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象与问题:注销潮下的合同审核困境<

上海公司注销合同,市场监管局如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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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海市场主体数量突破300万户,与此企业注销数量也逐年攀升。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数据,2022年全市企业注销量达18.7万户,较2018年增长62%,其中约35%的注销案件涉及合同纠纷未解决。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部分企业明明已完成清算程序、提交了全套注销材料,却在市场监管局的合同审核环节卡壳——有的因清算报告遗漏隐性债务,有的因合同条款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甚至有的因股东间对债务承担约定模糊被认定为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这引出一个值得深思的研究问题:在宽进严管的营商环境改革背景下,市场监管局的注销合同审核究竟是在守门还是设卡?其审核逻辑如何平衡市场出清效率与交易安全?

二、注销合同审核的复杂性:多方利益的交织场

公司注销并非简单的关门大吉,而是涉及股东、债权人、员工、税务部门等多方主体的利益清算。注销合同作为清算过程的法律载体,其核心在于公平清偿与责任终结。根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注销合同需满足三个核心要件:一是清算程序合法(如通知债权人、公告、债权人会议决议);二是合同内容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如虚构债务、恶意转移资产);三是符合清算终结的法律状态(如债务已清偿或担保、剩余财产分配完毕)。

市场监管局的审核,本质是对这些要件的形式审查+实质风险筛查。与法院的司法审查不同,市场监管部门不直接解决合同纠纷,而是通过合同条款判断是否存在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例如,某科技公司注销时,与股东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将核心专利以1万元作价,但该专利此前已质押给银行,监管部门通过审核发现这一未披露的担保权,便要求补充说明,最终避免了银行债权悬空。这种风险前置的审核逻辑,使得注销合同成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抓手。

三、审核框架的三维模型:从合规到风险的递进

我们可以将市场监管局的注销合同审核逻辑解构为三维审核框架,帮助理解其复杂的判断过程(见图1)。

图1:注销合同审核三维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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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目标 │

│ 保障市场出清效率 + 防范系统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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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度一:内容合规性(基础层) │

│ • 条款是否符合《民法典》《公司法》 │

│ • 债务清偿顺序是否合法(税费→工资→债务)│

│ • 剩余财产分配是否符合章程/股东会决议│

├─────────────────┼───────────────────┤

│ 维度二:程序合法性(程序层) │

│ • 是否履行通知/公告义务(报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债权人会议决议是否有效(出席人数、表决比例)│

│ • 清算组成员是否履行勤勉义务(如审计报告)│

├─────────────────┼───────────────────┤

│ 维度三:信息披露充分性(风险层) │

│ • 是否披露全部资产/负债(包括隐性债务、担保)│

│ • 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如股东受让资产)│

│ • 是否存在甩锅式条款(如一切纠纷由股东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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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合规性:守住法律底线

内容合规是审核的及格线。监管部门首先核查合同条款是否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才能分配给股东。若某注销合同约定股东优先分配剩余财产,债务后续清偿,则直接违反清偿顺序,审核不予通过。有趣的是,最近的一项上海市法学会研究显示,在2022年被退回的注销合同中,18%存在清偿顺序错误,其中小微企业占比高达72%,反映出部分企业对清算法律认知的缺失。

(二)程序合法性:确保过程正义

程序合法是审核的安全阀。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核查清算程序是否规范,尤其是债权人权益的保障是否到位。例如,某餐饮公司注销时,仅通过电话通知主要债权人,未在报纸公告,也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导致小债权人未能申报债权。监管部门发现后,要求企业补充公告程序并延长债权申报期,待债务确认后再推进注销。复旦大学法学院2023年的调研指出,中小微企业因程序瑕疵被退补的比例达45%,远高于大型企业的12%,这可能与小微企业缺乏专业法务、对程序合规重视不足有关。

(三)信息披露充分性:筛查隐性风险

信息披露是审核的防火墙。监管部门通过合同文本及附件(如清算报告、审计报告、债务清单)判断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例如,某贸易公司注销合同中列明的债务为50万元,但通过税务系统数据比对,发现该公司有30万元的应付款项未入账,监管部门遂要求企业提供该款项的说明,最终核实系关联方资金占用,需在清算中优先处理。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调研显示,65%的企业认为合同条款理解模糊是审核中的主要障碍,尤其是隐性债务担保责任等复杂条款,容易因信息不对称导致风险遗漏。

