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我接触了不少医院注销的案子,说实话,这事儿在财税圈里也经常讨论。但比起普通的公司注销,医院注销要复杂得多——尤其是那些牵扯到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的。你可能觉得,医院不干了,协议跟着注销走就行?大错特错!去年我们团队处理过一家位于南方的民营专科医院,老板因为资金问题想注销清算,结果清算时发现还有5个医疗纠纷调解协议没履行,患者家属直接堵到医院门口,情绪激动得很。后来我们花了整整三个月,才把这些问题捋清楚。今天我就以20年财税从业者的经验,跟大家聊聊注销医院,如何处理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纠纷?这个头疼的问题。<

注销医院,如何处理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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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钱袋子:医疗纠纷赔偿优先级怎么定?

医院一旦启动注销,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这时候,医疗纠纷调解协议里的赔偿款,就成了清算组钱袋子里的一笔重要债务。但问题来了:这笔钱到底该不该优先付?能付多少?

根据《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的规定,清算财产得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比如清算组的报酬、清算过程中的诉讼费),然后才是职工工资、社保、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但医疗纠纷赔偿算什么呢?是普通债权,还是能往前排?

说实话,法律上没有明确说医疗纠纷赔偿优先。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写得清楚,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患者拿着调解协议,完全有权利要求医院履行。如果清算组直接把资产分给其他债权人,把患者的赔偿款晾在一边,患者一起诉,清算组成员很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点我在给医院做清算培训时,每次都要重点强调。

我印象很深的一个案例,是2021年处理的一家社区医院。医院注销时,清算组把大部分资金都用来支付了供应商的货款,结果漏了一笔2020年达成的调解协议,患者还没拿到赔偿。患者直接把清算组和医院股东一起告了,法院最后判决:清算组在清算时未履行通知义务(没联系患者),导致患者无法及时申报债权,清算组成员要对患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后股东们又凑了20多万才把事情摆平。你说冤不冤?

两个案例看懂:注销医院处理纠纷的坑与解

说到这儿,我想再分享两个不同类型的案例,大家可能更明白注销医院,如何处理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纠纷?到底该怎么操作。

第一个案例是预留资金+分期履行。2022年,我们帮一家骨科医院做注销,这家医院有3起医疗纠纷调解协议,赔偿总额加起来80多万。当时医院账上现金只有50万,不够赔。我们跟患者方沟通,提出先预留50万,剩下的30万分两年付清,患者方同意了。后来我们在清算报告中专门列了一项未履行完毕的医疗纠纷赔偿,预留了资金,还跟患者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了分期付款的细节。这样医院顺利注销,患者也拿到了钱,两全其美。

但第二个案例就没这么顺利了。去年年初,一家妇产医院因为违规操作被吊销执照,老板想赶紧注销一了百了。清算组压根没查到还有一份2020年的调解协议(当时医院换了负责人,资料没交接清楚),结果患者在2023年才发现医院注销了,直接起诉原股东。法院认为,虽然医院注销了,但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未如实告知债务情况,导致债权人无法申报债权,股东要在未清偿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后股东又赔了30多万,还上了失信名单。

你看,同样是医院注销,处理得好,皆大欢喜;处理不好,后患无穷。关键就在于清算组能不能把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当回事儿,愿不愿意花时间去沟通。

财税视角:这笔赔偿款,怎么处理才合规?

作为财税从业者,我必须提醒大家:处理医疗纠纷赔偿款,光有法律意识还不够,财税合规也得跟上。很多医院老板觉得,反正要注销了,赔钱就赔钱,账上怎么处理无所谓——大错特错!

赔偿款能不能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合理的赔偿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必须要有合法的凭证,比如调解协议、支付凭证、患者收据等。如果医院在注销前没把这些凭证补齐,清算时税务局可能会核查,导致这部分支出不能税前扣除,增加清算所得,股东要多缴企业所得税。

支付赔偿款时,要不要代扣个税?这得分情况。如果是医疗事故导致的赔偿,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属于对个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20%缴纳个税,医院作为支付方有代扣代缴义务。但如果患者是未成年人,个税可能由其法定监护人缴纳。去年我们处理的一个案子,医院直接把赔偿款打给患者本人,结果患者没申报个税,后来税务局通过大数据比对找上门,最后清算组又补代扣了2万多的个税,麻烦得很。

在处理医疗纠纷赔偿款时,一定要把财税手续做全:协议要签清楚,支付凭证要留好,个税该代扣的代扣,该申报的申报。不然医院注销了,税务局找上门,股东还得为历史遗留问题买单。

注销不是终点:未履行协议,患者还能找谁?

可能有人会问:医院都注销了,清算组也解散了,调解协议没履行,患者是不是只能认栽?还真不是!

根据《民法典》和《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医院在注销时,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比如没通过报纸公告、没直接联系患者),导致患者无法申报债权,患者可以起诉清算组成员(比如股东、会计师事务所等),要求他们在未清偿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清算组故意隐瞒债务,或者恶意转移财产,患者甚至可以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见过一个极端的案例,患者拿着2018年的调解协议,起诉了已经注销3年的医院的原股东。法院最后判决:虽然医院注销了,但股东在清算时未通知患者申报债权,导致患者的债权未获清偿,股东要在20万赔偿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你看,注销不是免责金牌,处理不好,股东可能要背锅很多年。

最后想说的是,注销医院,如何处理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纠纷?这个问题,考验的不仅是法律知识,更是责任心。医院注销前,清算组一定要把所有医疗纠纷调解协议梳理一遍,能履行的尽快履行,不能履行的要预留资金、跟患者沟通好,财税手续更要合规。别为了省事,给股东留下后患。

作为财税从业者,我见过太多因为小细节没处理好,导致烦的案例。医院注销本该是结束,但如果处理不好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可能变成新的开始——患者的诉讼、股东的追责、税务局的核查……这些都会让注销过程变得异常艰难。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对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有何影响?服务见解

企业注销时,财务凭证不完整是常见硬伤,尤其在处理医疗纠纷赔偿等债务时,易因证据缺失引发法律风险。若无法提供赔偿支付凭证,清算组可能被认定为未如实告知债务,股东需承担赔偿责任。知识产权(如医院商标、专利)作为无形资产,若财务凭证缺失,可能导致其价值无法准确核算,清算时被低估甚至遗漏,股东面临资产流失风险。加喜财税建议,企业注销前务必规范财务档案,对知识产权进行专项评估,确保债务清偿与资产处置合规,避免注销即翻车。如需专业支持,欢迎访问加喜公司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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