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中的对外债权清收:一场与时间的赛跑——专访资深财税专家王明远<
【访谈背景】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加速,企业破产清算案件逐年增多。对外债权清收作为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直接影响债权人清偿率与企业退出效率。近日,记者专访拥有20年财税实务经验的王明远律师(某知名破产清算事务所合伙人),深度探讨破产清算中对外债权清收的难点、策略与行业思考。
【现场描述】
访谈在王明远律师的办公室进行。书架上整齐排列着《企业破产法》《财税实务案例集》等专业书籍,办公桌一角放着一个磨旧的破产案件进度表,上面用红笔标注着多个案件的债权清收节点。王明远年约五十,语速不快但逻辑清晰,说话时习惯性用手轻敲桌面,偶尔会冒出一句说白了,就是……的口头禅,让人倍感亲切。
一、从找钱难到收钱难:破产债权清收的三重门
记者:王老师您好!很多企业主认为,破产清算就是关门还债,但实践中对外债权清收往往是最棘手的部分。您能说说,这块骨头硬在哪儿吗?
王明远:(轻敲桌面,笑了笑)这个问题问得实在。说白了,破产债权清收难,难在散、拖、假三个字。散是债权分散,一个破产企业少则几十个债权人,多则几百个,有的债权金额几百万,有的只有几千块,清收成本比债权金额还高;拖是债务人拖延,有的企业明明有钱,就是拖着不还,玩躲猫猫;假是债权虚假,有些企业为了逃债,虚构应收账款,或者让关联方假债权、真抽逃。
(拿起桌上的案例集)我去年处理过一个制造业破产案,企业应收账款涉及120家客户,其中30%是十年以上的陈年老账,有的公司连营业执照都注销了,你说怎么收?最后我们团队花了三个月,才核实清楚有效债权金额,清收率不到50%。这就是现实——不是钱收不回来,是找钱的成本太高。
二、分类施策:不同债权的清收密码
记者:确实,不同类型的债权差异很大。比如普通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甚至那种连环的三角债,清收策略肯定不一样吧?
王明远:(眼睛一亮)问到点子上了!我的经验是,看菜吃饭,分类施策。普通应收账款要快,长期投资要准,三角债要通。
先说普通应收账款。核心是证据+时效。我有个徒弟,刚入行时处理一个案子,债权人拿着一张手写收据来申报债权,连公章都没有,他差点就受理了。被我拦下了——破产清算中,债权确认必须铁证如山,合同、发票、转账记录,一样都不能少。还有时效问题,很多企业破产时,债权早就过了诉讼时效,这时候就得想办法激活,比如让债务人在催款函上签字,或者重新达成还款协议。
再说长期股权投资。这个更复杂,相当于入股别人的公司。我处理过一个房地产破产案,破产企业持有某项目公司30%股权,但项目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我们一开始想直接拍卖股权,结果流拍了。后来我们换了思路——不是卖股权,是控项目。通过和债权人谈判,把股权对应的债权转为项目合作权,引入新的投资方,最终不仅收回了部分投资,还盘活了整个项目。这叫股权债权化,债权资产化。
最头疼的是三角债。A欠破产企业的钱,破产企业又欠B的钱,B可能还欠C的钱……我见过最复杂的,一个三角债涉及五家企业,像一团乱麻。这时候不能一刀切,得拆解。比如让A直接把欠款付给B,B再把钱给破产企业,相当于债务抵销,减少中间环节。去年有个纺织企业破产案,我们用这招,解开了2.3亿的三角债,债权人清偿率从20%提到了45%。
三、法律与谈判:清收的双刃剑
记者:实践中,很多企业会纠结——是用法律诉讼硬刚,还是商业谈判软磨?您怎么看这两者的关系?
王明远:(身体前倾,语气严肃)这个问题啊,得分情况。但我的原则是:谈判优先,诉讼托底。法律是剑,谈判是桥,剑要快,桥要稳。
(拿起保温杯喝了口水)刚入行时,我吃过亏。有个案子,债务人欠款500万,我直接起诉,结果一审赢了,对方上诉,二审又发回重审,折腾了两年,钱没拿到多少,律师费倒花了80万。后来我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如果能谈判解决,何必两败俱伤?
