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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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商务区联合办公楼的会议室,阳光透过百叶窗洒在木质会议桌上,茶几上放着三杯冒着热气的咖啡。访谈者小林坐在中间,左侧是头发花白的李律师,右侧是干练的王总监,斜对面穿着休闲夹克的张总正翻看着手中的文件。
【访谈对象】
- 李明:资深涉外律师,专注中外合资企业法务15年,语言严谨,逻辑清晰,常因思考问题而停顿。
- 王芳:某制造业合资企业法务总监,从业8年,语速快,带点北方口音,习惯用其实说白了串联观点。
- 张建国:某食品合资企业前总经理,刚完成合同解除备案,说话带故事感,常穿插当时我们你猜怎么着。
【访谈实录】
小林:今天想请三位聊聊中外合资企业合同解除备案的话题。先从基础问题开始——大家理解的合同解除备案,到底是个啥?为啥合资企业必须做这个?
李明:(轻轻放下茶杯)首先得明确,中外合资企业的合同解除,主要指合资合同或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或双方协商一致、法定解除情形下,终止合资关系的行为。而备案,是向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解除协议、决议等材料,完成商事登记变更的法定程序。(停顿一下)简单说,就是分手得告诉政府,不然这婚离得不合法。
王芳:(接话)对!而且合资企业特殊,它有外资属性。不备案的话,后续股权变更、清算注销都走不通。我们去年有个案例,外方想撤资,双方签了解除协议,但没备案,结果外方想转走股权,外汇管理局卡住了——因为没有备案证明,无法证明这是合法终止后的资产转移。
张建国:(笑)李律师说分手挺形象。我们当时就是协议离婚,双方都同意散伙,但真到办手续,才知这离婚证不好领。小林,你问为啥必须备案,我补充一点:不备案,企业可能继续被当成存续状态,税务申报、年报都得做,白花冤枉钱。
小林:那备案具体要办哪些手续?流程是不是很复杂?
王芳:(语速加快)流程分三步:第一步,内部决策!得开董事会,形成一致解除的决议,中外方股东都得签字盖章——这里最容易出问题,外方有时时差大,签字拖一周,耽误事。第二步,编制清算报告!对,得清算资产、债务、员工安置,这份报告要审计机构盖章,不然商务部门不收。第三步,提交材料:解除协议、董事会决议、清算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掰手指头)至少七八样,而且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有时要求还不一样,我们去年跑了两趟,因为商务部门要原件,市场监管说扫描件就行。
李明:(打断)王芳说的材料要求不一确实是痛点。不过从法律依据看,《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解散都需备案,商务部门负责外资管理事项备案,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工商登记变更,两者衔接处容易卡壳。(停顿)很多人忽略通知债权人这一步——解除合同后,得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通知所有债权人,不然清算报告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张建国:对对对!我们当时就栽在债权人公告上。一开始想着我们没欠钱,公告啥,结果审计机构说不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少一步都不行,又花了两万块登报,耽误了半个月。你猜怎么着?后来真有个小供应商找来,说三年前买过我们的设备,一直没付款——要不是公告,我们还忘了这茬。
小林:听起来难点不少,那企业在备案中最容易踩的坑是什么?
王芳:(叹气)我觉得是解除协议条款不细!比如外方股权如何作价员工补偿标准债务承担方式,写得含糊,后续扯皮。我们帮兄弟公司审过一份协议,只写了外方股权按净资产作价,但没说以哪个时点的净资产为准,导致外方用年初的报表(资产高),中方用年末的报表(资产低),吵了三个月。
李明:(点头)补充一个法律风险点:如果解除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比如一方提前解约需赔偿对方损失,这笔赔偿在税务处理上容易出问题。我曾见过企业直接给外方打款,没代扣代缴所得税,结果被税务局追缴税款+滞纳金,比赔偿款还多。
张建国:我补充个人情坑!当时我们外方股东是老朋友,签解除协议时说条款好商量,先备案再说。结果备案时商务部门问员工补偿方案呢?,我们才想起没写——老朋友翻脸不认账,说协议没约定,凭什么我多掏钱?最后还是李律师帮忙调解,才补了补充协议。所以说啊,生意归生意,人情归人情,条款必须写死!
小林:有没有印象深刻的案例?能具体讲讲备案过程中的波折吗?
