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导】 <

上海连锁门店终止加盟,如何处理员工离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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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8日,上海徐家汇商圈的茶语时光加盟店门口贴出停业告示,这家经营了5年的门店,是近期沪上连锁品牌收缩加盟版图的缩影。据上海市连锁经营协会最新数据,今年前三季度,上海已有12个连锁品牌宣布终止加盟合作,涉及门店超200家,直接冲击员工超3000人。突然接到总部通知,说加盟合同终止,让我们自己找下家。一位不愿具名的店员无奈表示,离职赔偿成了大家最焦虑的问题——有人工作3年却拿不到一分补偿,有人因协商不成陷入拉锯战。这场由商业模式调整引发的离职风波,让员工权益保障的议题再次浮出水面。

【个人经验分享】

我是李薇,在沪上小厨连锁体系做了8年,从普通店员熬到加盟店的副店长。今年7月,总部一纸邮件通知所有加盟商:因战略转型,终止所有加盟合作,门店需在8月底前关闭。当时我正在给员工排班,手一抖,咖啡洒在了通知上——这意味着我和手下12个兄弟姐们,突然成了失业者。

最先炸锅的是老张,在店里干了5年的厨师,孩子明年要上小学,正愁着学费。薇姐,这怎么说散就散了?总得给我们个说法吧!他拍着桌子,脸涨得通红。我当时心里也打鼓,但只能硬着头皮安抚:大家别急,我这就去总部问清楚赔偿的事。

总部HR倒是专业,甩来一份《加盟终止员工安置方案》,白纸黑字写着:因加盟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N+1。可N怎么算?老张的底薪是6000元,但每月有2000元绩效,算不算?年轻的小李刚转正,试用期3个月,赔不赔?HR的回答模棱两可:按劳动合同基本工资算,绩效和试用期另议。

我气得差点当场拍桌子——这不是耍流氓吗?员工拼死拼活拿绩效,到头来成了另议?我连夜翻出每个人的劳动合同、工资条,把近3年的收入明细做成表格,第二天带着证据杀到总部。你们看看,老张平均每月工资8500,按6000算补偿,凭空少了两万!HR被我怼得没话说,最后松口:按平均工资算,但最多不超过上海社平工资的3倍。

这场拉锯战持续了两周,最终12个员工都拿到了N+1赔偿,最多的老张拿了4万多的补偿,最少的实习生也拿到了1个月工资。但过程真的像拆弹,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爆矛盾。现在想想,其实总部早有预兆——年初就减少了加盟支持,供应链也频频断货,却对员工安置只字不提,真是商业归商业,员工算什么?

【专家观点】

加盟模式终止引发的员工赔偿问题,本质是‘商业风险’与‘劳动权益’的平衡。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律师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非因劳动者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N),未提前30天通知的,再加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但实践中,加盟店与总部的法律关系复杂——若加盟商是独立法人,赔偿责任主体可能是加盟商而非总部;若总部对门店有实际控制权(如统一管理、发工资),则可能被认定为用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去年我们代理的类似案件中,60%的员工搞错了索赔对象,白白浪费了维权时间。

数据更能说明问题的紧迫性。某人力资源机构2023年调研显示,上海连锁行业终止加盟时,仅52%的企业能主动足额支付N+1赔偿,28%的企业需员工反复协商,甚至有20%的企业试图钻空子(如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员工最关心的三个问题依次是:赔偿计算基数(78%)、社保衔接(65%)、再就业支持(52%)。

【关键问答】

Q1:加盟店突然关门,员工到底该找谁要赔偿?

A1:先看劳动合同签的是谁——如果是加盟商(比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主体就是加盟商;但若总部直接给员工发工资、考勤、培训,且加盟商只是挂名,总部可能被认定为实际用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建议员工先查劳动合同主体,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执法部门认定责任方。

Q2:N+1中的N到底怎么算?按基本工资还是全部收入?

A2: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N是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这里的工资指的是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不是基本工资!很多企业故意混淆概念,员工一定要拿出工资条、银行流水作为证据。

Q3:试用期员工被裁员,能拿到赔偿吗?

A3:能!只要不是员工自己辞职或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非因劳动者原因导致合同终止,试用期员工也能拿经济补偿——工作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算;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个月算。比如试用期3个月,工资5000元,补偿就是5000×0.5=2500元,再加上代通知金5000元(若未提前30天通知)。

【继续个人经验】

处理完赔偿,我以为能松口气,没想到新的问题又来了——社保。小王是上海本地人,他的社保一直由加盟店缴纳,终止加盟后,他担心社保断影响买房资格。薇姐,这社保怎么办?总不能让我自己补吧?我赶紧联系总部HR,得到的答复是:加盟店已注销,社保由员工自行转移。

这哪行?社保是员工的养老钱救命钱,怎么能说断就断?我带着小王去了街道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帮我拨通了总部的电话: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保,终止合同后15日内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不能让员工自己承担。最后总部乖乖办了转移,小王还拿到了2个月的社保补贴。

这件事让我明白,赔偿不只是给钱,更是给保障。员工离职后,社保、公积金、档案衔接,每一样都关系到他们的长远生活。作为基层管理者,我们不仅要算经济账,更要算人心账——员工不是冰冷的数字,他们背后是一个个家庭,一次失业可能就是一场危机。

【专家观点延伸】

企业终止加盟时,若能提前规划员工安置,不仅能降低法律风险,更能维护品牌形象。王律师补充道,某知名连锁品牌在2022年收缩加盟时,提前3个月启动员工转岗计划——与总部直营门店对接,优先录用原加盟店员工,同时提供技能培训;对于无法转岗的员工,额外支付1个月过渡期补贴。最终,该品牌的离职纠纷率仅为8%,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商业决策没有对错,但如何‘体面地退出’,考验的是企业的温度。

【个人反思】

现在回想起来,沪上小厨的终止加盟,其实早有端倪——疫情期间,总部就要求加盟商自负盈亏,供应链成本却不断上涨,很多加盟店早已在亏损边缘。但总部从未想过,当商业链断裂时,员工链该如何收场?

我常常想,如果总部能在决定终止加盟时,提前和加盟商、员工沟通,制定清晰的安置方案,而不是等到最后一刻甩包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焦虑和争吵。商业世界永远在变,今天扩张,明天收缩,但员工的权益不该是牺牲品。

未来,或许我们可以期待更完善的法律法规——比如明确加盟模式下总部与加盟商的员工责任划分;也期待企业能有更长远的眼光:把员工当成伙伴,而不是成本。毕竟,一个愿意为员工兜底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的风浪中,走得更远。

毕竟,商业的终点,从来不是利润,而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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