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场景: <

上海杨浦区教育机构注销,劳动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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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杨浦区劳动局二楼会议室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长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访谈者小陈刚泡好一壶龙井,将茶杯推到三位受访者面前——区劳动保障监察科的张科长、启航教育创始人王校长,以及曾在该机构任教的李老师。窗外的蝉鸣隐约可闻,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茶香,一场关于教育机构注销与劳动权益的对话就此展开。

一、开场:从现象到核心问题

访谈者小陈:张科长您好,最近杨浦区教育机构注销的情况似乎有所增多,您能从专业角度谈谈吗?

张科长(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确实,近两年双减政策落地,加上行业竞争加剧,杨浦区每年都有近百家教育机构注销或转型。但很多机构负责人以为关门走人就行,其实最关键的是职工权益保障——劳动局这边,第一步就是要看他们能不能把人的问题处理好。

访谈者小陈(转向王校长):王校长,您的启航教育去年完成了注销,当时最让您头疼的是什么?

王校长(叹了口气,搓了搓手):头疼的地方太多了!三百多个学生要退费,二十多个老师要安置……一开始我以为就是走流程,结果劳动局的人直接甩过来一沓清单:材料不全,别想注销。当时我就懵了,没想到比办营业执照还麻烦。

访谈者小陈(看向李老师):李老师,您当时在机构注销时,是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权益的?

李老师(身体微微前倾):我是去年3月收到解聘通知的,机构说经营困难,只愿意给一个月工资。我查了《劳动合同法》,觉得不对劲,就去了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让我先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然后帮我们申请了劳动仲裁。

二、深入:劳动局究竟需要哪些资料?

访谈者小陈(转向张科长):张科长,您刚才提到材料清单,具体是指哪些材料?能不能详细说说?

张科长(从桌上拿起一份文件,翻开):教育机构注销,劳动局主要审核两类材料:一类是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另一类是职工权益保障材料。前者包括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注销申请书这些基础文件;后者才是重点,直接关系到员工能不能拿到钱、社保能不能不断。

访谈者小陈(追问):职工权益保障材料具体有哪些?

张科长:必须提供《职工安置方案》。这个方案不是拍脑袋写的,要列清楚员工总数、劳动合同解除原因(是协商一致还是辞退)、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比如N+1还是N,有没有包含未休年假工资。方案还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有签字记录才行。

王校长(突然插话):哎,张科长,我们当时那个方案,员工签字率只有60%,劳动局说不行,必须超过2/3?这可怎么办?我们机构小,好几个老师直接不来开会……

张科长(摆摆手):别急,这种情况可以分情况处理。如果员工确实无法到场,可以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但要保留好快递签收记录或微信聊天截图。关键是证明程序合法,不能让员工觉得是单方面强加的。

访谈者小陈:那除了安置方案,还需要什么?

张科长:要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经济补偿金支付凭证。解除证明上要写明解除日期、原因、补偿金额,双方签字盖章;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流水,显示钱已经转到员工账户。如果涉及欠薪,还要有欠薪明细表,列清楚每个员工的工资构成、拖欠月份。

李老师(点头):对对,我当时就是靠这个拿到钱的。机构一开始说没钱补偿,劳动局让他们提供了银行流水,发现账户里还有十几万,就责令他们先付钱。

王校长(苦笑):说到这个,补偿金计算可把我愁坏了。有个老师工作了5年2个月,按N算要给5.5个月工资,但他说加班费没算进去,我们吵了好几次。后来劳动局的人来了,拿出我们的考勤记录和工资条,说加班费必须包含在平均工资里,这才算清楚。

张科长:这里要提醒一句,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但加班费和福利费不算。如果员工的平均工资高于杨浦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就按3倍封顶,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访谈者小陈:那社保和公积金呢?很多机构会欠缴……

张科长(表情严肃):社保和公积金是重中之重。必须提供社保缴费明细和公积金缴存证明,显示从入职到注销前的缴纳情况。如果有欠缴,要提交《社保/公积金补缴计划书》,明确补缴时间和金额。如果机构实在没钱,可以申请缓缴,但必须经员工同意,否则劳动局会直接驳回注销申请。

王校长(拍了下大腿):这个我们栽过跟头!一开始没查到2019年有3个月社保没交,劳动局说必须补齐才能注销,后来还是找朋友借的钱才搞定。

三、难点:中小机构的合规困境

访谈者小陈(转向王校长):王校长,您作为从业者,觉得注销过程中最大的难点是什么?

