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老王,在财税圈摸爬滚打20年了,经手的公司注销少说也有上千家。说实话,注销这事儿,表面看就是走流程——清算、公告、税务注销、工商注销,一套下来好像就完事儿了。但实际操作中,总有老板栽在一些不起眼的环节上,其中最让人头疼的,莫过于公司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公司仲裁。你可能觉得仲裁?那是公司的事,注销了就跟我没关系了,大错特错!我见过太多老板注销时没把仲裁当回事,结果几年后收到法院传票,个人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辛辛苦苦攒的家业搭进去不说,还背上了老赖的骂名。今天我就以20年的经验,跟大家好好聊聊这个隐形雷到底怎么拆。<

公司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公司仲裁?

>

先搞明白:注销和仲裁,到底谁先谁后?

很多老板对公司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公司仲裁的理解,还停留在等仲裁结束了再注销的层面。其实没那么简单,仲裁和注销的时间关系,分三种情况:仲裁还没开始、仲裁正在进行中、仲裁已经出结果但没履行。每种情况处理方式完全不同,我一个个说。

先说说最常见的仲裁正在进行中。去年我遇到一个客户,做服装批发的刘总,公司因为和供应商的货款纠纷,对方已经申请仲裁了,但还没开庭。刘总觉得公司不做了,注销一了百了,找了家代办公司,人家说先走税务注销,工商注销等仲裁结束再说。结果呢?税务注销没问题,但到工商注销时,窗口直接打回来:公司有未了结的诉讼(仲裁属于广义的诉讼),必须提供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和清算组处理意见,否则不能注销。刘总当时就懵了:我这案子还没开庭,怎么处理?

这就是典型的想当然。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而未了结的仲裁,本质上就是公司的未了结债务,不管你有没有能力偿还,只要仲裁程序没结束,清算组就必须在清算报告中说明情况,并且书面告知仲裁机构和对方当事人。不然,工商部门根本不会给你注销备案。我后来帮刘总联系了仲裁委,说明公司正在清算,申请中止仲裁(根据《仲裁法》第64条,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不能归责于本人事由的客观情况不能参加仲裁的,仲裁庭可以决定中止仲裁),等清算完成后再恢复。折腾了两个月,总算把工商注销的第一步走完。

所以说,如果你公司注销时仲裁正在进行,千万别想着蒙混过关。第一步,立刻通知清算组和仲裁机构,说明情况;第二步,看仲裁标的额,如果公司还有财产,优先拿出一部分作为仲裁担保金,避免对方因公司可能转移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第三步,如果公司确实没钱,就书面申请仲裁中止,等清算结束再处理。记住:清算组的责任就是了结公司所有债权债务,仲裁也是债务的一种,躲不掉。

仲裁赢了,公司注销就能高枕无忧?别天真!

有些老板可能觉得:我公司有仲裁,但我们赢了啊,对方欠我们钱,注销时直接把这笔钱算进资产不就行了?错!我见过更惨的:王总的公司和客户签了合同,对方违约,王总申请仲裁,赢了50万。但客户一直没给钱,王总觉得反正有裁决书,钱跑不了,就正常走注销流程,清算时把这笔50万的应收账款算进资产,注销完成。结果呢?两年后王总发现,客户早就破产了,50万一分没拿到。更坑的是,因为清算时这笔应收账款没有实际收回,清算组也没有尽到催收义务,其他债权人把王总告了,法院判决:清算组未就50万债权积极主张,导致公司财产减少,股东应在未受清偿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王总肠子都悔青了——赢了仲裁,最后倒贴钱。

这就是公司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公司仲裁的第二个坑:已决但未履行的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书下来了,不代表钱就到手了。这时候清算组必须做三件事:第一,立即向对方发出《履行通知书》,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第二,如果对方不履行,立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三,在清算报告中详细说明仲裁裁决的履行情况,包括是否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结果如何(比如已执行到位XX元,剩余XX元因对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

我之前帮过一个科技公司处理这事儿,他们有个仲裁赢了30万,对方一直拖着。清算组没直接注销,而是先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对方名下一台设备(虽然不值30万,但至少能回一部分)。然后在清算报告中写明:已申请强制执行,实际受偿8万元,剩余22万元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工商部门看到这份报告,确认该债权已尽到合理追偿义务,才给注销了。后来我问老板:要是当时没申请执行,直接注销会怎样?老板说:不敢想,万一其他债权人知道这事儿,肯定得找我麻烦。

所以记住:仲裁赢了不是终点,钱收回来才是。注销时,一定要把已决未履行的仲裁债权处理到穷尽手段,不然这笔烂账可能会让股东个人承担责任。

注销后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清算责任锅谁来背?

