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场景】 <
午后的阳光透过城市会客咖啡馆的落地窗洒在木质圆桌上,空气中飘着咖啡的醇香与淡淡的文件墨味。访谈者小林将录音笔放在桌中央,对面坐着三位不同背景的访谈对象:左手边是头发花白的张律师,从业30年,专攻公司法与合同纠纷;中间是穿着休闲西装的李经理,某设备租赁公司业务部主管,从业10年,手上案例无数;右边是戴着黑框眼镜的王总,刚注销了自己的科技公司,如今是创业孵化器导师。小林翻开笔记本,笑着开口:今天想请三位聊聊注销公司时,租赁设备解除费用结算的那些事儿——这可能是很多创业者注销时最容易踩的坑。
一、专家视角:法律框架下的解除权与费用边界
小林:张律师,我们先从最基础的问起:公司要注销,租赁的设备还没到期,能直接解除合同吗?
张律师:(推了推老花镜,语速平缓)这个问题得分两层看。租赁合同是公司作为承租人签订的,主体是公司,不是创始人个人。所以注销公司时,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必须通过公司清算程序处理,不能个人单方面决定解除。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时,应当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租赁合同就属于未了结业务。
小林:那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比如公司注销算不算不可抗力?
张律师:(轻轻摇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公司注销通常是经营决策,一般不构成不可抗力。实践中,解除合同的关键是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里写了承租人公司注销时,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那按约定办就行;如果没有约定,就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看是否构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比如公司注销后设备确实无法继续使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主张法定解除权,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小林:违约责任具体指哪些费用?很多创业者担心违约金太高怎么办?
张律师:(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三个圈)解除租赁合同的费用,核心是三块:未到期租金、违约金、设备返还费用。未到期租金好理解,比如合同签到明年6月,现在1月注销,那1月到6月的租金需要结清。违约金要看合同约定,常见的有剩余租金总额的20%或固定金额。但如果违约金明显高于出租人的实际损失,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减——比如设备出租后很快能租给下家,出租人的损失主要是空置期的租金和重新招租的成本,这时候收20%违约金就可能过高。
小林:设备返还费用呢?比如运输、拆卸的费用谁承担?
张律师:这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写,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如果是大型设备,拆卸、运输通常需要承租人承担,但如果是可移动的小设备,出租人应自行取回。实践中容易扯皮的是设备损耗,比如正常使用下的磨损,出租人能不能扣钱?这需要双方在合同里明确合理损耗的范围,否则容易产生纠纷。
小林:(快速记录)所以核心是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对吗?
张律师:(点头)对。创业者注销公司前,一定要翻出租赁合同,找到解除条款违约金计算方式设备返还标准这三项,这是避免后续扯皮的关键。
二、从业者视角:租赁公司的算账逻辑与协商空间
小林:(转向李经理)李经理,您从租赁公司角度看,客户注销时最常问的问题是什么?
李经理:(喝了口美式,语速快了些,带着点行业术语)最常问的是我公司都注销了,这设备你们赶紧拉走,凭什么还要我付钱?(笑)其实他们没搞清楚,租赁合同是对价合同,你用了设备,就得付租金;提前解除,就得补偿我们的损失。我们最头疼的是两种客户:一种是直接玩消失,设备锁在仓库里不给我们,我们起诉还得找财产;另一种是注销时把公司账上资产都转走,说没钱付租赁费,这种只能认栽,但会拉入行业黑名单。
小林:那租赁公司在计算解除费用时,具体是怎么算的?比如未到期租金是按全额收还是按比例折算?
李经理:(掰着手指数)我们公司的标准流程是:先确认设备状态,如果有损坏,先从押金里扣维修费;然后算未到期租金,按剩余租期×月租金来算,但会扣除设备可再利用的价值——比如设备还能租给下家,我们会把这部分收益抵扣租金;最后是违约金,合同里一般写剩余租金的15%,但如果是客户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违约金可以减半。
小林:举个例子,如果一台设备月租金1万,剩余租期6个月,现在客户提前通知解除,违约金怎么算?
李经理:按合同15%的话,是6万×15%=9000元;但如果提前30天通知,就变成4500元。设备如果能很快租出去,比如1个月内找到新租客,我们会把那1个月的租金(1万)从未到期租金里扣除,客户只需要再付5万租金+4500元违约金。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总强调提前沟通——客户越早说,我们的损失越小,费用也能谈。
小林:那如果设备已经用了两年,折旧很严重,租赁公司会不会在未到期租金里扣除折旧?
