的账目翻出来,这时候得看合同约定,如果是超过3年的应付账款,且对方没主张过权利,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这个得谨慎,别为了省钱惹官司。
预收款项要分类处理:服务类的(比如培训、咨询),按剩余服务期限计算退款;商品类的(比如预付货款),看能不能退货或者折现。我之前有个客户,预收了客户200万会员费,注销时还有100万没消费,最后按比例退款,客户很满意,还主动帮他们介绍新客户。
或有负债要重点排查:查担保合同、诉讼文书、行政处罚记录,最好请律师做个法律尽职调查。有个潜规则:有些公司会故意隐瞒或有负债,财务人得留个心眼,查工商档案、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说不定能挖出雷。
清查完了,建个未结款项台账,每笔款项都要注明:债权人/债务人、金额、账龄、性质(应收/应付/预收/或有)、处理进展、责任人。我习惯用Excel做台账,加个预警列,比如账龄超过1年的标红,超过2年的标黄,这样一目了然。
第二步:分类施策,一债一策别搞一刀切\
台账建好了,就得针对不同款项制定不同方案。我的原则是: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小后大。
应收账款分三类处理:
- 第一类:好收的——客户有付款意愿,只是流程慢。这时候财务人要主动跟进,每周发邮件催款,电话沟通,甚至可以上门拜访。我有个技巧:跟客户说我们公司要注销了,这笔款要是再收不回来,就得做坏账了,您看能不能帮忙协调一下?很多人一听公司要注销,反而会赶紧付款,怕夜长梦多。
- 第二类:有争议的——客户对账目有异议。这时候别硬碰硬,先坐下来谈,必要时请第三方机构(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客户说我们少发了100件货,我们调了监控和物流记录,证明货已经签收了,最后客户没话说,乖乖付款。
- 第三类:收不回来的——比如客户失联、破产、或者确实没钱。这时候要做坏账核销,准备坏账核销资料(催收记录、法律文书、客户破产证明等),报税务局审批。注意:坏账核销不是一核了之,后续如果收回来了,还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应付账款也分三类:
- 第一类:必须还的——有发票、有合同、金额明确的,赶紧还。别想着注销了就不用还了,税务局和供应商可不答应。我建议优先还小额高频的供应商,比如金额在5万以下的,先把小额账目清了,大额的慢慢谈。
- 第二类:有争议的——比如供应商说我们少付了钱,但我们认为多付了。这时候要收集证据,合同、付款记录、沟通记录,必要时请律师发律师函。有个潜规则:和供应商谈判时,别一开始就硬刚,可以先说我们公司资金紧张,能不能分期付款?或者能不能用我们的产品抵债?有时候以物抵债比现金付款更划算。
- 第三类:不用还的——比如超过诉讼时效的应付账款,或者供应商已经注销的。这时候最好发个债务免除通知函,让对方确认不用还了,避免后续麻烦。
预收款项的处理原则是:优先退款,协商解决。如果客户要求退款,尽量在15天内退,别拖。如果客户愿意转成其他公司的服务(比如关联公司),也可以协商,但必须签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或有负债的处理:能解决的早解决,不能解决的留足保证金。比如未决诉讼,最好在注销前和解,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和解不了,得从公司剩余财产中留出一部分作为或有负债保证金,金额由律师和会计师测算。
第三步:沟通谈判,人情牌和合规牌一起打
处理未结款项,70%的精力都在沟通。我常说:财务人不光要会算账,更要会'算人心'。\
跟客户沟通,要打人情牌。比如老客户,可以说:咱们合作这么多年了,您看公司注销了,这笔尾款能不能帮帮忙?以后您有啥需要,我私人也能搭把手。我见过有创始人,因为跟客户关系好,一个电话就收回了50万欠款。
跟供应商沟通,要打合规牌。比如跟供应商说:我们公司正在税务注销,税务局要求所有应付账款必须结清才能出清税证明,您看能不能先开发票,我们尽快付款?或者我们公司现在资金紧张,能不能分期付款?第一期先付30%,剩下的三个月付清。关键是让供应商觉得跟你合作有保障,而不是想赖账。
跟员工沟通,要打保障牌。员工的钱是高压线,必须优先结清。我建议在注销前一个月,就公布工资、奖金、补偿金的支付计划,让员工放心。如果有员工担心失业,还可以帮他们推荐工作——我之前有个客户,注销公司时给每个员工推荐了2-3个工作机会,员工都很感激,工资补偿金很快就拿到了。
