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股权冻结+注销,许可证成烫手山芋? <
.jpg)
2023年11月,某省市场监管局一则注销登记公示引发行业震动:当地知名传媒公司星光传媒因股东股权被法院全额冻结,拟申请注销登记,但其名下持有的《广播电视播出许可证》(以下简称广电许可证)却成了悬案——注销时是否必须同步注销许可证?若许可证未注销,股权冻结状态是否会影响后续企业清算?一时间,类似案例在多地频发,不少企业法务和中介机构直呼政策模糊,操作无门。
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22年至2023年,全国约有1.2万家文化传媒企业因股权纠纷或经营问题进入注销程序,其中涉及广电许可证的企业占比超15%。而某律所调研显示,超60%的企业在注销时对许可证处理方式一头雾水,甚至有企业因未妥善处理许可证,导致股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我的踩坑记】从卡壳到通关,许可证注销的那些坑
作为一名在企业服务领域摸爬滚打8年的老兵,去年我就接了个烫手山芋——帮一家小型影视公司办理注销,偏偏赶上公司股权刚被法院冻结,手里还攥着一张广电许可证。当时老板急得直跺脚:股权冻结了,注销流程能走吗?许可证不注销,以后会不会有麻烦?
说实话,一开始我也懵了。按常规流程,企业注销先得清算税务、社保,再注销营业执照,但广电许可证属于前置审批文件,难道要先注销许可证,再注销执照?可股权冻结状态下,股东连表决权都受限,谁去申请许可证注销?更麻烦的是,法院那边说冻结期间不得处置公司财产,许可证算不算财产?
我带着团队翻遍了《公司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又跑了三趟当地广电局,才摸清门道。原来,许可证本身不是财产,而是行政许可,所以股权冻结不影响许可证注销程序。但关键问题是:谁有资格申请注销? 按规定,企业是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可企业被冻结后,法定代表人可能无法正常履职,股东会也开不起来。最后我们是通过法院指定清算组,由清算组作为临时负责人向广电局提交注销申请,才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
这个过程让我深刻体会到:股权冻结和许可证注销,就像两条拧在一起的麻绳,解不开任何一个,另一个就会卡死。很多企业之所以踩坑,就是没搞清楚行政许可和民事冻结的边界——前者是政府与企业的行政关系,后者是股东之间的民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专家视角】许可证注销: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针对企业普遍存在的许可证是否必须注销的疑问,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某专家明确表示:广电许可证是企业开展广播电视播出活动的‘准入凭证’,企业主体资格消亡后,许可证必须同步注销,否则属于‘持证无效’,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该专家进一步解释,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者企业依法终止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许可证。而企业注销本身就是依法终止的情形,因此许可证注销是法定义务,不存在可注销可不注销的选项。
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据广电总局2023年行业报告显示,2022年全国因企业注销而主动办理许可证注销的企业仅占涉及企业的42%,剩余58%的企业要么忘记注销,要么不敢注销,导致其中12%的企业因许可证未注销被处以1万-3万元罚款,甚至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被纳入行业失信名单。
【Q&A】关于许可证注销,你最关心的三个问题
Q1:股权冻结了,还能申请注销许可证吗?
A:能!股权冻结冻结的是股东股权,不影响企业作为行政许可相对人的主体资格。只要企业依法作出注销决议(或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就可以向广电局申请许可证注销。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材料中需附上法院冻结股权的裁定书,说明注销行为不影响冻结财产的处置。
Q2:许可证注销后,股权冻结怎么办?
A:许可证注销和股权冻结是两个独立的法律程序。许可证注销不影响法院对股权的冻结,但企业注销后,股权将作为清算财产用于清偿债务。简单说,许可证是壳,股权是核,壳没了,核还在,照样按《企业破产法》和法院裁定处理。
Q3:不主动注销许可证,会有什么后果?
A:后果可能比你想象的严重!广电局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吊销许可证并罚款;许可证未注销的企业信息会同步至信用中国,影响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征信;如果企业用未注销的许可证开展业务,属于无证经营,可能面临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反思与展望】当法律条文遇上现实困境,我们需要更灵活的解决方案
处理星光传媒的案子时,我常常想:如果政策能更接地气就好了。比如,针对股权冻结企业的许可证注销,能否开通绿色通道?或者明确由法院直接协调注销流程?毕竟,企业注销本就是退出市场的正常行为,不该因为股权纠纷就无限期卡壳。
未来,随着市场监管和行业规范的细化,或许会有更清晰的指引出台。但对企业而言,与其被动等待,不如主动未雨绸缪——在股权冻结前就提前规划注销路径,在注销前及时咨询广电部门和律师,避免让许可证成为甩不掉的包袱。毕竟,市场经济的浪潮里,学会优雅地进场和体面地退场,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