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现场】 <

注销公司,如何处理知识产权?

>

初夏的午后,阳光透过百叶窗在陈建国的办公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这位从业22年的资深财税专家,此刻正端坐在宽大的皮质沙发里,面前一杯龙井茶冒着袅袅热气。他身着一件浅蓝色格子衬衫,袖口随意挽到小臂,镜片后的眼睛透着锐利与温和交织的光芒——这是他多年与财税难题过招练出的独特气场。

最近又接了个‘烫手山芋’,陈建国笑着开口,手指轻轻敲了敲桌上的文件,一家做AI算法的科技公司,要注销了,股东们为三个专利的处理吵了三个月,最后差点对簿公堂。这事儿啊,恰恰说明很多人对‘知识产权’的认知还停留在‘纸面价值’上。

作为前税务局稽查科科长、现任某知名财税咨询机构合伙人,陈建国经手的企业注销案例超500起,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占比近四成。今天,我们就以公司注销时的知识产权处理为核心,听这位老财税人掰扯其中的门道。

问题一:注销公司时,知识产权为何成了定时?

记者:陈老师,很多创业者觉得公司注销就是清算资产、还完债务,您却说知识产权是隐形雷区,能具体说说吗?

陈建国:(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眉头微蹙)老话说得好,‘家有余粮,心里不慌’,但很多企业注销时,偏偏把‘余粮’——也就是知识产权,给忘了或者乱处理了。我见过最离谱的,一家生物制药公司注销时,把核心专利证书直接锁在抽屉里,钥匙交给行政,结果几年后股东闹分家,谁也拿不出专利权属证明,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技术被竞争对手‘捡漏’。

他放下茶杯,拿起桌上的保温杯,拧开盖子续上热水:知识产权这东西,不像厂房设备看得见摸得着,但它能实实在在‘生钱’。商标可以授权,专利可以转让,著作权可以许可,甚至能质押融资。注销时处理不好,轻则股东内讧,重则惹上官司——比如你把商标‘放弃’了,结果原客户还在用,消费者以为是你‘换马甲’继续经营,出了问题你还得担责;专利没转让清楚,新公司用了同一技术,原股东被告‘侵犯知识产权’,这账怎么算?

现场描述:说到这里,陈建国突然拿起一份旧案例文件,指着上面的商标转让协议摇了摇头:你看,这份协议里只写了‘商标权归股东A所有’,没说‘是否包含未来续展权利’,结果商标到期后股东A没续展,商标被注销了。其他股东跳脚:‘你当初说值50万的!’股东A委屈:‘我没说它能一直值50万啊!’——你看,细节没抠清楚,后患无穷。

问题二:商标、专利、著作权,处理方式有何天壤之别?

记者:知识产权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类型,注销时它们的处理逻辑一样吗?

陈建国:(眼睛一亮,身体前倾)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脾性’不一样,处理方式自然不能‘一刀切’。我打个比方:商标是‘门面’,专利是‘武器’,著作权是‘故事’,注销时得分别‘盘活’。

商标:门面得挂牌或续租。他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个流程图:注销前,要么转让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要么‘放弃’。但‘放弃’有讲究——得在注销前向商标局提交《放弃商标申请书》,而且得公告3个月,期间如果有人提异议,就不能随便放弃。我见过个老板,注销时嫌转让麻烦,直接放弃了个知名商标,结果被同行花500块‘捡走’,现在用同样的名字卖同类产品,原客户还以为是‘老店新开’,气得原股东直跺脚。

专利:武器要么卖掉,要么封存。他喝了口水:专利有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到期就失效。所以注销前得先评估:如果专利还有市场价值,赶紧转让——注意,得找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报告,不然税务局可能不认转让价格,让你补税;如果快到期了没人要,或者技术落后了,可以考虑‘不缴纳年费’让它失效,省得每年交年费占成本。但有个坑:如果专利是‘职务发明’,发明人可能有奖励,注销前得先把钱结清,不然人家能告你‘侵犯发明人权益’。

著作权:故事可以传下去。他笑了笑:著作权和专利不一样,它‘自动产生’,不用登记,保护期作者死后50年(财产权)。所以注销时,著作权要么转让,要么公司清算后归股东共有。我见过个文化公司,注销时把一套漫画著作权‘送’给了员工,结果员工拿去授权周边产品,其他股东不干了:‘这著作权是我们一起出资开发的!’——所以著作权处理,一定要有书面协议,明确‘归谁、怎么用、收益怎么分’。

现场描述:陈建国说到职务发明时,突然拍了下大腿:对了,前两年有个案例,某科技公司注销时,把核心专利‘无偿转让’给了大股东,结果发明人(普通员工)把公司告了,要求支付‘职务发明奖励’。法院判决:公司注销时,清算组没通知发明人,也没支付奖励,大股东作为受让人得连带赔偿!——你看,知识产权处理,不光是财税问题,还牵扯劳动法、合同法,得‘多面手’思维才行。

问题三:知识产权不值钱,直接放弃最省事?——争议问题1

记者:实践中很多企业主会说我这商标/专利没人要,放着也是占地方,直接放弃不就完了?您怎么看这种省事思维?

