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是在医院消毒水的味道里醒来的。右手食指缠着厚厚的纱布,像个不听话的胖娃娃,倔强地翘在被子外面。三天前,他在宏达机械厂的操作台上,因为安全防护装置老化,被卷进机器,半截手指差点成了工业原料。医生说,就算保住手指,以后也别想再拧螺丝了——而他,就是靠拧螺丝吃饭的。<

企业注销,如何处理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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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师傅,您醒了。护士递过一张纸,刚才有个姓李的女士送来的,说是厂里的会计。老王接过纸,皱巴巴的打印体标题刺得他眼疼:《企业注销通知书》。正文里写着:因经营不善,宏达机械厂决定解散,已于今日启动注销程序,所有债权债务由清算组处理。

老王的手指猛地一抽,牵扯得伤口一阵剧痛。他想起昨天车间主任还拍着胸脯说:老王你放心,厂里给你申请工伤,医药费全报!这才过了一天,厂就要注销了?那他的工伤赔偿找谁要?

一、厂没了,你找谁去?\

老王出院那天,一瘸一拐地回到宏达机械厂。大门紧锁,铁皮上宏达机械四个红漆大字已经斑驳,像他此刻的心情。他绕到后门,看见几个工人正在搬东西,其中一个是老工友老刘。

老刘!厂真要注销了?老王喊住他。

老刘抹了把汗,叹了口气:可不是嘛!老板说欠了供应商的钱,设备都卖了抵债,连工资都只发了一半。\

那我的工伤......\

老刘左右看看,压低声音:老王,实话跟你说,老板昨天让会计把账上的钱都转走了,就留了点注销清算的钱。你那工伤,估计悬。我劝你,要么私了,要么算倒霉。\

私了?怎么私了?老王的心沉到了谷底。

老板说,最多给你两万块,一次性了断。你看你手指废了,以后活不好找,两万块也不少了。老刘说完,扛起一个箱子匆匆走了,留下老王站在原地,像被人抽了脊梁骨。

晚上,老王翻来覆去睡不着。老婆在一旁叹气:要不,就算了吧?咱家还有点积蓄,先凑合过......\

凑合?老王猛地坐起来,我这手指是为厂里废的!厂没了,就能当没这事了?天底下哪有这个理!他想起儿子考上大学还差学费,想起自己以后再也不能干重活,越想越憋屈,一拳砸在床头柜上,震得水杯直晃。

二、律师说:注销≠免责\

第二天,老王揣着《企业注销通知书》,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张律师。张律师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就像个法律活字典。

张律师,您帮我看看,厂子注销了,我的工伤赔偿还能要回来吗?老王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声音里带着哭腔。

张律师接过通知书,扫了一眼,又翻了翻老王的病历和劳动合同,缓缓开口:老王,你放心。企业注销,不是逃避工伤赔偿的'免死金牌'。\

啊?可老板说厂里没钱了......\

没钱是另一回事,但程序必须合法。张律师推了推眼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注销前,必须结清包括工伤赔偿在内的所有职工待遇。如果没结清就注销,那就是程序违法,清算组成员要承担连带责任。\

老王听得云里雾里:清算组?连带责任?啥意思?\

简单说,就是厂子注销不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得有清算组。清算组里得有股东、职工代表,还得通知债权人。如果他们没通知你,没给你预留赔偿款,就直接注销了,那你就能告清算组成员,让他们掏钱赔你。张律师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个圈,就像你欠了别人钱,不能说'我死了'就不用还了,对吧?\

老王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我该怎么做?\

第一步,先确认厂子的注销程序是否合法。比如,有没有在报纸上公告?有没有通知你?清算组里有没有职工代表?张律师说,第二步,如果程序违法,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清算组成员赔偿;如果程序合法但没钱赔,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执行清算组未分配的财产。\

临走时,张律师拍了拍老王的肩膀:老王,记住,工伤赔偿是你的法定权利,不是老板的'施舍'。哪怕厂子注销了,法律也得给你个说法!\

三、我们也是按规矩办事\

老王按照张律师的指点,先去了工商局。他查到宏达机械厂的清算组名单:老板李建国、会计王芳,还有一个外聘的律师赵明。奇怪的是,里面没有职工代表。

这就对了!老王一拍大腿,清算组里没有我们工人,他们肯定没通知我!\

他拿着证据,又去了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老王(和老王同名不同姓)看了材料,皱起了眉头:老王同志,你这情况确实复杂。企业注销涉及清算责任,我们得先确认清算组有没有过错。\

