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港搞招商这些年,我常说一句话:企业落地是开始,平稳退出才是本事。尤其是注销这事儿,表面看是走流程,实则暗藏雷区——其中供应商合同纠纷,绝对是雷中王。记得2019年刚接手临港某智能制造产业园招商时,就碰到过个硬茬儿。一家做精密模具的企业,因为技术迭代太快,产品卖不动,老板突然决定注销。当时我们招商团队去对接,才发现他们跟上游钢材供应商还有三份未履行完的合同,总金额120万。供应商一听企业要注销,直接带着律师上门,要求一次性付清全款加违约金,不然就申请财产保全。<
当时我脑子都懵了:这企业账上现金就80万,剩下的全是设备和半成品,要是被冻结,别说注销,连工人工资都发不出来。后来跟老板、供应商磨了半个月,才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但企业为此多花了30万违约金,注销流程也拖了三个月。这件事给我敲了警钟:企业注销不是拍屁股走人,尤其是临港这边,很多供应商都是跟着产业园共生的小微企业,一旦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区域口碑,还可能让招商团队陷入被动。
后来我总结了个合同体检清单:企业要注销,先拿出所有供应商合同,逐条看终止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特别是临港这边很多企业享受了政策洼地优惠,比如厂房租金补贴、设备采购补贴,这些补贴对应的合同义务是否履行?有没有附条件生效的条款?比如某新能源企业之前跟我们签过协议,约定若企业五年内迁离临港,需退还全部补贴,这种条款在注销时就必须优先处理。说实话,现在每次有企业提注销,我都会先让他们把合同台账甩过来,我带着团队逐条排雷——这活儿累,但比事后打官司强百倍。
处理供应商合同纠纷,光讲法律条文不够,得懂临港逻辑。我们临港的优势是什么?政策灵活、产业链协同、政府服务兜底。去年就碰到个典型案例:一家生物医药研发企业,因为临床试验失败,启动注销程序。他们跟一家试剂供应商签了年度框架协议,约定全年采购200万试剂,结果只用了80万,供应商要求按合同支付剩余120%的违约金(合同里写了未达最低采购量需支付20%违约金),金额高达24万。
供应商老板是个倔老头,见面就说:你们企业享受了临港的研发补贴,现在拍拍屁股走人,我们小本生意亏不起!当时企业负责人急得直冒汗,账上哪来这么多现金?我琢磨着,硬碰硬肯定不行,得找个中间地带。后来我想到临港有个产业链风险共担基金,原本是帮企业应对供应链突发风险的,能不能申请临时周转?我们招商团队又联系了园区另外两家生物医药企业,他们正好需要这种试剂,能不能接盘剩余未履行的合同?
我跟供应商老板摊牌:您看这样行不行?第一,我们帮您对接园区另外两家企业,他们愿意以市场价采购您50万试剂,抵掉部分欠款;第二,剩下的70万,我们申请‘风险共担基金’先借给您企业,等注销清算完再从剩余资产里扣,利息按银行贷款算;第三,违约金咱们各退一步,降到10%,您看?没想到老头听完松了口:你们招商团队这么用心,园区企业还能互相帮衬,行!就按你们说的办。最后不仅纠纷解决了,供应商还通过对接新客户,拓展了业务——这大概就是临港招商的生态思维:不是简单地把企业招进来,而是让它们在产业链里活下来,实在活不下去,也要体面退场。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政策杠杆也不是万能的。比如有些外地供应商,根本不了解临港的政策工具,就觉得我们是地方保护,这时候就得换种沟通方式。有一次遇到个苏州的设备供应商,企业注销时对方坚持要全额尾款,还威胁要去经信委投诉。我直接带着供应商的负责人,跑了趟临港的政务服务中心,让他们亲眼看看企业注销一件事流程——从税务清算到工商注销,政府全程帮着跑,效率比他们那边高三倍。我又说:您要是起诉,至少半年没结果;现在咱们走协商,一周内就能把尾款打给您,还能帮您对接临港同行业企业,以后合作机会更多。最后供应商不仅撤回了投诉,还成了我们临港招商的义务宣传员。
做临港招商久了,我发现处理合同纠纷,光讲法理不够,还得懂人情。尤其是那些跟着企业从零到一打拼过的老供应商,可能金额不大,但感情深。去年有个做食品加工的企业要注销,老板是个临港本地人,跟村里十几户农户签了农产品采购协议,金额都不大,每家就几千到一万块。企业注销时,账上资金优先支付了工人工资和税款,农户的货款还没着落。
农户们找到我,说:我们都是小农户,今年天旱,就指着这点钱买化肥呢!企业老板也挺为难:账上确实没钱,要不我先打欠条?我知道欠条对农户没用,企业注销了欠条就是废纸。后来我琢磨,能不能从乡村振兴政策里找找办法?临港不是有农业产业扶持资金吗?虽然这笔钱主要用于新项目,但能不能申请临时性帮扶?我带着企业老板跑了趟农业农村委,把情况一说,工作人员特批了特殊困难供应商临时救助金,总共15万,正好把农户的货款付清。
拿到钱那天,十几户农户拉着我的手说:没想到企业注销了,钱还能一分不少拿到!企业老板也红了眼眶:在临港办企业,不光是赚钱,还收获了人情味。这件事让我明白,商业谈判里,法律是底线,但柔性处理往往能带来更好的结果。比如有些供应商,可能因为企业注销损失了部分利润,但如果我们能帮他们对接新客户、提供政策咨询,甚至牵线搭桥让他们入驻临港的孵化器,这种长远价值比单纯的赔偿款更有意义。
人情账也不能乱算。之前有个企业,注销时故意拖欠供应商货款,想把钱转给股东,被我发现了。我直接拍桌子:临港的营商环境是大家一起维护的,你想‘甩包袱’,我们招商团队第一个不答应!后来我们联合税务、市场监管部门,把企业的失信行为纳入了临港企业信用黑名单,股东还想申请新项目,直接被拒了——这事儿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在临港,合规是底线,想钻空子,没门!
说到底,企业注销时的供应商合同纠纷处理,考验的不仅是招商人员的专业能力,更是对营商环境的理解——它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当企业遇到困难时,能不能帮着找到活路;当企业需要退出时,能不能让合作伙伴少损失;当小微供应商陷入困境时,能不能拉一把共渡难关。临港这些年能吸引那么多企业落地,不光靠政策优惠,更靠这种有事真上、无事不扰的招商温度。
最后想问个问题:当企业注销成为市场经济的新陈代谢,那些被甩下的供应商,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他们的权益保障,是不是也该成为衡量一个区域营商环境温度的重要标尺?毕竟,一个能让退出者体面、合作者安心的地方,才能真正成为企业愿意扎根的热土。
特别注明:本文《企业注销,如何处理供应商的合同纠纷赔偿?》属于政策性文本,具有一定时效性,如政策过期,需了解精准详细政策,请联系我们,帮助您了解更多“公司注销知识库”政策;本文为官方(公司企业注销网 - 上海专业公司企业注销及疑难注销一站式服务)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注本文链接“https://www.110414.com/gongsizhuxiaowenda/436424.html”和出处“公司企业注销网”,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加刘老师微信 | 加赵老师微信 | 加杨老师微信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