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环境】 <
午后三点,徐家汇的一家独立咖啡馆里,靠窗的位置,我和三位访谈者围坐在一起。窗外是车水马龙,窗内是咖啡机的嗡鸣和轻柔的背景音乐。今天的主题是上海公司注销,如何处理劳动局许可证异议,这不仅是企业关门的最后一公里,更是关乎员工权益的关键一步。
【访谈对象】
1. 李明:劳动法律师,从业15年,专注企业合规与劳动争议解决,语言严谨,逻辑清晰,常以法律条文+案例结合的方式阐述。
2. 张薇:某科技公司HRD,曾主导公司注销及员工安置工作,说话直率,带点沪式普通话的利落,擅长用踩坑经历讲实操。
3. 王建国:50岁,某注销制造公司员工代表,原车间班组长,朴实寡言,但提到自身经历时情绪激动,用词接地气。
【访谈实录】
访谈者:今天想聊聊上海公司注销时,劳动局许可证异议的问题。先请李律师从专业角度解释一下:什么是劳动局许可证异议?为什么公司注销时会出现这种情况?
李明:嗯,这个问题得从公司注销的法律流程说起。根据《公司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销前必须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办理清税证明。但很多人不知道,劳动局也会介入——他们需要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未解决的劳动纠纷,比如欠薪、未缴社保、经济补偿金未支付等。如果员工、工会甚至劳动监察大队提出异议,认为公司还有劳动权益没处理完,劳动局就不会出具无欠薪证明或劳动保障合规证明,公司就无法拿到注销许可证,流程直接卡住。
张薇:(打断)对对对!我们公司去年注销就栽在这上面!老板觉得账上没钱了,赶紧注销,结果有个老员工说2019年的加班费没给,劳动局直接把我们的注销申请打回来了,说异议不解决,别想注销。当时急得我团团转——公司都散了一半,上哪儿找2019年的考勤记录去?
王建国:(突然插话)我们公司也是!老板说公司没钱补偿,我们工人就不干了,集体去劳动局投诉。劳动局的人说只要异议没解决,执照就注销不了,我们这才踏实了——至少跑不了!
访谈者:看来异议的核心是劳动权益未结清。那如果真的出现异议,企业第一步该做什么?是先和员工谈,还是直接找劳动局?
李明:法律上有个原则叫先协商,再行政,后司法。第一步肯定是和异议人(员工或工会)沟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涉及经济补偿,也要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企业得先搞清楚员工到底异议什么——是欠薪?还是补偿金?或者没缴社保?
张薇:(叹气)说起来简单,实操中难啊!我们当时遇到的异议,有5个员工说未休年假补偿没给,3个说加班费算错了,还有1个说社保缴费基数低了。每个员工的情况不一样,有的要证据,有的要现金,有的甚至情绪激动,拍桌子骂人。我当时就想,要是早知道注销前要搞这些,平时就把员工关系理顺了,哪有这么多麻烦?
王建国:我们更麻烦!老板一开始躲着不见,我们工人就天天去劳动局闹,劳动局的人就找公司谈话,说你们要么解决异议,要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后来还是劳动局组织调解,老板才肯出来谈。
访谈者:那劳动局在异议处理中具体扮演什么角色?他们会主动核查吗?
李明:劳动局的角色是监督和调解。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他们有权对公司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比如检查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凭证等。如果员工投诉,他们会立案调查,核实异议是否成立。如果成立,会责令公司限期整改;如果公司不整改,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比如罚款,甚至法定代表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张薇:(点头)对,我们当时被劳动局约谈了3次,每次都要带一堆材料:工资表、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有一份2018年的考勤记录找不到了,劳动局直接说举证责任在公司,你们拿不出证据,就要承认欠薪。最后我们翻箱倒柜,从旧电脑里找到了备份文件,才没被认定欠薪。
访谈者:说到举证责任,是不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很多时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
李明:是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加班事实等负举证责任。比如员工主张加班费,公司得提供考勤记录、工资条证明没加班或已支付加班费;如果公司提供不了,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所以注销前,企业一定要把这些基础资料整理好,至少保存2年,有些争议(比如劳动报酬)甚至要保存到员工离职后1年。
王建国:我们当时就是!老板说没有加班记录,我们工人手里却有排班表复印件,还是以前主管签字的。劳动局看了排班表,认定加班事实成立,最后老板不得不补了3万块加班费。
访谈者:那如果企业确实没钱支付补偿,或者员工提出的异议不合理,该怎么办?
