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环境】 <

上海涉密企业注销,如何处理公司股权激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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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透过陆家嘴某咖啡馆的落地窗,在长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飘着现磨咖啡的醇香,低声的交谈与偶尔的键盘敲击声交织。访谈者(以下简称访)与三位受访者围坐桌旁,桌上放着笔记本、录音笔和几杯凉了的拿铁。

【访谈对象】

- 王律师:资深企业法律顾问,专注股权与合规领域10年,语言严谨,常引用法规条文,语速偏慢,逻辑清晰。

- 李总:某上海涉密科技企业前人力资源总监,从业15年,说话带点沪语口音,务实直率,善用行业术语,偶尔夹杂感叹词。

- 小张:前涉密企业技术骨干,曾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语速较快,情绪外露,常用我们当时等口语化表达,偶有停顿和叹息。

【访谈实录】

访:王律师、李总、小张,大家好。今天想聊聊上海涉密企业注销时,股权激励效果如何处理的话题。先从最基础的开始:涉密企业注销时,股权激励通常会面临哪些直接问题?

王律师:(轻轻推了推眼镜)涉密企业的股权激励,核心矛盾在于涉密与激励的冲突。普通企业注销只需处理股东股权回购或清算,但涉密企业不同——激励对象往往接触过核心涉密信息,所以问题会叠加两个层面:一是股权本身的处置,比如期权未行权、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怎么处理;二是涉密人员的权益与保密义务的平衡,比如员工能否获得回购款,脱密期如何与股权处置衔接。

李总:(打断)对,王律师说得对,但我觉得更实际的问题是钱和人的冲突。我们公司去年注销时,有30多个激励对象都是核心研发,涉密等级机密。公司说没钱回购,员工说期权是公司给的激励,现在注销了就想赖账?扯皮得很!

访:李总提到没钱回购,这是否是涉密企业的普遍困境?涉密企业通常资金紧张吗?

李总:不一定。但涉密企业项目周期长,资金沉淀多,一旦注销,清算资产时往往优先覆盖债务、员工遣散费,股权激励回购款容易被排在后面。我们当时就是,母公司说项目终止了,研发投入打水漂,哪有钱给期权回购?

小张:(突然提高声调)我们当时就是啊!我2018年入职,拿到期权,行权价5块/股,公司说2023年上市,到时候至少20块。结果2022年突然说业务调整,要注销。HR找我们谈,说公司净资产不足,每股回购2块,还要签《保密承诺书》才给钱。我当时就火了——期权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现在公司注销了,反而让我们亏钱,还要签一堆限制条款?

王律师:(抬手示意小张冷静)小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这里有个法律误区:股权激励在法律上属于期待权,不是劳动报酬。公司注销时,如果《股权激励协议》没有明确约定注销时的回购价格,就需要按《公司法》规定,以公司净资产为基准计算。涉密企业因涉密资产可能无法公开估值,净资产往往偏低,这就导致员工利益受损。

访:那《股权激励协议》中,哪些条款对注销时的处理至关重要?

王律师:至少要明确三点:一是退出触发条件,比如公司注销、控制权变更等;二是回购价格计算方式,是按净资产、最近一轮融资估值,还是设置最低保障价;三是支付期限,是注销后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很多企业图省事,只写公司有权回购,但没写具体规则,这就埋了隐患。

李总:(点头)对,我们公司当初就栽在这上面。协议里只写了若公司注销,未行权期权自动作废,没写回购价格。员工仲裁时,法院只能按净资产判,结果员工拿到的钱还不够交税。

小张:(追问)那我们当时签的协议里,写了未行权期权自动作废,但没说回购,这有效吗?

王律师:从法律上讲,如果协议明确自动作废,且员工签字确认,原则上有效。但涉密企业有个特殊情况——员工因接触涉密信息,对期权行权可能存在信赖利益。比如,员工为了获得期权,可能签订了更严格的保密协议,甚至放弃了其他工作机会。这种情况下,如果简单以自动作废为由拒绝补偿,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员工可以申请撤销协议。

访:李总,您作为前HR负责人,企业在设计涉密股权激励方案时,最容易忽略的细节是什么?

