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事儿我干了十五年,从最初帮国内企业走出去搭建境外架构,到现在处理一堆烂摊子——也就是境外投资企业注销时的收尾工作。客户合同关系处理,绝对是注销过程中最磨人的一环。不是法律条款有多复杂,而是人心难测、情理难两全。今天我就以一个老法师的身份,掏心窝子聊聊这事儿,既有我踩过的坑,也有摸爬滚打攒出来的经验,希望能给正在经历或即将经历这事儿的朋友提个醒。<

注销境外投资企业,如何处理与客户的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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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啃最硬的骨头:核心客户的合同梳理与谈判

每次接手注销项目,我做的第一件事,永远是先把客户合同摊开,像排兵布阵一样分类。不是按合同金额大小,而是按合作深度和退出难度排序。核心客户——那些合作超过三年、有定制化开发、涉及长期供货或独家代理的合同,绝对是必须最先啃的硬骨头。

我记得2019年做过一个项目,客户是做光伏组件的,在马来西亚设了个工厂,因为国内产能升级,决定把马来西亚厂注销掉。他们有个欧洲大客户,叫SolarTech,合作了五年,每年采购量占工厂产能的30%,合同里还写着独家供货优先权和违约金相当于合同总额的20%。一开始客户老板想悄悄注销,慢慢断供,被我当场拦下了。我跟他说:李总,SolarTech这种大客户,法务团队不是吃素的,你一旦断供,他们不光会索赔,还会在全球供应链圈里把你拉黑,以后国内想再找欧洲客户都难。

后来我们花了两个月时间跟SolarTech谈判。一开始对方态度很强硬,要求要么继续履行合同到到期日,要么赔200万欧元违约金。我们没硬扛,而是做了三件事:第一,把工厂的产能数据、库存情况、员工安置计划做成一份详细的退出方案,证明我们不是恶意违约,是客观原因导致;第二,主动提出帮他们对接国内另外两家优质供应商,甚至愿意承担供应商筛选的部分成本;第三,承诺在过渡期内(合同到期前三个月)优先保障他们的订单,价格不变。

说实话,这种谈判最考验耐心。对方律师来回邮件十几轮,今天要增加质量追溯条款,明天要求延长售后责任。我有时候半夜都在想:到底是该坚持底线,还是适当让步?后来我跟客户老板说:咱们不是在打官司,是在‘体面分手’。20%的违约金是死路,但如果我们能让对方感受到诚意,把损失降到最低,甚至把‘合作终止’变成‘战略转型’,反而可能保住关系。最后的结果是,SolarTech同意终止合同,违约金降到80万欧元,还答应未来从国内采购时优先考虑客户的其他产品。李总后来跟我说:早知道这么麻烦,当初签合同时就该把‘注销条款’写清楚。

这件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处理核心客户合同,千万别想着躲或者拖。越早主动沟通,越能掌握主动权。关键是把客观困难说透,把解决方案给足,让对方觉得你不是在甩锅,而是在解决问题。这过程中一定要留痕,所有沟通记录、邮件往来、会议纪要都要存档,万一后续扯皮,这些都是证据。

别让通知变成坑:跨境通知里的程序正义

注销境外企业,法律上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就是通知客户。但怎么通知、通知谁、用什么方式,这里面学问可大了。尤其是跨境业务,一不小心就会因为通知程序瑕疵吃大亏。

2021年我遇到过一个更糟心的案例。客户是做跨境电商的,在德国有个子公司,因为税务问题被当地税务局查封,不得不注销。他们有个德国本地的小客户,叫一家叫家居优选的连锁超市,常年采购他们的收纳用品。客户老板觉得超市规模不大,应该不会出问题,就让行政部随便发了封邮件告知合同终止,连德国当地律师都没请。

结果呢?家居优选收到邮件后,直接以未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为由,把德国子公司告了。理由是德国《民法典》第323条明确规定,合同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否则视为违约。更麻烦的是,这家超市在德国有很强的地方法院关系,案子拖了半年,法院最后判我们赔偿客户15万欧元,还承担了全部诉讼费。客户老板气得直跳脚:我明明通知了,凭什么赔钱?

后来我复盘这个案子,发现两个致命问题:第一,通知方式用的是普通邮箱,没有公证送达,对方可以否认收到邮件;第二,通知内容太简单,只说了合同终止,没说明终止时间、后续交接安排、未履行订单的处理方式,导致对方完全没时间准备替代供应商。

这件事给我敲响了警钟:跨境通知,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后来我给所有客户都定了个通知清单:必须通过当地法律认可的送达方式(比如公证邮件、国际挂号信、甚至当地律师上门送达);通知内容必须包含合同终止依据、终止生效日、未履行订单处理方案、债务清偿计划、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这五个核心要素;如果是长期合同,还要明确过渡期安排,比如剩余库存如何处理、售后责任如何承接。

