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接到一个老朋友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疲惫和焦虑:王老师,我们公司撑不下去了,正在办注销,但员工手里的加班费还没结清,现在员工天天来闹,账上又没现金,这可咋办?这通电话让我想起过去20年里遇到的无数类似场景——上海作为经济中心,每天都有公司因市场变化、经营不善等原因解散,而未结清员工加班费本金就像一颗定时,处理不好,不仅可能让企业陷入法律风险,更会让老板们焦头烂额。今天,我就以一个财税老兵的身份,跟大家聊聊上海公司解散时,这笔加班费到底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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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清楚:加班费到底是不是必须还的钱?
很多老板觉得公司都散了,员工还能咋样,这种想法大错特错。从法律上讲,加班费是工资的组成部分,而工资属于优先受偿债权,比普通债权、税务债权都靠前。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写得明明白白: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强调: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里的工资,就包括加班费。
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劳动监察力度一直很大。我见过不少老板,注销时想着员工找不到人,或者拖着不付,反正公司没了,结果呢?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院一判,不仅加班费要全额支付,还得加付50%-100%的赔偿金,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第一步:别抱侥幸心理,加班费必须付!
处理前:先算清楚到底欠了多少加班费
欠了多少不是老板拍脑袋说的,也不是员工张口要的,得有依据。这里的关键是加班事实和计算基数。我处理过一个案例,是浦东某科技公司,员工主张近2年的周末加班费,但公司用的是弹性工作制,没有考勤记录,员工却拿出了钉钉打卡截图、项目进度表、甚至和领导的聊天记录,证明周末确实在加班。最后我们只能通过银行流水倒推员工实际收入,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这就是为什么,平时规范考勤有多重要。
计算加班费,记住三个数字:1.5倍、2倍、3倍。工作日加班是1.5倍,休息日加班不能补休的算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比如春节、国庆)必须算3倍。计算基数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优先,没约定的,以员工实际工资为准(包括奖金、津贴这些)。如果公司平时工资发得乱七八糟,没有明确约定,那就得麻烦了——可能需要员工提供工资条、银行流水,甚至税务申报记录,来证明实际收入。我见过最复杂的案例,一个制造业老板,工资现金发一部分,银行发一部分,连他自己都说不清员工到底挣多少,最后我们花了整整一周时间,对了200多条银行流水,才把加班费算清楚。
没钱付?别慌,这几条路可以走
很多老板会说:我也想付啊,但账上真没钱了。这种情况在上海公司解散中太常见了。这时候,分两种情况:
如果是正常解散(不是破产清算),那公司剩余的财产,在支付了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后,剩下的才能用来还债。加班费属于职工工资,优先级很高。我处理过个案例,是徐汇区的一家设计公司,解散时账上只有5万现金,但员工加班费欠了20万。老板一开始想拖着,我们劝他:与其被员工仲裁,不如主动协商,先付一部分,剩下的打欠条,约定分期付款。最后员工同意了,公司注销后,老板分期把钱付了,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如果是破产清算,那就得按《企业破产法》来了。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第一顺序就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加班费显然在工资范围内。不过破产清算周期长,员工可能要等半年甚至一年才能拿到钱,这时候和员工协商优先现金支付部分很重要,能减少员工的不满。
协商还是仲裁?我的建议:先谈,不行再判
遇到员工主张加班费,很多老板第一反应是这加班不合理,我不给,结果直接闹到劳动仲裁。其实,协商往往是成本最低的方式。我见过一个案例,是杨浦区的餐饮公司,解散时欠了10个员工共8万加班费,员工们情绪激动,天天来公司要钱。我们帮老板做了一个方案:先和员工代表沟通,承认欠款事实,然后说明公司资金困难,提出先付50%,剩下的6个月内付清,同时承诺如果员工同意,公司不申请仲裁。员工们商量后同意了,最后公司注销前,把第一笔钱付了,第二笔也按期履行,双方皆大欢喜。
如果员工对加班事实、计算金额有争议,协商不成,那就只能走仲裁或诉讼了。这时候,证据就至关重要了。公司要保留考勤记录、工资表、加班审批单等,员工要提供考勤截图、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我处理过一个案例,是静安区的贸易公司,员工主张加班费,但公司有规范的加班审批流程,员工没有审批单,只有一些微信聊天记录证明领导让加班。最后仲裁委认定,未经审批的加班不属于有效加班,公司只需要支付少量值班费——规范制度,保留证据,真的能避免很多麻烦。
税务和注销:别让加班费成为拦路虎
很多老板以为,把加班费付了就能顺利注销,其实不然。这里有两个坑:
第一个是个税。员工拿到的加班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些公司为了省钱,平时工资没足额申报个税,现在补发加班费,个税也得补上。我见过一个案例,是长宁区的电商公司,解散时补发了20万加班费,结果个税没代扣,被税务局稽查,不仅要补税,还要交滞纳金——得不偿失。
第二个是清算申报。公司注销前,需要做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清算所得要交税。而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包括加班费),如果在清算申报前没有支付,就不能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这笔钱你既要付给员工,又要交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双重成本。一定要在清算申报前把加班费付清,或者至少取得员工的收款确认书,证明这笔负债已经发生。
20年经验处理上海公司解散加班费,记住这3点
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公司解散时的坑,总结下来,处理上海公司解散未结清员工加班费本金,就3句话:
第一,别侥幸,法律优先保护员工权益,加班费必须付,而且要优先付。
第二,别糊涂,平时规范考勤、保留证据,关键时刻能省下烦。
第三,别硬扛,主动和员工协商,哪怕分期付,也比被仲裁、被强执强。
上海的公司解散,越来越规范,员工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与其等员工找上门,不如主动解决问题——毕竟,好聚好散,对谁都好。
加喜财税服务见解: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的影响
很多企业在解散时,往往忽视财务凭证的完整性和知识产权的处置,这两点恰恰是注销过程中的隐形雷区。财务凭证不完整(如考勤记录缺失、工资条未留存、加班审批流程不规范),会导致加班费等应付未付款项无法准确核算,不仅可能引发员工仲裁,更会影响税务清算,导致企业无法顺利注销。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若在注销前未进行评估、转让或放弃,可能被认定为无主财产,引发后续法律纠纷,甚至影响原股东的信用记录。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提供专业的解散清算服务,帮助企业梳理财务凭证、核算应付未付款项,同时协助知识产权评估与处置,确保企业合法合规退出,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