陈建国:(身体靠回沙发,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放弃?我劝你三思。‘省事’往往藏着‘烦’。他拿起桌上的保温杯,晃了晃里面的热水:我去年遇到个客户,做服装品牌的,注销时觉得商标‘没啥名气’,直接放弃了。结果半年后,有人用这个商标开了家分店,卖假货,消费者找到原公司电话(注销前没变更),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最后原股东被列入‘失信名单’,理由是‘明知商标被滥用却不作为’——你说冤不冤?

他放下杯子,语气严肃起来:放弃知识产权不是‘一纸声明’那么简单。商标放弃后,别人可以申请注册;专利失效后,技术进入‘公有领域’,谁都能用。但如果你曾经用过这个商标/专利,消费者还认它,你‘放弃’了,别人用了,你很难撇清关系。尤其是涉及‘驰名商标’‘知名商品’的,放弃可能被认定为‘恶意放弃’,损害消费者利益,到时候就不是‘省事’,是‘惹事’了。

再说,他话锋一转,你以为‘没人要’就真的不值钱?我见过个做精密仪器的小公司,注销时有个‘实用新型专利’没人接手,结果被一个下游厂商花2万块买走,用在他们的新产品上,销量翻了三倍——你永远不知道,你的‘垃圾’,可能是别人的‘宝贝’。

现场描述:陈建国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的梧桐树:其实很多企业主对‘价值’的理解太狭隘了。知识产权的价值,不光是‘能卖多少钱’,还有‘阻止竞争对手’‘维护品牌形象’的作用。比如你有个专利,虽然自己不用,但可以‘防御性’持有,防止别人用同样的技术告你侵权。注销时随便放弃,相当于把‘盾牌’扔了,以后自己创业,说不定就被‘矛’扎了。

问题四:股东以知识产权入股,注销时怎么分?——争议问题2

记者:我们遇到过一个案例: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股东A以现金出资80万,股东B以一项专利技术作价20万入股。现在公司要注销,股东B认为专利已经贬值,只值5万,股东A坚持按当初作价20万分资产,双方僵持不下。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的价值该怎么认定?

陈建国:(拿起笔,在纸上快速写着什么)这个问题,我称之为‘知识产权入股的‘秋后算账’’。他写完,把纸推到记者面前:你看,关键就三个字:‘按什么算’?

第一种,按‘出资时作价’算。股东B当时用专利作价20万入股,有《资产评估报告》和股东会决议,那注销时就该按20万清算。股东A如果想质疑,得拿出证据证明‘评估报告作价虚高’,比如找第三方机构重新评估,证明专利现在不值20万。但注意,重新评估得双方同意,而且评估机构得有资质,不然法院不认。

第二种,按‘当前市场价值’算。如果专利确实贬值了,比如技术被淘汰了,或者有新的替代技术,那可以协商重新作价。我见过个案例,股东B用一项软件著作权入股,后来因为行业更新太快,著作权基本没用,最后双方同意按‘零价值’处理,股东B没分到钱,但也不用承担债务——这叫‘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入股时就得有这个心理准备。

第三种,也是最麻烦的:‘按贡献度’算。如果专利虽然贬值了,但在公司经营期间确实产生过收益,比如授权给别人用过,或者用专利产品赚过钱,那这部分收益也得清算。我处理过一个案子,股东B的专利在公司运营5年后才贬值,期间专利产品贡献了300万利润,最后法院判决:专利按当前市场值5万清算,但股东B可以分得专利收益的10%(即30万),因为‘出资时的作价包含未来预期收益’。

他放下笔,叹了口气:说到底,这种纠纷根源在于‘入股时没把丑话说在前面’。我建议所有股东,知识产权入股时一定要签详细协议:1. 专利的权属要清晰(不能是职务发明);2. 评估报告要双方认可;3. 约定‘贬值了怎么办’‘升值了怎么分’;4. 明确‘如果专利被侵权,收益怎么分配’。把这些写清楚,注销时才能少扯皮。

现场描述:陈建国说到扯皮时,突然笑了:我见过更绝的,股东B觉得专利贬值是股东A经营不善导致的,拒绝按当前价值分资产,结果公司拖了两年没注销,产生的场地费、审计费全由股东A垫付,最后算下来,股东A不仅没拿到钱,还倒贴了10万——这就是‘因小失大’啊!所以遇到这种争议,我建议双方‘各退一步’,要么找第三方调解,要么‘按市场价打折处理’,总比拖着强。

问题五:知识产权处理涉及的税务,有哪些坑?