李总:(叹气)我觉得是脱密期和股权回购的衔接。我们公司当时规定,员工离职后要经过3年脱密期,但注销时,员工说公司都没了,我上哪去履行脱密义务?后来我们和沟通,把脱密期改成签署《终身保密承诺书》+竞业限制,竞业限制补偿金包含在回购款里,才搞定。但这个过程,光是沟通就花了三个月,还差点被员工告变相限制择业权。

王律师:这里涉及《保守国家秘密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衔接。涉密人员的脱密期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约定免除,但可以通过补偿来平衡。比如,在回购款中额外支付保密津贴,或者将竞业限制补偿与脱密期重叠计算,这样既满足保密要求,也保障员工权益。

小张:(插话)我们当时也被要求签《终身保密承诺书》,不签就不给回购款。但签了之后,我以后去其他企业做类似技术,算不算违约?

李总:(抢答)这就是难点!涉密企业的《保密承诺书》往往范围很广,甚至限制员工在同类行业就业。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且必须支付补偿金。我们后来调整了条款,只限制原涉密领域,补偿金按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支付,员工才接受。

访:小张,您当时有没有想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最后为什么妥协了?

小张:(沉默片刻)想过。我们几个老员工凑钱请了律师,律师说涉密企业打官司,保密审查会很麻烦,而且就算赢了,执行起来也难。后来听说公司其实是把核心技术卖给了另一家国企,价格不低,但我们这些激励对象一点好处没沾到。算了,2块就2块吧,至少拿回点钱,总比什么没有强。

王律师:小张的情况,反映出涉密企业股权激励的特殊性——员工往往处于信息弱势,既不懂法律,又怕得罪前雇主。而且涉密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审查,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这也是很多员工选择妥协的原因。

李总:(补充)还有个问题,就是激励对象范围。我们公司当初为了激励核心员工,把接触涉密信息的技术骨干都纳入了激励计划。但注销时,有些员工已经离职好几年,他们的期权怎么处理?是按在职时的价格回购,还是直接作废?最后我们只能一刀切,离职员工的期权全部作废,在职员工按净资产回购,结果又引发了一批老员工不满。

访:那从企业角度看,涉密企业在注销前,可以做哪些准备来减少股权激励纠纷?

李总: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提前规划。比如,在激励方案里就写清楚注销时的回购规则,每年从利润里提股权激励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未来可能的回购。我们公司后来就设立了这样的基金,虽然当时没用到,但员工心里踏实。注销前一定要和、工会提前沟通,听取员工意见,别搞突然袭击。

王律师:从法律角度,我建议企业做三件事:一是协议补正,如果发现现有协议条款不明确,赶紧和员工协商补充协议,比如约定若公司注销,回购价格不低于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50%;二是资产剥离,涉密资产可以优先剥离给国家指定的单位,用剥离收益优先支付员工回购款;三是员工沟通,用透明化降低对抗,比如公开清算报告,解释回购款计算依据。

小张:(突然说)其实我们员工最在意的不是钱多少,而是公平。如果公司一开始就说清楚期权有风险,注销可能亏钱,我们也没意见。但当时HR画大饼,说上市后财富自由,结果公司注销了,连个说法都没有,心里才憋屈。

访:听了三位的分享,我有个感受:涉密企业的股权激励,本质上是激励与约束的平衡,既要让员工有动力,又要守住保密底线。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平衡很难把握。最后想问,如果现在有企业邀请您加入涉密股权激励计划,您最关心什么?

小张:(抢答)我肯定先问如果公司注销,期权怎么处理?有没有回购条款?回购价格怎么算?还有,保密协议会不会影响我未来找工作?上次吃过亏,不会再信画大饼了。

李总:我会看企业的合规意识。如果企业愿意提前把各种退出情形写清楚,愿意和员工沟通,甚至愿意设立专项基金,那说明企业有诚意,值得加入。如果企业含糊其辞,只说期权很值钱,那就要小心了。

王律师:我会关注协议的完备性。特别是涉密企业,协议里不仅要写股权处置规则,还要写保密义务的终止条件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甚至争议解决方式要避开涉密审查,选择普通仲裁或诉讼。毕竟,一份完善的协议,是对企业和员工的双重保护。

【访谈后记】

三个小时的访谈下来,咖啡早已凉透,但讨论的热度未减。涉密企业的股权激励,远比普通企业复杂——它既要算经济账,平衡企业成本与员工收益;也要算政治账,守住国家秘密安全;更要算人心账,让激励真正成为动力,而非遗留问题。

王律师的法律前置、李总的资金保障、小张的公平诉求,看似不同角度,实则指向同一个核心:在安全与发展之间,找到让企业与员工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或许,这正是上海作为科创中心,在涉密企业治理中需要探索的精细化路径。

(全文完,约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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