谈判时有个小技巧:别一个人去,带个律师。有时候律师一句话比你说十句都管用。比如供应商狮子大开口,律师可以说:根据合同约定,违约金最多是合同金额的20%,您要的50%不符合法律规定。供应商一听律师来了,往往就软下来了。
第四步:税务筹划和法律风险规避,守住底线\
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税务和法律风险规避。
税务方面,我建议在注销前3个月,就找专管员沟通政策。根据我的经验,税务局对注销公司的税务检查很严格,但只要你主动配合,一般都能通融。比如清算所得,要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该交的都得交。
有个潜规则:注销前一定要把所有发票都验旧。我见过有公司,注销时还有10万元没验旧的发票,税务局不让注销,最后花了大价钱找关系才搞定。所以财务人一定要记得,在注销前,把金税盘里的发票都验旧、作废,别留尾巴。
法律方面,最重要的是依法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前要成立清算组,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我见过有公司,为了省事,没通知某个债权人,结果对方起诉,法院判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清算公告一定要在省级以上报纸上登,别只在本地小报上登——登小报是很多年前的老做法,现在法院不认了。
还有一点:注销前一定要把所有员工的社保、公积金都缴清。我见过有公司,注销时没给员工缴社保,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最后股东个人掏了20万补缴社保。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四、经验教训:那些年我踩过的坑,你们别再踩了\
说了这么多,都是我的血泪教训。分享两个我踩过的大坑,大伙儿引以为戒。
坑一:没注意诉讼时效,白白损失50万
十年前,我接手一个注销项目,有一笔应收账款,客户欠我们80万,已经拖了3年。我当时想:3年诉讼时效快过了,赶紧催收!结果我忙别的事,把这事耽误了,等想起来时,已经过了4年。客户直接说:你们没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现在不用还了!\
我当时就懵了,找律师咨询,律师说:确实过了诉讼时效,除非对方自愿还款,否则法院不会支持。最后这笔钱只能做坏账,损失50多万(扣除已收回的部分)。
教训: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财务人一定要定期检查账龄,对快过诉讼时效的款项,赶紧发《催款函》(最好用EMS寄,保留好寄送凭证),或者直接起诉。别像我一样,忙忘了就酿成大祸。
坑二:注销前没通知债权人,股东赔了100万
五年前,我帮一个科技公司做注销,公司欠供应商A 20万,供应商B 30万。我当时觉得:供应商A经常跟我们合作,应该知道我们要注销了,就不用通知了;供应商B已经两年没联系了,估计也不在乎了。\
结果注销后,供应商A把我们告了,说我们没通知他,导致他没及时申报债权,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股东赔偿供应商A 20万及利息。
教训: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即使债权人很久没联系,也必须通知——最好用挂号信寄《债权申报通知书》,保留好寄送凭证。别像我一样,想当然就吃了大亏。
结尾:注销公司不是甩包袱,是体面收场\
最后想说,创始人退休、公司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体面收场。未结款项处理得好,创始人能留下好口碑,员工、客户、供应商都会念你的好;处理不好,不仅晚节不保,还可能影响家人的生活。
我经常跟创始人说:您辛苦打拼半辈子,别因为注销公司这点事,把名声搞臭了。财务人就是您的'守门员',我们帮您把好关,让您安心退休。\
现在每次遇到创始人说我想退休,公司注销吧,我都先问一句:您确定不是想给我找麻烦?(开玩笑的)毕竟,这注销公司啊,比带娃还操心——娃长大能独立,公司注销完,我这心才算放肚子里。
希望我的这些经验,能帮到各位财务朋友。记住:做财务,不光要会算账,更要会算人心、算风险。祝大家都能顺利帮创始人体面收场,自己也少踩坑、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