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收购的甜沫记:一场突如其来的商标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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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总,您确定这是真的吗?林小沫盯着手机里茶语时光发来的收购意向书,手一抖,刚泡好的珍珠奶茶差点洒在合同上。她经营的甜沫记奶茶店,凭借甜而不腻,沫香四溢的独特配方,在大学城开了三家分店,没想到突然被行业龙头茶语时光盯上。
千真万确!电话那头的律师老陈语气笃定,人家看中的就是你的配方和商标,不过有个小问题——你当初从'茶香阁'获得的'甜沫记'商标独占许可合同,还没到期呢。\
林小沫心里咯噔一下。三年前,她还是个奶茶小白,从茶香阁花了5万块买来甜沫记商标的5年独占许可,约定可以在奶茶类产品上使用,还允许她开连锁店。现在茶语时光要收购她的公司,可茶香阁那边会同意吗?
这合同就像租房子,老陈在电话里打比方,房东是'茶香阁',你是租客'甜沫记',现在你要把房子转手卖给'茶语时光',房东能不说话吗?\
林小沫急得直跺脚:可我都签了收购意向书了,总不能为了个商标黄了这笔生意吧?\
二、合并风波:商标许可合同的自动续命还是重新谈判?\
茶语时光的法务总监张磊带着团队出现在甜沫记办公室时,林小沫正抱着《商标法》啃得头大。张磊推了推眼镜,开门见山:林总,关于'甜沫记'商标许可合同,我们有两个方案。\
您说。林小沫赶紧记笔记。
第一,'茶语时光'收购'甜沫记'后,由我们作为新主体继续履行原合同,也就是'合同概括承受';第二,终止原合同,我们重新和'茶香阁'谈判。张磊顿了顿,不过我个人建议选第一种,省得夜长梦多。\
为什么?林小沫不解,难道'茶香阁'会同意让我们白捡个便宜?\
张磊笑了:这可不是'白捡便宜'。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也就是说,'甜沫记'被收购后,'茶语时光'自动成为合同新主体,'茶香阁'不能拒绝。\
林小沫眼睛一亮:那'茶香阁'要是狮子大开口要加钱呢?\
那就得看合同条款了。张磊翻开随身带的合同副本,你看这里,'许可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许可费每年1万元,一次性付清'。现在才2023年,'茶语时光'接手后,剩下的两年许可费我们照付,'茶香阁'没理由反对。\
【知识点小贴士】
企业合并时,商标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由合并后的主体概括承受,这是法律规定的法定概括承受,无需对方同意。但要注意:
1. 必须书面通知许可方,否则可能影响对抗效力;
2. 合同中明确约定禁止转让或需许可方同意条款的,从约定,但实践中多数法院会认为此类条款不能对抗法定概括承受;
3. 剩余许可费、违约金等需一并结算,避免后续纠纷。
林小沫松了口气:原来还有这层道理!我还以为得跟'茶香阁'打一场持久战呢。
张磊摆摆手:别高兴太早,'茶语时光'收购你可不是为了一个小商标,他们看中的是你的供应链和年轻客群。不过话说回来,你这商标当初从'茶香阁'拿得值啊,5万块独占许可5年,现在市场价至少翻三倍。
三、分立闹剧:一杯奶茶引发的商标争夺战\
收购顺利完成,林小沫成了茶语时光的副总,负责奶茶业务。没想到半年后,公司内部突然传出一个消息:茶语时光要拆分,奶茶业务和咖啡业务各自独立成公司!
凭什么奶茶业务归新公司,'甜沫记'商标却留在总公司?分拆会议上,新成立的茶语奶茶负责人王大炮拍案而起,商标是奶茶业务的命根子,没有商标,我们拿什么跟对手竞争?\
总公司法务李梅慢悠悠地喝了口咖啡:王总,冷静点。商标是总公司的资产,许可给你们使用可以,但所有权不能给。\
那不行!王大炮急了,当初收购'甜沫记'时,商标许可合同是跟着'甜沫记'资产走的,现在分立,商标也得跟着走!\
会议室顿时炸开了锅。林小沫看着争吵的双方,突然想起老陈说过的话:企业分立比合并还麻烦,就像父母离婚,孩子归谁得好好商量。\
【知识点小贴士】
企业分立时,商标许可合同的分割需遵循约定优先原则:
1. 若合同明确约定分立后由哪个主体继续履行,从约定;
2. 无约定的,由分立后的企业连带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但实际操作中需与许可方协商重新签订分割协议;
3. 若分立后的企业无法就分割达成一致,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
吵吵吵,有什么好吵的?一直没说话的董事长突然开口,李梅,马上跟'茶香阁'沟通,看能不能把商标许可从总公司转到'茶语奶茶'。王大炮,你那边准备好分割方案,包括许可费分担、违约责任划分。\
王大炮还不服气:董事长,万一'茶香阁'不同意呢?