张建国:(身体前倾)我们这个案例够典型!2018年合资,做进口零食,结果疫情后消费降级,销量暴跌,外方想撤资。双方谈了三个月,终于签了解除协议:外方占股40%,按2022年底净资产作价,中方分期三年买断。结果备案时,商务部门说你们的清算报告没包含‘未来或有负债’,比如还没到期的租赁合同、产品质量潜在纠纷,得补充进去。
(喝了口水)当时我急了:都2023年了,哪来的未来负债?工作人员说法律规定清算要‘全面’,哪怕现在没发生,可能发生的也得预估。没办法,我们又请律师梳理所有合同,预估了50万潜在赔偿,重新出报告,才通过。你猜怎么着?备案后三个月,真有个消费者吃出东西有问题,索赔80万——要不是提前预估,这钱就得中方全掏。
王芳:这个案例太有代表性了!其实很多企业觉得备案就是走形式,李律师刚才说的法律风险、我说的条款细节,张总说的全面清算,核心都是合规。不合规,备案过不了,过了解除也可能后患无穷。
李明:(补充)还有一点,中外合资企业涉及外资退出,备案时商务部门会重点关注国有资产流失外资转移定价问题。比如作价时,中方股东用未经审计的报表,或者外方故意压低资产价值,都可能被要求补充材料、重新评估。我们有个客户,因为股权作价低于市场价30%,被商务部门叫去问话,解释了两个月才放行。
小林:那针对这些难点,三位有什么实操建议?
王芳:(抢话)我建议企业分三步走:第一步,找专业团队!别自己瞎琢磨,律师+会计师+税务师都得请,他们熟悉各部门口径。第二步,时间要留足!从签协议到备案完成,至少留3个月,别想着一周搞定。第三步,材料标准化!把解除协议、决议、清算报告的模板提前定好,以后再用能省一半事。
李明:(慢悠悠)我补充两点战略层面的建议:第一,解除协议尽量一次性写全,包括争议解决方式保密条款后续合作限制等,避免边备案边补充。第二,提前和审批部门预沟通!比如清算报告怎么编、债权人公告怎么发,打个电话问清楚,比反复交材料被驳回强。
张建国:我给中小企业一句实在话:别怕花钱,别怕麻烦!我们当时请律师、会计师花了20万,但避免了至少200万的潜在损失。备案时多跑几趟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比备案后被追责强。现在回头看,这备案不是终点,而是重新开始的起点——把烂摊子理干净,才能轻装上阵做新业务。
小林:最后想问问,随着《外商投资法》实施,备案流程有没有变化?未来趋势是怎样的?
李明:(推了推眼镜)变化很大!以前合资企业解散要审批,现在改成备案制,效率提升了不少。但备案不等于放任,反而更强调材料真实、程序合法。未来趋势可能是数据跑腿——比如各部门信息共享,企业不用重复交材料;但监管会更严,比如通过大数据核查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逃税。
王芳:对!我们最近办的一个备案,商务部门直接调取了市场监管的企业存续状态,不用我们再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不过数据共享也有风险,比如材料有瑕疵,可能几个部门同时反馈问题,所以前期合规更重要。
张建国:(笑)不管流程怎么变,核心就一句话:按规矩来。我们老一辈企业家总说做生意要灵活,但在法律合规面前,灵活就是风险。现在备案完成了,我们新公司注册好了,这次所有条款都请律师审了三遍——花钱买安心,值!
【访谈者评论】
两个小时的访谈,让我对合同解除备案从听说过到懂门道。李律师的严谨、王总监的务实、张总的故事,撕开了备案这个看似行政手续的面纱——它不是冷冰冰的流程,而是企业分手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规避风险的防火墙,更是市场法治化的试金石。
王芳说的别自己瞎琢磨,张总强调的别怕花钱,李明点出的程序合法,本质上都在说一件事:中外合资企业的合与分,从来不是商业利益的简单计算,而是法律合规的精密平衡。当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三人身上时,我突然明白:那些在备案中反复打磨的条款、奔波的部门、补充的材料,恰是中国企业走向成熟的注脚——规则之下,方得长远。
【访谈后总结】
中外合资企业合同解除备案,是外资退出机制的关键环节,也是企业合规经营的最后一公里。其核心在于: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通过规范的备案流程,确保资产清算透明、债权人权益受保护、外资转移合法。
对企业而言,需把握三点:一是前置规划,在解除协议中细化条款,避免模糊地带;二是专业支撑,借助律师、会计师等力量,应对法律与财务风险;三是敬畏规则,不因人情或效率忽视程序要求。
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化,备案流程将持续优化,但合规底线不会松动。唯有将法律意识融入商业决策,才能在合时共赢,分时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