李经理:(点头)当然会!我们的租金计算里本身就包含折旧成本。比如设备买价12万,租期3年,月租金1万,其中4000是折旧,6000是利润。如果客户用了两年,已经支付了8万租金,其中折旧部分是9.6万(4000×12个月×2年),但设备实际折旧可能只有8万(假设残值2万),这时候我们会把多算的折旧1.6万从未到期租金里扣除。所以折旧计算方式必须在合同里写清楚,是直线折旧还是加速折旧,不然又是扯皮点。
小林:您觉得创业者注销时最容易忽略的细节是什么?
李经理:(身体前倾)是书面通知!很多创业者觉得打个电话就行,结果没留证据,后面租赁公司说你没通知,违约金按100%收,他们有理也说不清。我们要求书面通知,可以是邮件(保留发送记录),也可以是盖章的解除函,这是保护双方权益的凭证。押金不要轻易放弃,有些客户注销时觉得押金几千块不要了算了,其实押金可以抵扣租金、违约金、维修费,最后说不定还能退一部分。
三、受益者视角:创业者的踩坑经历与避坑指南
小林:(看向王总)王总,您去年刚注销过公司,当时租赁设备的解除费用是怎么处理的?有没有踩过坑?
王总(扶了扶眼镜,苦笑):踩坑?那可踩了一个大坑!我们公司做智能硬件的,注销时还有5台测试设备在租赁,月租金总共2万,合同签到明年3月。我当时想公司都要注销了,设备你们赶紧拉走,租金不用付了,结果租赁公司直接发律师函,说未到期租金10万+违约金2万,一共12万,不付就起诉。我当时就懵了——设备我们都没用,凭什么还要付10万租金?
小林:后来怎么解决的?
王总:找了张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才明白,未使用不等于不用付租金,合同里没写公司注销可免租金,就得按约定付。最后我们和租赁公司协商,同意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违约金从2万降到1万,设备由他们上门取回,运费我们承担5000块,总共付了11.5万。现在想想,早知道把合同条款看仔细就好了!
小林:您当时有没有注意到合同里的解除条款?
王总:(摇头摇头)哪注意到啊!创业时天天忙业务,签合同都是扫一眼就签字,租赁合同还是模板,根本没细看公司注销怎么办这一条。直到注销时,工商局说未结清债务不能注销,我们才急了,赶紧联系租赁公司协商。
小林:如果让您给其他创业者提建议,您会说什么?
王总:(语气认真)第一,签合同时一定要加公司注销条款!比如承租人公司进入注销程序后,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未到期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违约金不超过剩余租金的10%。第二,注销前一定要清算债务,别像我们一样,以为注销就一了百了,结果被租赁公司卡住。第三,设备返还时做好记录!我们当时取设备时,租赁公司说屏幕有划痕,要赔2000,但我们没证据证明设备本来就有划痕,最后只能认赔。其实应该当时拍视频、双方签字确认的。
小林:那您觉得和租赁公司协商时,什么态度最有效?
王总:别硬刚,也别当老好人。我们一开始觉得都是生意人,别闹僵,结果对方步步紧逼;后来张律师教我们用法律说话,把《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调减的条款发给对方,对方才松口。所以既要懂法律,也要会沟通,别怕拉下脸,该争取的权益一定要争取。
【访谈者评论】
听完三位的分享,我最大的感受是:注销公司时的租赁设备结算,看似是钱的问题,本质是合同意识和流程管理的问题。张律师从法律框架厘清了能解除怎么算,李经理从行业视角揭示了租赁公司的算账逻辑,王总则以亲身经历戳中了创业者最容易忽略的细节。这三者结合起来,其实给出了清晰的避坑路径:签合同时留条款,注销前先清算,协商时讲证据。
创业不易,注销更不易。但只要提前把租赁设备这件事纳入清算清单,仔细翻合同、主动沟通、留存证据,就能避免注销完了还背一屁股债的尴尬。毕竟,善始善终,才是对创业最好的交代。
【访谈后总结思考】
1. 法律是底线,合同是依据:公司注销前,清算组应全面梳理租赁合同,重点关注解除条件违约金计算设备返还标准等条款,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
2. 沟通是关键,证据是保障:提前书面通知租赁公司解除合同,协商时明确费用构成(未到期租金、违约金、返还费用),并对设备状态、协商过程留存书面或录音证据,避免口说无凭。
3. 成本可优化,风险可控制:通过提前通知、协商违约金比例、明确合理损耗范围等方式,可在法律框架内降低解除成本;将租赁设备处理纳入公司注销清算流程,避免因债务未清导致工商注销受阻。
(全文完,约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