王校长(靠在椅背上,长叹一声):不懂法和没时间啊!我们做教育的,哪懂劳动法?一开始觉得给点钱让员工签字走人就行,结果人家不干,说补偿标准不对。后来又忙着处理学生退费、场地交接,根本没精力研究材料,反反复复跑了劳动局五六次。

访谈者小陈:那有没有什么经验可以分享?

王校长:有!第一,早点请律师!我们后来找了专业律师,帮我们拟安置方案、算补偿金,虽然花了点钱,但少走了很多弯路。第二,和员工坦诚沟通。有个老师怀孕了,我们主动多给了两个月工资,她后来还帮我们写了份情况说明,证明我们没拖欠工资,劳动局那边好办多了。

李老师(补充):其实员工也不难说话,关键是机构要实在。我们当时有个老师,机构只答应给N,他拿出《劳动合同法》说怀孕员工应该给N+1,校长一开始嘴硬,后来劳动局的人来了,当场翻出条款,校长才红着脸补了钱。

张科长:这里要强调一个知识点——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怀孕员工辞退、不支付补偿金),员工可以要求赔偿金(2N),而不是经济补偿金(N)。很多机构因为不懂这个,最后赔了更多钱。

四、维权:劳动者的证据意识

访谈者小陈(看向李老师):李老师,您当时维权时,最关键的材料是什么?

李老师(从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是这个——证据包!劳动合同、工资条(我们每个月都有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打卡截图)、还有和校长的微信聊天记录(他说经营困难,只能给一个月工资)。一开始劳动局让我提供工资流水,我才发现机构只发了基本工资,奖金和补贴都没走账,全是用现金给的。

张科长(点头):李老师的做法很正确!很多劳动者不知道,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都能作为证据。如果单位没给工资条,可以要求银行打印流水,流水上显示的工资要和劳动合同一致,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未足额支付工资。

访谈者小陈:如果单位拒不提供材料,劳动者怎么办?

张科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提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如果不提供,仲裁庭可以推定劳动者的主张成立。我们之前有个案子,员工说单位没交社保,单位说交了,但拿不出缴费记录,最后仲裁结果支持了员工。

李老师:对,我仲裁的时候,机构说没有劳动合同,但我手里有盖着公章的《入职登记表》,上面有我的岗位、工资、入职时间,仲裁庭也认可了。所以入职时一定要签合同,这是底线!

五、反思:注销不是终点,而是责任

访谈者小陈:最后想问三位,您觉得教育机构注销,最应该关注什么?

王校长(沉默片刻):别把员工当包袱。我们机构注销,不是因为不想干了,而是因为政策变化。但员工跟着我们干了几年,他们也有家庭、有房贷。我后来想,与其把钱花在找关系、走后门上,不如先把员工的钱结清,心里也踏实。

李老师:规则意识。不管是机构还是劳动者,都要懂法。机构不能觉得我关了门你就拿我没办法,劳动者也不能狮子大开口。劳动局的存在,就是让双方在规则内解决问题。

张科长(合上文件,眼神坚定):注销不是逃避责任的终点,而是对劳动者权益的起点。教育机构承载着育人的使命,连自己员工的权益都保障不好,怎么谈教育?我们劳动局的工作,就是通过资料审核这道关卡,让机构注销不能任性,让劳动者权益不能打折。

访谈者小陈(在本子上记下最后一行):原来,一沓沓材料背后,是法律与责任的博弈,是机构与劳动者的双向奔赴。

访谈后总结

三个小时的访谈,窗外的蝉鸣早已停歇,茶杯里的茶也凉了。张科长的严谨、王校长的坦诚、李老师的执着,让教育机构注销这个看似冷冰冰的话题,有了温度。

劳动局需要的资料清单,看似是一张合规表,实则是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伞:从《职工安置方案》到经济补偿金凭证,从社保明细到沟通记录,每一项材料都在追问——机构,你有没有善待你的员工?

对教育机构而言,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对责任的交代;对劳动者而言,维权不是找麻烦,而是对自身权益的捍卫。而劳动局,则像一位裁判员,用规则和证据,让这场告别少一些纷争,多一些体面。

正如张科长所说:教育机构的注销,不应是劳动权益的‘终点站’,而应成为劳动法治的‘实践课’。当每一份材料都经得起推敲,每一次注销都合规有序,我们才能看到,一个行业的退场,可以有多体面;一位劳动者的尊严,可以有多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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