但谈判不是和稀泥。我有个口头禅:谈判桌上,既要笑脸相迎,也要手里有枪。去年处理一个食品企业破产案,债务人说没钱,但我们发现他最近买了一辆豪车。谈判时,我们没有直接撕破脸,而是先讲情理——企业困难可以理解,但工人工资和供应商货款总得解决吧?然后亮出底牌——如果您不配合,我们马上申请法院查封您的财产,到时候车没了,还可能上失信名单,得不偿失。最后对方同意分期还款,清收了80%的债权。
有些老赖必须硬刚。有个贸易公司老板,把资产转移到老婆名下,还对外宣称破产了没钱。我们申请法院调查他的银行流水,发现他每个月都有大额资金进出,最后以拒不执行判决罪把他送进了看守所,钱才收回来。所以说,谈判和诉讼,一个都不能少。
四、争议焦点:清收力度与企业重生的平衡
记者:最近有个争议话题——破产清算中,如果对外债权清收力度过大,会不会逼死债务人,反而影响企业重生的可能?比如有些企业暂时困难,但还有发展潜力,这时候该怎么平衡?
王明远:(靠在椅背上,沉默了几秒)这个问题啊,是破产清算中的灵魂拷问。(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个天平)左边是债权人利益,右边是企业重生,怎么平衡,考验的是经办人的智慧。
(放下笔,若有所思)我处理过一个科技公司破产案,企业欠了供应商2000万,但手里有个核心专利,估值1个亿。如果直接清收专利,供应商能拿回钱,但企业只能注销;如果给企业时间重生,供应商可能拿不回钱。我们开了三次债权人会议,最后达成方案:供应商同意延期6个月还款,企业用专利许可费偿还债务,同时引入战略投资者。6个月后,企业不仅活下来了,还还清了80%的债务。这说明什么?清收不是目的,让债权价值最大化才是。
但也不是所有企业都能重生。我见过一个餐饮企业,老板说给我一年时间,我能开新店翻身,结果一年后,不仅没翻身,还欠了更多钱。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壮士断腕,及时清收,别让债权人等黄花菜都凉了。说白了,能救的救,不能救的断,这才是对各方负责。
五、给行业新人的建议:耐心比聪明更重要
记者:想请您给刚入行的破产清算从业者一些建议。这个领域专业性强、压力大,您觉得新人最需要具备什么?
王明远:(笑了笑,眼神温和)这个问题,我想起刚入行时带我的老律师说的话:做破产清算,眼里有法,心里有人。
眼里有法,就是要懂法律、守规矩。破产清算不是为所欲为,每一步都要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不能为了清收债权就违法调查、暴力催收。心里有人,就是要理解债权人的焦虑、债务人的难处,甚至工人的无奈。我见过有的债权人,为了几万块钱的货款,跑断了腿;有的债务人,企业破产了,自己还背着一身债。这时候,你不能只当冷冰冰的清算人,要学会换位思考。
(指着书架上的《破产法释义》)这本书我翻了20年,每次看都有新体会。新人啊,别想着一口吃成胖子,先从核实一笔债权整理一份台账做起。记住,耐心比聪明更重要,同理心比技巧更管用。破产清算不是清算人,是解铃人,既要帮企业体面退场,也要让债权人拿到该拿的。
(看了看表,站起身)行了,今天就聊到这儿。记住,做这行,心里得有杆秤——法律的秤,良心的秤。
【访谈后记】
两个多小时的访谈,王明远律师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道破了破产债权清收的道与术。从散、拖、假的困境,到分类施策、双剑合璧的策略,再到法与情的平衡,他的话语中既有老法师的沉稳,也有对行业的深刻思考。正如他所言,破产清算不仅是法律与财税的博弈,更是对人性与智慧的考验。在这场与时间的赛跑中,唯有专业、耐心与同理心,才能让沉睡的债权苏醒,让各方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