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注销难到承诺销:劳动局简易注销承诺制下,合作伙伴的违约债还能追回来吗?
大家好,我是老李,在财税圈子里摸爬滚打了20年,经手的企业注销少说也有几百个。早些年企业注销,那可真是跑断腿、磨破嘴,税务、工商、社保、银行……一套流程下来,少说两三个月,长的半年都有。后来国家推行简易注销,很多老板拍手叫好,觉得终于不用再折腾了。但最近两年,我发现一个越来越明显的问题:不少企业老板把简易注销承诺制当成了甩锅神器,尤其是涉及合作伙伴的劳动关系合同违约时,比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旦企业用简易注销跑路,合作伙伴(也就是咱们常说的员工)维权变得异常艰难。今天,咱们就来聊聊,劳动局简易注销承诺制到底对合作伙伴劳动关系合同违约有啥影响,以及咱们普通人遇到这事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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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懂:劳动局简易注销承诺制,到底是个啥?
可能有些朋友对简易注销承诺制不太熟悉,我先简单解释一下。按照以前的规定,企业注销必须先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登报公告45天,然后才能办理注销。流程长、成本高,很多小企业尤其是僵尸企业,根本耗不起。所以从2015年开始,国家开始试点简易注销,核心就是承诺制——企业老板只需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提交一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企业不存在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公示20天没人反对,就能直接注销了。
2022年《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简易注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连一些曾经被拉黑的企业(比如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已补正的)也能适用。听起来是不是很方便?对老板来说是方便了,但对合作伙伴(员工)来说,这里面可就藏着不少坑。你想啊,老板承诺没有未结清债务,但员工工资、社保、赔偿金算不算债务?算!可一旦企业用简易注销注销了,员工想追讨,难度可就大了去了。
案例1:承诺无债务,员工工资成烂账
去年我遇到一个事儿,印象特别深。有个叫小王的姑娘,在一家设计公司干了两年,公司突然说经营不下去了,老板给了她一个月工资当补偿,让她自己走人。小王觉得不对劲,一查社保,公司有半年没给她缴了;再算加班费,前前后后少给了小两万。她去找老板理论,老板拍着胸脯说:公司马上要注销了,账上没钱,爱告告去,反正公司没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小王来找我的时候,我赶紧让她去劳动仲裁,结果仲裁委说:你得先确认公司是否存在,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仲裁主体就不存在了。果然,没过半个月,小王发现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显示简易注销已办结。她傻眼了,去找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说:老板承诺没有未结清债务,你们员工没在公示期内提异议,现在注销完成了,我们也没办法。
这事儿我看着就憋屈。小王一个普通打工人,哪天天盯着企业公示系统看?老板明知道欠薪欠社保,却用简易注销金蝉脱壳。说实话,这种情况现在越来越多了。我估计至少有三成的小企业注销,都存在类似的隐性债务,尤其是对员工的欠款。因为员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信息不对称,等发现企业要注销,黄花菜都凉了。
案例2:承诺≠免责,合作伙伴的维权路还有救吗?
也不是所有用简易注销的企业都能跑路成功。我去年还处理过另一个案子,老张开了一家小加工厂,欠了10几个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总金额大概20万。老张想用简易注销,结果有个较真的员工小李,在公示期第一天就提了异议,还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了。
劳动监察介入后,发现老张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是假的——他明明欠着员工工资,却承诺无未结清债务。市场监管部门驳回了老张的简易注销申请,让他必须先补缴社保、支付工资,才能走正常注销流程。老张没办法,只能乖乖把钱还了。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说明承诺制不是免死金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说了,企业通过提交虚假承诺材料取得注销登记的,要撤销登记,还要承担相应责任。关键是,合作伙伴(员工)得知道怎么维权。我见过太多员工,要么不知道要在公示期内提异议,要么提了异议不知道找谁,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法律怎么说?承诺制下,合作伙伴的违约债到底能不能追?
这里就得说说法律依据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解散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未及时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如果企业已经注销,主体资格消灭,仲裁和诉讼都没法进行。那怎么办?
其实有两个办法:一是追究股东的清算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解散后,股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如果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员工无法获得清偿的,员工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如果股东在《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里作了虚假承诺,员工可以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注销登记,或者直接要求股东承担债务。
但问题在于,这些法律规定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员工往往不知道股东的责任怎么追究,就算知道,打官司耗时耗力,最后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我估计很多老板就是吃准了这一点,才敢用简易注销赌一把。
给合作伙伴的3条保命建议,遇到这事儿别慌!
作为做了20年财税的老兵,我真心觉得,对普通员工来说,预防比维权更重要。如果发现企业有注销的苗头,一定要提前行动。我给大家总结3条建议:
第一,盯紧公示期,及时提异议。企业申请简易注销,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20天,这20天是黄金维权期。如果发现企业欠薪欠社保,一定要在公示期内通过系统提交异议,同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一旦公示期过了,企业注销了,再想推翻就难了。
第二,别信老板口头承诺,赶紧申请仲裁。有些老板会说等公司注销了我就给你钱,这话千万别信!正确的做法是,在发现企业要注销时,立刻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仲裁裁决下来后,如果企业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算企业后来注销了,仲裁书也是追究股东责任的依据。
第三,保留好所有证据,包括承诺书。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这些证据都要留着。如果企业申请了简易注销,一定要想办法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下载下来,万一老板承诺无未结清债务是假的,这就是关键证据。
写在最后:制度是方便之门,不是逃债捷径
说实话,劳动局简易注销承诺制本身是个好政策,它降低了市场退出成本,让僵尸企业能及时退出市场,腾出资源给新企业。但任何制度都有被滥用的风险,尤其是当它和劳动关系合同违约绑在一起时,受伤的往往是普通员工。
我做了这么多年财税,见过太多企业老板钻空子,也见过太多员工维权无门。我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的监管机制,比如加强对《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的真实性审查,建立员工债权优先清偿机制,让合作伙伴的违约债能真正追回来。也提醒各位合作伙伴(员工),一定要提高维权意识,别让自己辛苦赚的血汗钱,成了老板简易注销的垫脚石。
上海加喜财税服务见解: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的影响
企业注销前,财务凭证的完整性和知识产权的处理是两个容易被忽视的关键点。很多企业为了图省事,在注销时随意丢弃财务凭证,或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不做妥善安排,这往往会给企业主和合作伙伴带来后续风险。财务凭证是企业经济活动的原始记录,一旦缺失,可能面临税务罚款,甚至被认定为偷税漏税;而知识产权若未在注销前转让或注销,可能导致权利归属不明,引发纠纷。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提醒,企业注销前务必规范整理财务凭证,确保税务合规;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和处置,避免因无主知识产权影响企业顺利退出或引发法律诉讼。专业的注销服务能帮企业规避这些风险,让退出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