四、审核现状的批判性反思:效率与公平的再平衡

尽管三维框架为审核提供了清晰逻辑,但实践中的执行偏差仍值得警惕。我们可以将这一现象解释为制度目标与执行手段的张力:一方面,监管部门希望通过严格审核防范恶意注销,保护债权人利益;过度的实质审查可能增加企业注销成本,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产生冲突。

(一)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的边界模糊

当前审核存在形式主义与过度干预的两极倾向。部分审核人员为规避风险,倾向于凡合同必查细节,甚至介入合同条款的商业判断(如资产定价是否合理)。例如,某设计公司将品牌作价50万元转让给股东,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第三方评估报告,但品牌价值本身具有主观性,强制评估不仅增加企业成本,也超出市场监管的职责范围。相反,也有审核因材料齐全而忽视实质风险,如某企业虚构员工安置费用合同,套取资金后注销,因审核未核查社保缴纳记录,导致员工权益受损。这种宽严失据的审核方式,让企业无所适从。

(二)中小微企业的审核困境

中小微企业注销合同纠纷发生率显著高于大型企业,这背后是资源禀赋差异的放大效应。小微企业往往缺乏专业财务、法务人员,清算报告可能存在疏漏;其关联关系复杂、财务不规范,隐性债务风险更高。但审核标准并未因企业规模而差异化,导致小微企业补正成本远超承受能力。有趣的是,最近的一项上海市中小企业协会调研显示,43%的小微企业主认为注销合同审核比注册更复杂,28%的企业因多次补正放弃注销,选择僵尸化存续,反而加剧了市场资源闲置。

(三)跨部门协同的信息孤岛

注销合同审核涉及市场监管、税务、人社、法院等多个部门,但目前信息共享机制仍不完善。例如,市场监管部门无法实时获取企业的社保欠缴记录、法院未决诉讼信息,只能依赖企业自行申报,导致信息不对称下的审核盲区。某建筑公司注销时,隐瞒了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工程款债务,市场监管部门因未对接法院执行系统,未发现该风险,最终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这引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在数字化治理时代,注销合同审核能否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五、未来方向:构建精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审核新生态

针对上述问题,注销合同审核机制需从被动审查转向主动服务,从单一部门转向多元共治。结合国际经验与上海实践,未来可从以下方向突破:

(一)审核标准的差异化与透明化

针对不同规模企业制定差异化审核标准:对大型企业,侧重实质审查+风险预警,重点核查关联交易、跨境债务等复杂条款;对小微企业,推行形式审查+容缺受理,对非重大瑕疵(如公告期限不足1日)允许边补正边注销,同时发布《注销合同合规指引》,以案例形式明确红线条款与柔性条款,减少企业理解偏差。

(二)审核工具的智能化升级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开发注销合同智能审核系统。通过大数据比对(如税务、社保、法院数据),自动识别异常交易(如资产定价偏离市场价30%以上)、隐性债务(如未申报的应付账款);利用AI语义分析,扫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如一切纠纷由股东承担),并生成风险提示清单。据测算,智能审核可减少60%的人工重复劳动,将小微企业审核周期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三)跨部门协同共治机制建设

建立市场监管+税务+人社+法院的注销协同治理平台,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债务数据、诉讼状态的实时共享。例如,税务部门自动推送企业欠税信息,人社部门同步社保补缴记录,法院公示未决诉讼,监管部门通过平台一键获取企业信用画像,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开通快速注销通道,对高风险企业启动联合核查。这种数据驱动的协同模式,既能提升审核效率,又能防范系统性风险。

六、结论:在放管服中寻找最优解

上海公司注销合同审核,本质是市场活力与交易安全的平衡术。当前三维审核框架已为风险防控提供了基础,但需通过精准化、智能化、协同化改革,破解效率与公平的深层矛盾。未来研究可进一步聚焦:智能审核算法的公平性(如避免对小微企业的算法歧视)、跨部门数据共享的隐私保护(如企业商业秘密边界)、以及注销合同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如引入调解前置程序)。对实践而言,监管部门需明确审核边界——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让该退出的企业高效退出,该保护的利益坚决保护,这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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