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港搞招商十年,见过太多企业起起落落。最近总有同行问我:咱们这儿分公司注销,劳动局那边到底咋处理?说实话,这问题看似简单,背后可有不少门道。作为招商人,我们帮企业落地时总说临港政策好、服务优,但企业要走的时候,劳动合规这块要是没处理好,轻则罚款,重则影响总部信用,甚至拖累整个园区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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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2021年,一家德资机械制造企业要在临港注销分公司。这家企业是我们当年引进的重头戏,落地时享受了税收洼地和园区配套双重优惠,注销时却差点栽了跟头。他们总部派来的财务总监觉得,分公司就是个壳,注销就是走个流程,把资产一清算,员工遣散就完事了。结果呢?30名员工里有10名是本地老员工,工龄最长的12年,他们要求按《劳动合同法》N+2支付经济补偿,总部却只同意按N补偿,理由是分公司经营困难,总部没有额外预算。
员工不干了,集体到劳动局投诉。我当时作为招商对接人,急得不行——这家企业可是我们临港新能源产业链上的关键一环,注销处理不好,不仅影响企业口碑,还会让其他外资企业觉得临港招商只管引进,不管退出。赶紧拉着劳动监察大队的同志去企业沟通,才发现问题出在前置合规上:企业压根没做《员工安置方案》,连劳动合同的解除流程都没走规范。劳动局的同志当时就说:企业注销不是‘甩包袱’,劳动权益保障是底线。你们招商时帮企业争取政策,注销时也得帮企业把‘合规课’补上。
最后折腾了半个月,总部才松口,按N+1.5补偿,额外给员工补缴了3个月社保。这件事让我深刻体会到:分公司注销前,劳动合规绝不是走过场,劳动合同梳理、社保清算、经济补偿预案,一样都不能少。尤其是咱们临港有不少总部经济项目,分公司往往是总部在长三角的试验田,一旦注销时劳动问题没处理好,总部信用受损,以后谁还敢来投资?
注销中的拉锯战:劳动局当裁判也当和事佬
企业注销过程中,劳动局的角色特别有意思——它既是裁判,按法律法规判定企业该承担什么责任;又是和事佬,在企业和员工之间找平衡点。咱们临港的招商团队,这时候就得当翻译官,把法律条文翻译成企业能听懂的话,把员工的诉求翻译成企业能接受的条件。
去年遇到一个更棘手的案例:某新能源电池制造分公司,因为行业产能过剩,总部决定整体收缩,临港分公司要注销。这家分公司有80多名员工,其中30人是劳务派遣工,50人是正式工。问题来了:正式工要求按N+1补偿,劳务派遣工却要求同工同酬,按正式工标准补偿。企业觉得劳务派遣工是第三方公司的,跟我们没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又说是分公司让我们派人的,该找分公司要钱。
三方扯皮,员工天天在园区门口拉横幅,影响太坏了。劳动局介入后,先开了三次协调会:第一次让企业、总部、劳务派遣公司坐下来对账,明确用工关系;第二次单独跟员工代表沟通,了解他们的核心诉求(后来才知道,不少劳务派遣工是跟着分公司干了5年,早就把自己当成自己人);第三次才是拍板——判定分公司作为用工主体,要对所有员工(含劳务派遣工)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按同工同酬原则,统一按N+1补偿。
当时我全程参与了协调,有个细节让我特别触动:劳动局的仲裁员说:咱们临港招商讲‘产业链协同’,企业注销时也得讲‘责任协同’。分公司是总部的一部分,劳务派遣工是分公司的一分子,不能企业说‘不要就不要’了。最后企业总部虽然多掏了200多万补偿款,但员工满意了,园区也恢复了秩序。这件事之后,我们招商团队专门整理了《分公司注销劳动合规指引》,把劳务派遣工权益保障单独列为一章,发给所有在临港的企业。
说实话,劳动局在处理这类问题时,真的挺难的。既要维护员工权益,又不能把企业逼死——尤其是咱们临港有不少制造业企业,受市场波动影响大,注销时可能真没钱。比如去年还有家电子科技分公司,欠缴社保3个月,员工集体投诉。劳动局先责令企业补缴,但企业账上没钱,急得老板直跳脚。我们赶紧协调园区应急资金池,先垫付了社保,后续从企业清算款中扣除。老板后来专门送来锦旗,说没想到临港不仅招商时服务好,企业‘退场’时也没让我们寒心。
注销后的尾巴:遗留问题怎么收好官
很多企业以为,分公司注销登记办完,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劳动局还会盯着遗留问题——比如经济补偿没付清、社保没转出、甚至还有员工没解除劳动合同就消失了。这些尾巴要是没处理好,企业总部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后续在临港甚至全国的投资。
今年年初,我遇到一家小微企业,做电商服务的,分公司在临港就5个人。老板觉得公司小,员工少,注销就是分分钟的事,结果呢?4个员工都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唯独有一个怀孕的女员工,老板觉得她马上要休产假,留着也是负担,没给任何补偿就让她主动离职。女员工不干了,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2N赔偿。
劳动局立案后,老板还嘴硬:分公司都注销了,她找谁要去?仲裁员一句话就把他怼回去了:分公司注销,总公司是责任主体。你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N一分不能少。最后老板赔了8万多,还被列入了临港园区劳动用工失信名单。后来我跟他聊天,他苦笑着说:早知道这么麻烦,当初还不如好好跟员工谈。现在不仅赔了钱,以后想在临港拿地,估计都受影响。
这件事让我反思:招商时我们总说临港营商环境好,但好不是纵容,而是规范。尤其是小微企业,老板总觉得船小好调头,但劳动权益这根弦,松不得。我们招商团队现在有个习惯:企业提交注销申请时,必须先过劳动合规审查——有没有欠薪?有没有欠社保?员工补偿方案有没有备案?没通过审查的,园区政策兑现窗口暂缓办理清算手续。
说实话,一开始有些企业不理解,说我们注销你们还卡着干嘛?我们就跟他们算账:您想想,现在多花点时间把劳动问题处理好,省得以后总部被列入失信名单,损失多大?临港的招商是‘全生命周期服务’,从落地到注销,我们都得对企业负责。慢慢地,企业也接受了这种严管厚爱——毕竟,谁也不想因为一个分公司的小尾巴,拖累整个企业的大棋局。
最后想问一句:招商时的保姆式服务,注销时能不能变成兜底式保障?
在临港招商十年,我见过太多企业从落地生根到花开花谢。招商时,我们帮企业争取政策、协调资源、解决用工,恨不得把保姆式服务做到极致。但企业要走的时候,我们能不能也兜个底?比如劳动局能不能提前介入注销指导?园区能不能设立注销专项基金,帮企业解决燃眉之急?招商团队能不能从引进来到送出去,全程陪伴?
劳动权益的保障,从来不是企业的额外成本,而是营商环境的底色。当企业知道,即使在临港注销,员工的工资不会拖欠、社保不会断缴、补偿不会少拿,他们才会更愿意把总部、把研发中心、把核心产能放在这里。毕竟,招商的本质不是抢企业,而是育生态——而这个生态里,不仅有政策优惠、产业链配套,更有对劳动者、对企业负责的温度。
看着企业注销时的阵痛,我们总在想:招商时为企业铺路,注销时能不能为企业搭桥?劳动权益的保障,是不是才是临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每个招商人、每个政策制定者,好好琢磨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