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十年跨境法务,经手的WFOE(外商独资企业)注销案子不下百起,但每次遇到商标侵权赔偿的问题,还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这玩意儿就像埋在公司账本里的,稍不注意,清算组一撤,老板就得背上历史遗留的大坑。 <

WFOE注销,如何处理公司商标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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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2019年接过一个案子,客户是做母婴用品的德国WFOE,打算因为战略调整注销中国分公司。清算组忙着处理税务、资产,唯独没注意到公司2016年上线的一款婴儿推车,产品包装上印了一个和国内某母婴品牌高度相似的卡通图案。当时品牌方没找上门,大家就当小事过去了。结果2020年清算期间,品牌方突然发律师函,索赔150万,理由是侵权行为持续至公司注销前。

客户当时就懵了:我们2019年就没生产这款推车了,仓库早就清空了,怎么还赔?我翻出当年的销售记录和设计合同,才发现问题:这款推车2018年就停产了,但电商平台库存直到2019年6月才清完——也就是说,侵权行为持续到了注销前。更麻烦的是,清算组当时没做无侵权声明,品牌方直接以清算组未尽到注意义务为由,把股东追加为被告。最后谈了三个月,赔了80万才了事。

这个教训太深了:很多企业觉得注销=结束,但法律上,只要侵权行为发生在公司存续期间,哪怕清算时已停止,权利人照样能追偿。尤其是商标侵权,往往有持续性——比如线上店铺没及时关、库存没全销毁、授权协议没解除,都可能被认定为侵权持续。所以第一步,必须是地毯式排查:所有产品、包装、宣传物料、线上店铺、授权文件,从头到尾过一遍,哪怕一个logo用得不对,都可能埋雷。

清算组不是甩手掌柜:侵权赔偿的责任边界怎么划?

说到清算组,很多人以为就是走流程的,其实不然。根据《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清算组的核心职责之一就是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而商标侵权赔偿,恰恰是最未了结的麻烦之一。

2021年我遇到一个更棘手的案子:某日本WFOE做电子元器件,因为母公司全球战略调整,中国公司要注销。清算组刚成立,就收到美国公司的律师函,指控该WFOE2019年出口的一批产品上,使用了美国公司未注册但已使用的商标,索赔200万美金。

问题在于,这批产品是2019年出口的,当时合同里约定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而侵权指控的核心是供应商提供的包装材料侵权。清算组想甩锅:供应商的责任,我们找他们追偿,和美国公司无关。结果美国公司直接回复:你们是出口商,合同相对方是你们,供应商的问题你们自己解决。

当时清算组内部吵翻了:有人觉得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注销时不用管,有人担心不管的话,股东会被限高。我查了《民法典》和《商标法》,明确告诉他们:清算组有义务主动排查未决诉讼和潜在赔偿,不能等权利人找上门。如果明知有侵权风险却没处理,导致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我们做了三件事:第一,立即联系供应商发《律师函》确认责任;第二,和美国公司谈判,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函,争取赔偿后追偿的条款;第三,在清算报告中详细披露此事,预留赔偿金。虽然最后还是赔了50万美金,但至少没让股东背上连带责任——这让我一直觉得,清算组就像公司的急诊医生,哪怕病人快不行了,该做的检查、该处理的病灶,一样都不能少。

这里有个坑很多企业会忽略:商标侵权赔偿的时效性。比如侵权行为发生在2018年,权利人2021年才起诉,清算组能不能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理论上可以,但实践中,只要权利人能证明持续侵权或权利人一直在主张权利,时效就可能中断。所以不能赌对方不告,必须主动排查。

谈判桌上的攻防战:从狮子大开口到各退一步

排查出侵权风险后,接下来就是和权利人掰头。我常说,商标侵权赔偿谈判,就像打太极——对方来势汹汹,你得先站稳脚跟,再找破绽。

2022年有个案子,某法国WFOE做化妆品,注销时被国内某品牌方起诉,指控其2020年的一款面霜包装侵权,索赔120万。品牌方提供了商标注册证公证的购买记录市场调研报告(声称侵权产品销售额达500万)。清算组一看这架势,就想直接认赔,觉得对方证据这么足,不赔不行。

但我先让团队做了两件事:第一,查品牌方的商标注册范围——发现他们注册的是第3类化妆品,但侵权包装上的图案是第16类印刷品的商标,根本不构成类似商品侵权;第二,查WFOE该面霜的实际销售额——财务报表显示,2020年这款面霜只卖了80万,而且大部分是线上渠道,没有线下铺货。

谈判桌上,品牌方律师拍着桌子说:我们的品牌价值5000万,你们侵权就是抢市场!我直接甩出两份证据:第一,你们商标注册类别不对;第二,你们说的500万销售额,连我们实际销售额的零头都没有。对方当场愣住,后来又改口说那你们赔我们品牌损失,我反问:你们品牌这几年销量下滑,怎么证明是我们侵权导致的?

最后谈了五轮,从120万砍到30万,还约定分三期支付,最后一期付清后,品牌方不得再追诉。客户后来跟我说:本来以为要赔个底朝天,没想到还能谈下来这么多。

其实谈判的关键,就是用证据说话。很多权利人喜欢狮子大开口,就是赌企业注销时怕麻烦,愿意花钱消灾。这时候你越慌,对方越得寸进尺。所以一定要做足功课:对方的商标是否有效?侵权是否成立?赔偿基数怎么算(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有没有恶意侵权的情节(比如明知故犯、规模大)?这些都能作为谈判的。

还有个技巧:如果公司确实有侵权行为,但赔偿金额过高,可以尝试和解+分期。比如我们公司注销后没现金流,能不能先付30%,剩下的两年内付清?或者我们用一部分库存抵债,折价算给你们?只要对方同意,就能避免注销后仍被追诉的麻烦。

写这篇文章时,我翻出这几年的案例笔记,发现一个共性:80%的商标侵权赔偿纠纷,都源于注销前的侥幸心理。总觉得公司都要没了,谁还管这个对方不知道,就不会找上门。但法律从不会因为你要注销就网开一面——该赔的钱,一分不能少;该尽的责任,一步不能躲。

最后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当WFOE注销成为终点,那些被忽略的侵权责任,真的会随着营业执照的注销而烟消云散吗?或者说,在合规越来越成为企业生命线的今天,我们是否该在注销前,先给公司的商标历史做一次彻底的健康体检?毕竟,有些坑,掉进去一次,可能就再也爬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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