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我帮一个老客户处理公司注销清算,结果在梳理资产时发现个大问题:他们3年前签过一份专利许可合同,许可费是按年支付,合同里写了合同期内有效,但压根没提如果公司注销怎么办。更麻烦的是,被许可方还在用这个专利生产产品,而他们公司马上就要走注销流程了。被许可方的法务直接发函过来:你们公司注销不影响合同履行,下一年度的许可费照付!我当时就捏了把汗——这要是真闹到仲裁,清算组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注销公司,如何处理专利权许可使用终止后如何处理纠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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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种事儿在财税圈太常见了。很多企业老板觉得公司注销就是一纸公告,把账平了就行,却忽略了专利许可这种无形资产的尾巴。专利许可不是签了合同就完事儿,公司注销时处理不好,分分钟能从清算变成诉讼。今天我就以20年踩坑经验,聊聊注销公司时专利许可终止的那些事儿,顺便说说真出了纠纷咋通过仲裁解决——毕竟,预防永远比打官司划算。

专利许可终止的糊涂账:注销时最容易踩的3个坑

先给大家泼盆冷水:公司注销时,专利许可终止的纠纷,80%都源于合同没写清楚。我见过太多企业,签合同时只盯着许可费多少用几年,对公司注销怎么办避而不谈,觉得那是以后的事儿。结果真到注销时,问题全冒出来了。

第一个坑:许可方注销了,被许可方能不能继续用?

去年我处理过一个案子:某科技公司A(许可方)因为资金链断裂注销,清算组没通知被许可方B(一家制造企业),B继续用A的专利生产产品。半年后,A的股东通过仲裁起诉B,要求停止侵权并支付许可费。B懵了:A公司都没了,我们找谁缴费?仲裁庭最后判B停止使用,但考虑到无主观恶意,驳回了许可费的诉求——可B已经投入的生产线全白瞎了,损失几百万。

第二个坑:被许可方注销了,未付的许可费谁来还?

更常见的是被许可方注销。比如某药企C(被许可方)研发新药时,许可了D公司的专利技术,合同约定许可费按销售额3%支付,每年底结算。结果C刚上市半年就因战略调整注销,清算时还有200万许可费没付。D公司直接把C的清算组告了:你们清算组没把这笔债务还清,就注销公司,股东得担责!最后仲裁庭支持了D的诉求,C的股东不得不自掏腰包补上这200万——你说冤不冤?

第三个坑:合同没约定终止条款,注销后算自动终止还是继续有效?

我见过最离谱的合同:某生物科技公司E许可F企业使用专利,合同只写了有效期10年,其他啥也没提。结果E在第5年注销,F继续用专利,E的继承人(股东)说合同没说注销终止,你得继续给钱,F说你没公司了,我跟谁签?仲裁庭纠结了3个月,最后按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判终止,但要求F支付合理使用费——这合理俩字,扯皮扯了半年。

真出纠纷了?别慌!仲裁流程和关键点我给你捋清楚

要是真摊上专利许可终止的纠纷,仲裁其实是比诉讼更快的解决方式。毕竟仲裁一裁终局,不像诉讼还能二审三审拖个一年半载。但仲裁也不是随便说说就能赢,关键看证据和条款。我结合几个案例,给大家拆解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一步:先看合同里有没有仲裁条款——这是入场券

《仲裁法》第16条写得明明白白:仲裁协议得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很多企业签合同时会忽略这点,直接写协商不成,诉讼解决,结果真到纠纷,想仲裁都进不去。我见过一个案子,双方合同里没写仲裁,许可方注销后,被许可方想拖延时间,故意去法院起诉,结果硬是把6个月能解决的事儿拖成了1年——所以啊,签合同时一定要加上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步:搞清楚谁是仲裁主体——注销了,告谁?

这绝对是最大的难点。许可方注销了,权利归谁?被许可方注销了,清算组算不算当事人?我处理过一个案子:许可方G公司注销后,股东成立了H公司继续运营,被许可方I公司说H公司就是G公司的‘壳’,告H就行。结果仲裁庭驳回了:H公司和G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除非你能证明人格混同,否则得告G公司的清算组——可G公司注销了,清算组也散了,最后只能找G公司的股东(权利继受者)当被申请人。所以啊,公司注销前,清算组一定要把专利许可的权利义务归属写清楚,别留烂账。

第三步: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说三遍

仲裁庭不看谁有理,看谁有据。我总结了几类关键证据:

- 许可合同原件:有没有约定注销终止条款?这是王牌证据;

- 注销登记证明:证明公司确实注销了,清算程序是否合法(《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得清理未了结业务,专利许可算不算未了结?这得看合同约定);

- 沟通记录:比如清算组有没有通知对方许可终止?有没有协商过补偿?我见过一个案子,清算组注销前给被许可方发了书面通知,说专利许可自注销之日起终止,被许可方签收了,最后仲裁庭直接判终止,没扯皮;

- 财务凭证:比如许可费支付记录、专利使用产生的收益证明——这些直接关系到损失怎么算。

财税人的私房话:这些不确定的坑,提前能避就避

做了20年财税,我见过太多理论上应该这样,实际操作却……的案例。关于专利许可终止的仲裁,有些事儿法律条文没写死,但实操中潜规则不少,我给大家掏心窝子说说:

清算组通知义务到底要不要履行?

《公司法》只说清算组要通知债权人,但专利许可的被许可方算不算债权人?我觉得算——因为被许可方可能支付了许可费,或者投入了生产成本。我建议清算组直接发书面通知,哪怕合同没约定,也落个程序合法。去年我帮一个客户发通知,被许可方收到后主动协商给3个月过渡期,避免了仲裁——有时候,多一步动作能省半年麻烦。

专利许可费怎么算才算合理?

真到仲裁,双方肯定对许可费扯皮。我见过被许可方说市场价就10万,许可方说合同约定20万,一分不能少。这时候,仲裁庭可能会参考行业惯例或专利评估报告。我建议企业平时就把专利许可的市场价值评估一下,哪怕每年更新一次,真出事也有据可依。我有个客户每年花几千块做专利评估,去年遇到纠纷,直接拿出评估报告,仲裁庭采纳了,省了几十万律师费。

股东要不要担责?这事儿真不好说

《公司法》第186条说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股东未缴足出资的,应承担补充责任。但专利许可费算不算债务?如果清算组没把这笔债列进去,股东可能要担责。我见过一个极端案例:清算组为了快速注销,故意隐瞒了100万许可费,结果股东被仲裁裁决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啊,注销前一定要请专业机构审计,别为了省点审计费,把股东搭进去。

最后一句大实话:注销前花1小时,能省1年仲裁扯皮

说了这么多,其实核心就一点:公司注销前,把专利许可的尾巴处理干净。别觉得合同签完就没事儿,注销时才是真考验。花1小时梳理下许可合同:有没有终止条款?清算组要不要通知对方?未付的许可费怎么算?这些事儿提前弄明白,真到注销时才能睡得着觉。

对了,最近很多企业问财务凭证不完整,对专利许可有啥影响?我实话实说:财务凭证是证明许可费支付专利使用收益的核心证据。如果凭证丢了,清算时可能被认定为债务未清,进而影响注销;真到仲裁,对方不认账,你连损失多少都说不清。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处理过不少这类案子,很多企业注销时才发现专利许可费的支付记录不全,结果清算被驳回,股东还被追责。所以啊,财务凭证别乱扔,尤其是涉及知识产权的,哪怕电子档也得存好——这不仅是财税合规,更是风险防火墙。注销公司麻烦,但提前规划,真的能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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