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帮朋友处理公司注销,发现一个普遍现象:很多人以为注销就是跑跑工商局、交个材料,结果卡在未结款项这关,来回折腾。其实啊,这事儿比想象中麻烦,稍不注意就可能踩坑。今天就跟大伙儿聊聊,公司注销时,那些没结清的钱到底该怎么处理,才能顺顺利利把公司送走。<
先搞清楚:哪些算未结款项?
说到未结款项,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欠供应商的钱。其实远不止这些。我之前遇到一个案例,某餐饮店想注销,结果发现不光欠着食材供应商的货款,还有两个员工的年终奖没发,更麻烦的是,之前租的商铺押金还没退,对方要求结清水电费才给办。最后清算组把这些账目捋清楚,才发现足足有七八类款项没处理。
简单说,未结款项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对外债务,比如供应商货款、银行贷款、借款给别人的钱;二是内部款项,比如员工工资、奖金、未报销的费用;三是其他应付款,比如押金、赔偿金、还没结清的税费。这些钱只要没结清,工商局基本都不会让注销流程往下走。
处理未结款项,分三步走,别漏了!
处理这事儿急不得,我总结下来,分三步走最稳妥,每一步都得有凭证,不然以后扯皮。
第一步:全面清算,列个欠款清单。很多人注销时图省事,随便翻翻账本就以为清楚了,结果漏掉小供应商的钱,后来人家找上门,不仅得付钱,还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正确的做法是,成立清算组后,把公司的账本、合同、发票都翻一遍,列出所有应收应付的明细,哪怕是一百块钱的小钱,也得写上。我见过有公司因为漏了五百块的快递费,对方起诉到法院,注销流程硬是拖了半年。
第二步:公告催债,45天是硬杠杠。清算清单列出来后,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公告,告诉所有债权人我要注销了,赶紧来要钱。法律规定,公告期得45天,这45天里,有人来主张权利,就得先还钱;没人来的,才能算债务清结。千万别图快,只发10天公告就往下走,万一后面有债权人找上门,之前的流程全作废,还得重新来。
第三步:优先清偿,顺序错了麻烦大。剩下的钱也不是想怎么还就怎么还。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先付员工工资和社保(这是带优先权的债务),再缴清所有税费(税务局可不好惹),剩下的才是供应商的钱。我见过一个老板,急着把剩下的钱拿去还个人借款,结果员工工资没发全,直接被员工告到劳动局,不仅赔了钱,还被罚款。记住,顺序错了,法律可不认。
小提醒:这些坑千万别踩
处理未结款项时,有几个坑特别容易踩,我得给大伙儿提个醒。
第一个坑:觉得钱少就不用还。之前有个做电商的小公司,欠了某物流公司2000块运费,觉得公司都要注销了,人家应该不会追。结果物流公司看到公告后,直接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公司必须支付,不然股东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最后不光付了2000块,还搭了诉讼费和律师费,得不偿失。
第二个坑:自己清算,不找专业人士。很多老板觉得自己懂点财务,自己清算、自己公告,结果清算报告写得漏洞百出,税务局不认可;公告内容没写清楚债权申报期限,被债权人钻了空子。我建议啊,要是公司账目复杂,或者欠的钱比较多,最好找个专业的财税顾问帮忙,至少让他们帮忙看看清算报告和公告内容,少走弯路。
第三个坑:注销完就不管了。有人觉得,注销拿到通知书就完事儿了,其实不然。要是清算时没发现还有债务,或者有人后来才找上门,股东可能还要在未清偿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啊,注销后最好把相关凭证保存个三年以上,万一有纠纷,还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清算义务。
其实啊,公司注销这事儿,尤其是未结款项处理,挺考验专业度的,既要懂流程,又要懂政策,不然很容易踩坑。像上海加喜财税公司,他们专门做注销服务,对工商局的要求和未结款项的处理流程特别熟,能帮企业把清算方案做得明明白白,把该付的钱付清楚,把凭证整理齐全,避免后续麻烦。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看看他们的官网:https://www.110414.com,咨询一下专业的人,比自己瞎折腾省心多了。毕竟注销是为了结束,不是为了惹麻烦,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