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港做招商这些年,我见过太多企业从落地到注销的全过程。有的企业风光入驻,拿了政策扶持,最后却悄无声息退场;有的企业熬过了创业期,却在市场波动中撑不下去。但不管是哪种情况,只要涉及注销,劳动局那一关几乎绕不开——不是企业不想好好散伙,是劳动局的异议总能让人措手不及。<

上海企业注销,如何应对劳动局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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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刚开始做招商时,我对企业注销的劳动问题理解太浅。总觉得企业注销不就是清算资产、还清债务吗?员工工资、社保该结清的结清,劳动局还能怎么着?直到2019年,临港某家做人工智能的初创企业出事,我才明白:劳动局的异议,往往不是钱没给够,而是人没摆平。

那家企业叫智科,2018年在临港注册,拿了我们的科创企业扶持基金,团队20多人,都是高学历技术人才。2020年因为融资失败,老板决定止损注销。清算时发现,公司账上只剩300多万,而员工工资、社保加起来要200多万,剩下的还要还供应商。老板想着先给员工结清工资,社保欠缴的后续补,结果劳动局直接给企业发了《异议通知书》,理由是社保欠缴未解决,员工权益未保障,注销流程卡死。

我当时就纳闷:工资都结清了,社保欠缴是因为公司没钱,难道企业没钱注销,员工就得一直拖着?后来跟劳动局的朋友喝茶,他才点醒我:你们招商只看企业落地、税收,但劳动局看的是‘稳定’。员工一旦闹起来,就是,临港作为新片区,最怕这个。原来,劳动局的异议,本质是维稳逻辑——不是针对企业,是怕注销引发劳动纠纷,影响区域营商环境。

这件事让我记住:企业注销时,劳动局看的不是企业有没有钱,而是员工有没有说法。后来每次帮企业做注销预案,我都会先问一句:员工那边,你打算怎么交代?

案例一:临港某科创公司的历史遗留社保欠缴风波

2021年,临港又有一家科创企业云数找到我,说要注销。这家公司做大数据分析的,2020年受疫情影响,业务停滞,老板决定关门。清算时发现,2020年第一季度有3个月社保没交——不是故意不交,是当时公司资金链断了,老板想着先保工资,社保缓一缓。

员工倒没什么意见,10个员工里有8个已经找到下家,剩下的2个也拿了补偿。但劳动局在审核注销材料时,还是揪住了这3个月社保欠缴。理由是社保欠缴属于未履行法定义务,必须补缴才能注销。

老板当时就急了:账上就剩50万,补社保要30万,剩下的还要给员工发补偿,我哪还有钱?我跟他说:别跟劳动局讲‘没钱’,讲‘解决方案’。后来我们做了个方案:先和员工协商,用清算财产优先补缴社保,员工同意后,我们拿着《员工同意书》和《分期补缴承诺书》去找劳动局。劳动局那边沟通了三次,最终同意先注销,后补缴——前提是老板个人提供担保,承诺3个月内补清。

这个过程里,我最大的感受是:劳动局不是不讲理,是怕企业耍赖。所以只要你能证明不是故意拖欠,且有能力解决,他们通常会通融。但前提是,你必须把员工摆在前面——员工同意了,劳动局才放心。

现在想想,云数的社保欠缴其实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很多初创企业为了省钱,或者因为资金紧张,会先缓社保,觉得员工不追究就没事。但到了注销关头,这些旧账全得翻出来。所以我在临港招商时,总跟企业说:社保不是‘可选项’,是‘必答题’——平时不交,注销时加倍还。

案例二:制造业企业的隐性补偿金争议

去年临港某家制造企业精工的注销案例,更让我体会到劳动局异议的复杂性。这家企业做精密模具的,2022年因为订单转移到东南亚,决定裁员注销。清算时,工资、社保都结清了,员工也拿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按理说该顺顺利利。

结果劳动局突然发来异议,说员工未休年假补偿金未支付。老板懵了:我们给员工算了N+1,年假不是包含在里面吗?一查才知道,公司《员工手册》里规定年假可跨年使用,但2022年因为疫情,员工有5天年假没休,公司没算补偿。

问题就出在这儿:很多企业觉得员工没提,就是不要,但劳动局会主动核查隐性权益。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员工流动性大,考勤记录不规范,很容易漏掉未休年假、加班费这些隐性债务。

后来我们花了半个月时间,把2020-2022年所有员工的考勤记录翻出来,逐个核算未休年假天数。最后算下来,要补20多万。老板一开始想拖一拖,我跟他说:别拖,劳动局那边盯着呢,员工要是集体投诉,就不是补钱的事了,是‘违法解除’。最后我们主动联系员工,签了《未休年假补偿协议》,劳动局才撤销异议。

这件事让我反思:企业注销时,劳动争议往往不是大问题,而是细节问题。工资、社保这些显性债务好算,但未休年假、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这些隐性债务,最容易出岔子。所以现在帮企业做注销,我都会建议他们找专业律师做劳动合规审查——把员工的隐性权益扒出来,该补的补,该算的算,别等劳动局提了才着急。

说真的,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企业非要等到注销才想起这些事?平时合规经营,按时交社保、规范考勤,不就省了这些麻烦吗?但现实是,很多企业重业务、轻合规,总觉得劳动问题不会找上门,直到注销时才踩坑。

实操经验: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拆弹

经过这么多案例,我总结出一条经验:企业注销时的劳动局异议,与其被动应对,不如主动拆弹。所谓拆弹,就是在启动注销前,先把劳动问题解决干净。具体来说,有三步:

第一步,做劳动负债清单。别等清算组成立了才想起查员工工资、社保,提前半年就开始梳理:哪些员工在职?哪些已离职?社保有没有欠缴?有没有未休年假?加班费有没有结清?清单越细,后续麻烦越少。去年临港有一家生物医药企业,我们提前三个月做清单,发现有个员工的加班费没算,及时补了5万,劳动局那边一次就过了。

第二步,和员工好好说话。很多企业注销时,怕员工闹,藏着掖着,结果员工猜疑,反而闹起来。其实不如开个沟通会,把清算方案、补偿标准说清楚——工资什么时候结清,社保怎么补,补偿金怎么算。员工心里有底,就不会找茬。之前云数注销时,我们开了三次员工沟通会,员工甚至帮我们跟劳动局解释公司确实没钱,这比我们说十句都有用。

第三步,和劳动局提前沟通。别等材料交上去被驳回才着急,注销前就带着初步方案去找劳动局,问问你们这边有什么要求。劳动局的人其实很好沟通,只要你把员工权益保障了,他们不会故意刁难。现在临港劳动局还有注销预审服务,我们招商团队经常帮企业预约,提前把劳动问题解决掉。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企业注销是终点,但劳动权益的保护不能是句号。当我们忙着清算资产、注销执照时,是否真正想过:那些曾经为企业付出过的劳动者,他们的权益该如何被温柔以待?毕竟,企业的生命周期可以结束,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能因为注销就消失。

(结尾问题)如果企业注销时,劳动局的异议是为了保护劳动者,那我们是否应该建立更灵活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让企业在没钱的情况下,也能通过政策支持、社会救助等方式,优先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毕竟,一个区域的营商环境,不只看企业来得多快,更看走时是否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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