记者:注销时转让知识产权,税务处理复杂吗?有没有企业容易踩的坑?

陈建国:(拿起桌上的计算器,按了两下)税务?这可是‘重头戏’,也是‘重灾区’。他放下计算器,表情严肃:转让知识产权,主要涉及三个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很多企业主只盯着‘转让价格’,忘了算税,最后‘钱没拿到多少,税交了一大堆’。

增值税:分情况。如果是转让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但有个‘免税’政策: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增值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增值税(需要备案)。我见过个科技公司,转让专利时忘了备案,结果被税务局追缴了12万增值税,还交了滞纳金——可惜啊,备案又不麻烦,就跑一趟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知识产权所得,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但如果符合‘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条件(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就能省一大笔税。我有个客户,去年转让一项专利,所得800万,备案后免了500万,剩下的300万减半,只交了37.5万企业所得税,比没备案时少交了150万!

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是个人,转让从公司分得的知识产权,要按‘财产转让所得’交20%个税。这里有个坑:很多企业注销时,把‘知识产权无偿划转’给股东,税务局可能会认定为‘视同销售’,让你按市场价交税。我见过个案例,股东A‘无偿’获得公司商标,税务局核定商标值50万,让他交了10万个税——你说冤不冤?所以‘无偿划转’要谨慎,最好有‘合理理由’,比如‘股东以知识产权抵债’,并且有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

现场描述:陈建国说到视同销售时,突然拿起桌上的文件拍了拍:还有个更隐蔽的坑:公司注销时,把知识产权‘低价转让’给关联方。比如商标值100万,却以10万卖给老板亲戚,税务局发现后,会核定公允价值,让你补税。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公司把专利以‘1元’转让给股东,税务局评估后认为值50万,补了12.5万企业所得税,还罚了5万——记住,税务局可不是‘傻子’,‘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来。

寄语行业新人:做财税,要见物更要见人

记者:想请您给财税行业的新人一些建议,尤其是在处理企业注销和知识产权时,最需要注意什么?

陈建国:(身体坐直,眼神变得柔和)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做财税,尤其是注销这块,不能只盯着报表上的数字,要‘见物更要见人’。

我带过10多个新人,最常跟他们说三句话:第一句,‘多问一句,少踩一个坑’。比如看到‘知识产权出资’,要问‘评估报告呢?’‘协议签了吗?’;看到‘放弃商标’,要问‘公告了吗?’‘有没有潜在纠纷?’——多问一句,可能就避免了一个官司。

第二句,‘把‘丑话说在前面’,比‘事后补救’强’。很多纠纷都是因为‘不好意思’。比如股东对知识产权价值有分歧,要建议他们‘先评估、再协商’,别怕伤和气——注销时闹僵了,和气没了,钱也没了,不值当。

第三句,‘保持‘终身学习’的状态’。知识产权更新太快了,昨天还热门的技术,今天可能就过时了;税收政策也经常变,比如去年技术转让免税政策刚调整,今年又出了新细则。不学习,就会‘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肯定要栽跟头。

他看了看窗外,阳光已经西斜,给办公室镀上了一层暖色:其实啊,企业注销就像‘送孩子上学前最后一课’,知识产权处理得好,孩子(企业)留下的‘遗产’能继续发光;处理不好,就可能‘留下一堆烂摊子’。我们做财税的,就是帮企业‘善始善终’,这活儿,累,但值得。

现场描述:陈建国说完,拿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嘴角带着一丝微笑。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茶杯碰到托盘的轻响。窗外的梧桐叶在风中沙沙作响,仿佛在为这场关于知识产权与注销的对话,奏响温柔的尾声。

【访谈后记】

两个小时的访谈,陈建国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将公司注销时的知识产权处理这个看似专业的话题,讲得通俗易懂又充满警示。从商标到专利,从价值评估到税务风险,从股东纠纷到行业建议,他的话语中既有老财税人的严谨,也有过来人的通透。

正如他所说:知识产权不是‘纸面游戏’,而是企业‘活的灵魂’。注销不是终点,而是资源的重新配置——处理好了,是‘凤凰涅槃’;处理不好,是‘遗患无穷’。对于创业者而言,或许这正是这场访谈最大的启示:在企业的生命周期里,每一个环节都值得用心对待,尤其是那些看不见的资产。

需要专业公司注销服务?

我们拥有十年公司注销经验,已为上千家企业提供专业注销服务,无论是简易注销还是疑难注销,我们都能高效解决。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