有一次帮客户处理越南工厂注销,有个客户坚持说我们越南人习惯用微信沟通,发微信通知就行。我直接拒绝了:张总,在越南,微信消息作为法律证据的效力远低于书面文件。万一对方说没收到,或者截图不完整,咱们跳进黄河都洗不清。后来我们花了5000块钱请当地律师做了公证送达,虽然贵了点,但避免了后续可能出现的50万赔偿纠纷。有时候我在想,企业注销时省下的小钱,往往会变成未来大坑的填埋费。

账要算明白,情也要顾到:跨境债务清偿里的平衡术

处理客户合同,绕不开的就是钱的问题——预付款怎么退?应收账款怎么收?未履行订单的定金怎么赔?这里面既要算法律账,也要算人情账,有时候还得算长远账。

去年有个做医疗器械的客户,在印度设了个子公司,因为政策变动决定注销。他们有个本地医院客户,半年前预付了20万美金采购一批监护仪,但合同还没履行完。医院那边说:要么按时交货,要么双倍返还定金。客户老板算了一笔账:监护仪的生产成本加运费,总共18万美金,按时交货反而亏2万;双倍返还定金就是40万,更亏。左右为难,找到我的时候,愁得头发都白了几根。

我没直接给答案,先问了三个问题:第一,这家医院在当地的口碑怎么样?第二,他们有没有其他供应商渠道?第三,如果我们退还定金,但分12期还,他们能接受吗?后来了解到,这家医院是当地私立三甲,信誉很好,但监护仪供应商比较单一,之前一直依赖我们。我就给客户老板出了个主意:先跟医院坦诚沟通,说明工厂注销的客观情况,承认违约,但提出分期退款+优先采购权的方案——即分12个月退还20万美金定金,同时承诺未来国内如果有新的医疗器械业务,优先给医院做代理。

一开始医院不同意,觉得分期太麻烦。我们后来又加了码:如果医院接受分期,我们额外赠送一批价值5万美金的医疗耗材(库存积压品,成本价2万)。这样算下来,我们实际只多花了2万,既避免了双倍定金的损失,又保住了医院的信任。三个月后,医院真的通过我们的推荐,从国内另一家供应商采购了50万美元的设备,客户老板后来专门请我吃饭:李工,你这招‘舍小保大’,绝了!

这件事让我深刻体会到,跨境债务清偿,不是谁有理谁赢,而是谁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有时候法律上完全有理,但对方就是耍无赖,这时候硬碰硬没用,不如适当让步,把短期损失变成长期资源。让步不是无原则的,必须评估对方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比如对方是不是老赖公司,有没有资产可执行。我见过有的客户为了追几万美金欠款,在海外打了两三年官司,最后律师费都比欠款高,这就是典型的赢了官司,输了钱。

最后一步棋:注销后的客户关系留白与善后

很多人以为企业注销、合同终止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真正考验专业度的,是注销后如何处理客户关系的留白——那些还没完全结清的尾款、需要过渡期处理的售后、甚至可能出现的突发纠纷。

我有个习惯,每次注销项目结束,都会给客户做一份《客户关系善后清单》,上面列着所有需要跟进的客户:哪些已经完成全部交接,哪些还有尾款未收,哪些产品还在质保期内,哪些客户需要定期回访。比如2020年注销的美国子公司,有个客户买的设备还在质保期内,我们注销时专门留了5万美金作为售后保证金,委托当地的合作律所代为处理售后事宜。结果两年后,设备果然出了问题,律所用保证金维修好了,客户还特意发邮件感谢负责任的合作伙伴。

不是所有善后都这么顺利。去年有个客户在泰国注销后,有个供应商因为之前的货款纠纷,把我们告到了泰国商业法庭。当时公司已经注销,法人代表也回国了,当地法院联系不上,最后只能由国内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件事让我反思:境外企业注销时,是不是应该提前排查所有潜在债务风险?比如做个法律尽职调查,把所有供应商、客户的合同都过一遍,看看哪些可能有纠纷?哪些债务需要母公司担保?可惜很多企业为了省成本,都跳过了这一步,最后反而吃了大亏。

有时候我在想,企业注销就像一场告别演出,客户合同关系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这场演出是圆满落幕还是狼狈收场。我们常说做生意先做人,其实注销企业时,更是做人的时候——能不能对客户负责,能不能对过去几年的合作有个交代,往往比法律条文更重要。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前几天一个老客户问我:李工,咱们把境外企业注销了,客户关系都断了,以后要是想再出去,还敢找这些客户吗?我当时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为什么不敢?只要咱们注销时把合同关系处理得清清楚楚,把人情做足,这些客户说不定就是咱们未来‘再出发’的种子。

其实,注销境外投资企业的过程,就像给一段关系画句号。句号画得好不好,不仅关系到过去几年的收成,更可能影响未来的播种。那么最后想问问大家:当我们忙着给境外投资企业办后事时,有没有真正想过,那些被妥善处理的合同关系,会不会成为企业未来重生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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