董事长白了他一眼:不同意就谈,谈不拢就买!'甜沫记'商标现在值多少钱,我心里有数。
林小沫偷偷给老陈发了条微信:果然,分立比合并还头疼。
老陈回了个哭脸表情:谁说不是呢,上次有个客户分立,两家公司为了商标打了一年官司,最后商标被许可方收回了,两家都白忙活。
四、注销危机:商标许可合同的最后告别\
没想到,茶语奶茶成立刚一年,王大炮因为经营不善,公司决定注销。林小沫作为清算组成员,再次遇到了商标许可的问题。
商标许可合同还没到期,公司注销了怎么办?她问负责清算的会计老赵。
老赵头也不抬:简单,合同终止呗,反正公司都没了。
林小沫急了:这可不行!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到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我们公司注销,商标许可相当于终止,得通知'茶香阁',还要办注销手续,不然会有法律风险!
老赵愣住了:还有这说法?我以为公司注销,合同就跟着没了呢。
【知识点小贴士】
企业注销时,商标许可合同的终止需注意:
1. 注销前必须书面通知许可方,否则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
2. 若商标是许可方许可给被许可方的,被许可方注销后,商标使用权自然消灭,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注销手续;
3. 若商标是被许可方自有商标(非许可获得),注销前需办理商标权移转,否则可能导致商标权灭失。
林小沫赶紧联系茶香阁,对方倒是很痛快:反正合同还有两年到期,你们公司注销了,我们也没法再收许可费,就当提前终止吧,不过违约金得按合同付。
什么?违约金?林小沫翻出合同,果然看到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剩余许可费30%的违约金。这下好了,公司还没注销,先得赔茶香阁3万块。
老赵尴尬地挠挠头:看来我这会计当得还不够细,以后得跟林多学学法律。
五、意外结局:商标的轮回与未完的思考
处理完茶语奶茶的注销手续,林小沫正准备松口气,突然接到老陈的电话:小沫,'茶香阁'要注销了,你知道不?
林小沫懵了:什么?'茶香阁'也要注销?那'甜沫记'商标怎么办?
听说老板年纪大了,不想干了。老陈叹了口气,商标还没被注销,但没人续费,很快就会进入'撤三'程序(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注册商标)。
林小沫突然有个大胆的想法:那'茶语时光'能不能把'甜沫记'商标买下来?反正我们也用习惯了。
老陈沉默了一会儿:理论上可以,但'茶香阁'注销后,商标权属于清算组,你得找到他们才行。而且别忘了,'甜沫记'商标是你从'茶香阁'许可来的,当初签合同时有没有约定'优先购买权'?
林小沫翻出三年前的合同,最后一行小字写着:本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她兴奋地跳起来:太好了!看来'甜沫记'商标还能回来!
但老陈泼了盆冷水:先别高兴太早,'茶香阁'的清算组好找吗?就算找到了,他们愿不愿意卖?卖了价格是多少?这些都是问题。
林小沫看着窗外的夕阳,突然想起这三年来的经历:从被收购时的手足无措,到分立时的针锋相对,再到注销时的焦头烂额,商标许可合同就像一条无形的线,串联起企业的每一次变形。
她拿起手机,给茶语时光的张磊发了条信息:张总,关于'甜沫记'商标,我有个想法......
【思考题】
如果茶香阁的清算组拒绝出售甜沫记商标,或者开出天价,林小沫和茶语时光还有没有其他办法保住这个商标?商标许可合同的优先购买权在现实中真的能帮到他们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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