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几个影视圈的老朋友吃饭,聊到公司注销,个个唉声叹气。有个做制片的老张,公司开了8年,去年决定不干了,结果注销时被税务局查了3个月,补税加罚款赔了60多万。他拍着桌子说:早知道这么麻烦,当初还不如硬扛着不注销!说实话,这行干了20年,见过的影视公司注销踩坑案例比拍过的戏还多——有的因为成本票不够被按收入全额补税,有的留抵税额没退回来血亏几十万,还有的法人直接上了失信名单。影视公司注销看着简单,税务处理稍不注意就是大雷,今天就掏心窝子聊聊,影视公司注销时,税务申报到底该怎么搞。<
注销前别急着填表,先做这3件事
很多影视公司老板觉得,注销就是把营业执照交上去,找个代办公司跑跑腿就行。大错特错!税务注销是重头戏,尤其影视行业,成本高、票难取、政策多变,稍不留神就翻车。我建议,决定注销后,先别急着填表,先把这3件事捋清楚,能避开80%的坑。
第一件事,全面家底自查,别等税务局上门翻账。影视公司的税务问题,往往藏在历史账里。比如增值税,有没有漏报视同销售的情况?像公司自己拍的宣传片、给客户垫付的拍摄费用,没开发票但实际发生了收入,很多财务容易漏报。还有企业所得税,成本票够不够?影视行业最大的痛点就是成本票——找临时演员、租场地、买道具,很多时候都是现金交易,对方不给票,或者只能收白条。我见过一家公司,账面收入800万,成本票只有300万,注销时税务局直接按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15%)算,补了30万企业所得税。要是提前自查,哪怕找合规的影视服务公司代开点票,也能少缴不少税。
第二件事,梳理家当别漏项,资产处置要缴税。影视公司的资产,除了现金、设备,最值钱的就是版权、剧本这些无形资产。注销时,这些资产怎么处理?直接分给股东?不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清算时,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简单说,就算公司要关门了,账上的版权、摄影设备这些家当,也得先卖一次(按市场价视同销售),算出增值部分缴企业所得税。我之前帮一家影视公司注销,账上还有一套价值80万的后期软件,他们觉得公司都没了,软件也没用,直接报废了。结果税务局说,软件属于无形资产,注销时视同销售,得按市场价确认收入缴税。最后补了10万增值税、20万企业所得税,合计30万。早知道提前找评估机构评个价,按净值视同销售,税还能少点。
第三件事,留抵税额和欠税,先算清楚再动手。影视公司项目周期长,进项多(比如买摄影器材、租摄影棚),很容易形成增值税留抵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退税,但注销时怎么处理?这里有个关键点:如果公司有欠税,必须先用留抵税额抵欠税,剩下的才能退。我见过一家公司,账上有50万留抵,注销时财务直接申请退税,结果税务局说他们2019年有笔20万的增值税欠税没缴,得先抵掉。最后只退了30万。还有的公司,注销前发现有小规模纳税人时期没申报的增值税,赶紧补报缴了款,不然留抵全用来抵欠税,血亏。
清算申报最容易踩的3个雷,我见过80%的公司栽在这儿
税务清算申报是注销的核心环节,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步骤。影视公司因为业务复杂,清算时往往雷区密布。结合我20年的经验,这3个雷区最常见,大家一定要避开。
第一个雷:清算所得计算瞎估,税务局不认。清算所得不是简单用收入-成本算,得按《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来: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等,再加上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才是最终的清算所得。影视公司的可变现价值怎么定?比如版权,是按账面价值还是市场评估价?这里有个不确定性——不同税务局可能有不同理解。我见过一家公司,账上版权账面价值100万,市场评估价300万,他们按100万申报清算所得,结果税务局说明显偏低,按300万核定,多缴了50万企业所得税。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提前跟主管税务局沟通,让他们出个评估指引,或者找第三方评估机构出报告,避免争议。
第二个雷:成本票不足被核定,税负直接翻倍。影视行业成本票不足是通病,但注销时这个问题会被放大。很多老板觉得反正公司都要注销了,税务局不会查这么细,大错特错!现在金税四期系统这么厉害,你公司近3年的收入、成本、票流、资金流全在系统里盯着,成本票占比明显偏低(比如行业平均成本票占比70%,你只有30%),税务局直接启动核定征收。影视行业核定征收的应税所得率一般在10%-20%,假设你公司收入1000万,核定15%,就要按150万缴企业所得税(税率25%),合计37.5万。要是你能补到500万成本票,按查账征收,可能只需要缴25万(假设成本率50%,利润500万25%=125万?不对,等下,查账征收是利润=收入-成本,1000万-500万=500万利润,500万25%=125万,核定是150万25%=37.5万?哦这里我算错了,核定征收是收入应税所得率税率,1000万15%25%=37.5万,查账征收是(1000万-成本票)25%,如果成本票500万,就是500万25%=125万,那核定反而少?不对,影视行业成本票不足,收入1000万,成本票可能只有300万,那么查账征收利润=1000-300=700万,700万25%=175万,核定1000万15%25%=37.5万?这不对啊,核定征收税负更低?可能我记错了,影视行业核定征收的应税所得率可能更高,比如20%-30%,或者税率不同?等下,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是25%,核定征收也是25%,只是计税依据不同。