几天后,仲裁庭开庭了。老王坐在原告席,手心全是汗。被告席上,站着老板李建国、会计王芳和律师赵明。

李建国,你们厂注销前,有没有通知老王同志关于工伤赔偿的事?仲裁员问。

李建国搓着手,一脸为难:仲裁员同志,我们厂确实经营困难,欠了一屁股债。注销前,我们在报纸上公告了三次,所有债权人都能看到。老王同志的工伤,我们不是不赔,是实在没钱啊!\

公告?我天天看报纸,怎么没看到?老王急了,再说了,工伤赔偿不是普通债务,是法定义务!你们公告了就能当没这事了?\

赵明律师推了推眼镜,语气还算客气:王先生,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我们完全遵守了程序,公告也登了。您没有及时申报债权,导致未能列入清偿范围,这不能怪我们。\

放屁!老王忍不住骂了一句,我工伤都还没认定,怎么申报债权?你们这是故意刁难!\

这时,张律师站起来,不紧不慢地说:仲裁员,赵律师说的'债权申报',指的是普通债权。而工伤赔偿属于《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优先受偿债权',不需要申报,清算组应当主动预留。而且,清算组里没有职工代表,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依法及时通知债权人,并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规定,程序明显违法!\

赵明律师的脸涨得通红:你......你这是歪曲法律!\

是不是歪曲,法律说了算。张律师拿出一份文件,这是老王同志的工伤认定申请,我们今天才提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我们是在1年内提出的,符合规定!\

仲裁员老王点点头:双方提交的证据我都看了。宏达机械厂清算组确实未通知老王同志工伤赔偿事宜,且清算组缺乏职工代表,程序违法。本庭裁定:清算组成员李建国、赵明对老王同志的工伤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四、钱拿到了,但故事没完

拿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老王激动得差点哭出来。他按照裁决书上的地址,找到了李建国。李建国坐在办公室里,愁眉苦脸地抽着烟,看见老王,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

老王,我......我错了。李建国叹了口气,我没想到你会这么较真。钱我给你凑,凑五万块,够不够?\

老王摇摇头:张律师说了,我的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加起来得十几万。\

十几万?李建国跳了起来,厂子都注销了,上哪给你弄十几万?\

那是你的事。老王平静地说,反正法律站在我这边,你要是不给,我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李建国颓然地坐下,从抽屉里拿出一张银行卡:密码是123456,这里面有八万块,是我所有的积蓄。剩下的......我慢慢给你凑。\

老王接过卡,手指微微颤抖。他知道,这八万块,是李建国割肉换来的,也是他用半截手指换来的。他没说谢谢,转身就走——有些感谢,太重了,说不出口。

钱拿到手,老王先给儿子交了学费,剩下的存进了银行。他找了个看大门的活儿,虽然工资不高,但轻松,不用再担心手指出问题。有时候,他会路过宏达机械厂旧址,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停车场,每天都有车进进出出,像极了当年工厂里机器轰鸣的样子。

他偶尔会想起张律师,想起仲裁员老王,想起李建国那张愁苦的脸。如果没有他们,或许他真的会拿着两万块私了,然后默默承受所有的不公。但法律给了他一把剑,他握住了,所以赢了。

只是,老王心里一直有个疙瘩:如果李建国真的没钱了,如果清算组把所有财产都转移了,他还能拿到赔偿吗?张律师说可以申请执行清算组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清算组的人也人间蒸发了呢?

五、开放的问题:当法律遇上老赖\

老王的故事,到这里似乎已经圆满了。但现实往往比故事更复杂。比如,如果宏达机械厂的清算组在注销前,把所有财产都转移到了老板亲戚名下,或者干脆宣布零资产注销,老王该怎么办?如果李建国拿到赔偿款后,也像老王的其他工友一样,说没钱了,老王还能继续追讨吗?

这些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更不会姑息那些想用注销当挡箭牌的老赖。工伤赔偿,是劳动者用鲜血和汗水换来的尊严,无论企业是存是续,这份尊严都不能被践踏。

或许,老王的故事只是一个开始。它告诉我们,当企业的大门锁上,当老板的身影消失,法律依然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但前提是,我们要像老王一样,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哪怕过程再艰难,哪怕对手再强大。

只是,老王不知道的是,就在他拿到赔偿款的第二天,李建国悄悄联系了一个懂行的朋友,问:我那八万块,能不能算作'个人债务',让法院别执行我的房子?而那个朋友,笑而不语。

那么,如果老王知道了这件事,他会再次拿起法律武器,还是会选择算了呢?或许,这只有时间能给出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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