张薇:(苦笑)没钱也得想办法啊!我们当时公司账上确实没现金,但老板有几辆私家车,我们和员工协商,用一辆车抵补偿金,员工不同意,最后只能去银行贷款。至于不合理的异议,比如有个员工说我要10万精神损失费,我们直接提供了他的离职申请和交接单,证明他是主动辞职,劳动局也判定异议不成立。
李明:这里要提醒两个误区:一是没钱就不处理,这是绝对不行的。根据《企业破产法》,即使公司破产,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也属于优先清偿债权,必须在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二是所有异议都要满足,不合理、不合法的异议,企业可以拒绝,但必须有证据支撑,比如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工资发放记录等。
访谈者:王师傅,当时你们和公司协商时,最在意的是什么?是钱本身,还是觉得公司不负责任?
王建国:(沉默片刻)都有吧。我们这些打工的,干了一辈子,就指望那点补偿金养老。公司说注销就注销,连个说法都没有,心里肯定不踏实。后来劳动局的人帮我们算清楚了补偿标准,公司也承诺分期给钱,我们才签字。其实要的不是多少钱,是公司没把我们当外人。
张薇:(感慨)是啊,很多企业注销时只想着赶紧结束,忽略了员工的情绪。其实只要把政策讲清楚,补偿标准算明白,大部分员工是通情达理的。我们当时有个老员工,补偿金比同岗位同事少5000块,他来找我理论,我拿出他的绩效考核记录,解释了为什么绩效奖金扣了,他听完就说哦,原来是这样,那没事了。
访谈者:那从专业角度看,企业注销前,应该做哪些准备,才能避免劳动局许可证异议?
李明:我建议分三步走:第一步,自查自纠。成立清算组后,立即梳理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社保缴纳情况,重点检查未结清的工资、未休年假补偿、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这几项。第二步,公示沟通。在公司内部公示注销信息和员工安置方案,主动和员工沟通,听取意见。第三步,预留资金。在清算财产中,优先预留劳动债权资金,确保有足够的钱支付补偿。
张薇:补充一点,资料一定要全!我们当时因为离职证明没给齐,被劳动局卡了半个月。后来我让所有员工重新签收离职证明,才通过。还有社保!一定要确认所有员工的社保都缴到当月,不然异议能把你烦死。
王建国:对,还有工龄!我们当时有个员工,工龄算错了,少算了3年,补偿金少了2万多。还是劳动局帮我们核对了档案,才纠正过来。
访谈者:最后一个问题,如果异议一直解决不了,公司是不是就永远注销不了?对企业会有什么影响?
李明:理论上是这样。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甚至影响征信。如果公司长期不处理异议,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所以企业一定要积极面对,实在不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拿到生效判决后,劳动局才会允许注销。
张薇:(叹气)我们当时有个异议,员工坚持要双倍赔偿,谈了两个月没谈拢,最后只能去仲裁。仲裁结果下来后,我们才拿到劳动局的合规证明。整个过程花了4个月,比预期慢了3倍,多花了十几万律师费和滞纳金。
王建国:其实我们也不想拖那么久。要是公司一开始就好好谈,哪用得着闹到仲裁?最后大家都累。
访谈者:今天聊了很多,从法律流程到实操经验,再到员工感受,很有启发。能不能给正在注销或准备注销的企业一句忠告?
李明:合规是底线,别想着钻空子。劳动局许可证异议不是麻烦,而是保护——既保护员工权益,也保护企业避免后续纠纷。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负责任的终点。
张薇:把员工的事当自己的事,别等注销了才想起哦,还有补偿金没给。平时就把基础工作做扎实,资料齐全、沟通到位,注销才能顺顺利利。
王建国:(沉默片刻)对,别把打工人的心血当儿戏。公司没了,人还得过日子。
【访谈后记】
走出咖啡馆时,天色已暗。三位访谈者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李明的合规底线,张薇的基础工作,王建国的打工人的心血。上海公司注销中的劳动局许可证异议,看似是一个法律流程问题,实则是一场关于责任与温度的考验。
企业注销时,账可以清,资产可以分,但对员工的承诺、对法律的敬畏,不能注销。或许,当企业把善始善终刻进注销流程的每一步,才能真正实现市场的良性循环——毕竟,每一个合规退出的企业,都是对市场规则的尊重;每一次对员工权益的保障,都是对社会信任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