最让人防不胜防的,其实是公司注销后,仲裁案件被追责。我见过最极端的一个案例:张总的公司因为和员工的劳动仲裁输了20万,但张总觉得公司没钱,注销了就没事了,清算时根本没提这笔仲裁,直接找了关系把工商注销搞定了。结果两年后,员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发现公司已注销,于是追加张总为被执行人,理由是作为公司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流失,无法清偿债务。张总不仅赔了20万,还被限制高消费,连高铁票都买不了。

这就是公司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公司仲裁最致命的风险:清算责任。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18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而未了结的仲裁,尤其是已决未履行的仲裁,如果清算时没处理,就属于导致公司财产流失的情形。

我有个客户李总,去年注销公司时,清算组发现有一笔10万的买卖合同仲裁还没出结果,对方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账户。李总当时就急了:账户里没钱,公司还欠着供应商货款,这仲裁要输了,公司不是资不抵债了吗?我告诉他:别慌,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等仲裁结果出来再注销,要么和对方和解,先拿出一部分钱解决纠纷,剩下的注销后再说。李总选择了和解,和对方协商先付5万,剩下的5万写欠条,注销后半年内付清。对方同意了,清算组在清算报告中写明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已支付5万元,剩余5万元将于注销后半年内履行,工商部门顺利注销。半年后李总把剩下的5万付了,双方皆大欢喜。

说实话,处理这种未决仲裁+注销的情况,没有标准答案,核心就是沟通和妥协。如果仲裁标的额不大,和解可能是最快的方式;如果标的额大,那就得等结果,哪怕拖几个月,也比注销后被追责强。毕竟,注销的目的是结束公司,不是逃避债务,法律对恶意注销的打击,比你想象的更严格。

20年经验处理注销仲裁,记住这3个不

说了这么多,其实公司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公司仲裁的核心,就三个字:别侥幸。我总结了一下,20年遇到的坑,90%都出在侥幸心理上。所以最后给大家提个醒,记住这3个不:

第一,别不通知。不管是仲裁进行中还是已决未履行,一定要书面通知仲裁机构和对方当事人,这是清算组的法定义务,也是保护自己的第一步。我见过有老板觉得通知了对方,他们会不会闹事?,恰恰相反,你不通知,对方一旦知道你注销了,直接告你恶意逃避债务,到时候更麻烦。

第二,别不催收。仲裁赢了不代表钱到手,清算组必须积极催收,发通知、申请强制执行,能做多少做多少,哪怕最后只收回一点,也比烂账强。记住,法律只保护积极履行义务的人,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第三,别不担责。如果公司确实没钱履行仲裁,清算时要如实写进清算报告,说明已穷尽手段仍无法清偿,并且股东个人不要从公司拿走一分钱(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如果因为没处理好仲裁导致债权人损失,股东可能要连带赔偿,这比履行仲裁的成本高得多。

上海加喜财税:财务凭证不完整、知识产权未处理,注销时还有这些坑

作为做了20年财税的老兵,我必须说,公司注销的雷远不止仲裁这一项。很多老板注销时才发现,财务凭证丢了、账目乱了,导致税务清算无法通过;还有的公司的商标、专利没转让、没注销,注销后成了无主财产,可能被他人恶意抢注,甚至引发侵权纠纷。财务凭证不完整,税务部门可能会认定你偷税漏税,不仅要补税、罚款,股东还可能被列入税务黑名单;知识产权没处理,比如商标没转让,注销后商标可能被宣告无效,之前投入的品牌宣传费用就打水漂了,甚至可能因为商标权属不清被其他公司起诉。

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专注于企业注销服务10年,见过太多老板因为小细节栽大跟头。我们建议,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先做全面体检:财务凭证是否齐全(发票、账簿、银行流水缺一不可),税务是否申报完毕(包括印花税、个税等小税种),知识产权是否已处理(商标转让、专利变更或放弃)。只有把这些隐形雷提前拆了,才能让注销流程更顺畅,避免后续法律风险。如果你正在为注销发愁,不妨来加喜财税聊聊,我们用专业经验帮你扫清障碍,让企业干净地退出市场。

需要专业公司注销服务?

我们拥有十年公司注销经验,已为上千家企业提供专业注销服务,无论是简易注销还是疑难注销,我们都能高效解决。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