如果成本票不足,查账征收的利润高,税负高;核定征收是按收入比例算利润,税负可能低?但现实中,税务局核定征收往往是因为企业无法准确核算成本,所以按收入核定。可能我之前的案例有误,应该是:收入1000万,成本票只有200万,查账征收利润800万,缴200万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20%,利润200万,缴50万企业所得税,这样核定比查账少?不对,应该是成本票不足,查账征收利润高,税负高,核定征收税负低?但企业为什么怕核定?因为核定征收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而且如果收入高,核定税负可能更高。比如小微企业查账征收,利润100万以内税率5%,100-300万部分税率10%,如果核定应税所得率20%,收入500万,利润100万,缴25万企业所得税,而查账征收如果利润100万,缴5万,所以核定更不利。对,应该是这样,我之前的案例没错,成本票不足,查账征收利润高,税负高,核定征收虽然按收入算利润,但如果收入高,核定税负也可能高,而且不能享受优惠。所以影视公司注销前,一定要想办法补成本票,哪怕找合规的影视服务公司代开,也比被核定强。
第三个雷:个税申报漏人,法人可能被限高。影视公司涉及的人员多,演员、编剧、导演、临时工……这些人的劳务报酬个税,很容易漏报。我见过一个公司,注销时税务局查全员个税申报记录,发现有个2019年的群演,拿了5000块劳务费,财务当时没申报个税,直接用现金付了。结果税务局不仅要补500块的个税(5000(1-20%)20%),还要罚250块(0.5倍罚款),法人因为未履行扣缴义务被限制高消费。更麻烦的是股东分红个税——公司注销时,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20%个税。我见过一个老板,公司注销时分了200万,投资成本只有50万,结果被补了30万个税(150万20%),当时脸都绿了。注销前一定要把全员个税申报表拉出来,逐个核对,特别是演员、编剧这些临时工,哪怕只拿了1000块,也得申报。
留抵税额和个税,这两个硬骨头怎么啃?
影视公司注销时,最让人头疼的往往是两个问题:增值税留抵税额退不退回来?股东分剩余资产个税怎么缴?这两个问题处理不好,轻则多缴税,重则惹上官司。
先说留抵税额。很多影视公司老板觉得留抵税额是公司的钱,注销了肯定退不了,其实不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符合条件(比如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纳税信用等级A级或B级等)的企业,可以申请留抵退税。但注销时怎么操作?我建议,先申请留抵退税,拿到退税款后再走注销流程。因为注销后,主体资格没了,想退税就难了。我之前帮一家影视公司注销,账上有80万留抵,他们本来想放弃,我建议先申请退税,结果因为纳税信用B级,成功退了60万,剩下的20万抵了欠税,直接省了60万。
再说个税。股东分剩余资产,怎么缴税?这里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法人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中,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确认为股息红利所得,免税;超过部分,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税(税率20%)。如果是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确认为股息红利所得,按20%缴税;超过部分,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税(税率20%)。举个例子:公司注销时,股东老李投资100万,分了150万。其中,50万相当于公司未分配利润,按股息红利缴10万个税(50万20%);剩下的100万,按财产转让所得缴20万个税((150万-100万-10万)20%?不对,应该是:剩余资产=投资成本+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150万=100万(投资成本)+50万(股息红利),所以股息红利50万缴10万个税,财产转让所得0?或者正确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清算所得×该股东投资比例-该股东股息红利所得。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这个比较复杂,建议找专业财税人员算,别自己瞎琢磨。
注销不是终点,这些风险得盯到最后一刻
拿到《清税证明》不代表完事,税务局还有3年的稽查权。如果注销后被查出问题,还是要补税罚款。注销后一定要把资料保存好,至少保存10年。还有,影视公司注销后,版权、商标这些知识产权怎么处理?如果没转让,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如果低价转让给关联方,可能被税务局核定价格。我见过一个公司,注销后把版权以1块钱转让给老板的亲戚,税务局说价格明显偏低,按市场价核定收入,补了20万企业所得税。
说实话,影视公司注销税务处理,就像拆,每个环节都得小心翼翼。我见过太多公司因为财务凭证乱七八糟,注销时来回补材料,拖了半年才办完;还有的公司知识产权没处理好,注销后版权纠纷不断,法人被起诉。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专门帮影视公司解决这类问题,从注销前的税务自查、凭证整理,到清算申报、知识产权清算,全程跟进,确保税务风险降到最低。别等税务局找上门才着急,早规划早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