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个老客户王总找到我,他们公司在上海经营了10年的科技公司,因为股东分歧准备注销。临到工商登记前,他突然想起手里还有3个发明专利,问我:公司都没了,这些专利怎么办?直接放着不管行不行?我当时就告诉他:不行!而且必须马上做一件事——专利权检索表彰,不然你们股东可能要赔钱。王总一脸懵:专利不是公司的资产吗?公司注销了不就跟着没了?这问题其实太典型了。在上海,每天可能有几十家企业因为各种原因走到注销这一步,但很多人不知道,企业手里的专利权,可不是一销了之那么简单。处理不好,轻则专利变成无主之物,重则原股东、清算组要背法律责任。<
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企业因为专利权处理不当,注销后惹上官司的。总结下来,大家最容易踩这三个坑:
第一个坑,以为公司注销=专利权消失。这是最天真的想法。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它的归属和存续跟公司注销没关系,就像你房子卖了,房产证不会自己注销一样。根据《专利法》第十条,专利权可以转让、赠与,甚至继承,但前提是得合法转移。公司注销时,如果没把专利权处理好,它就成了无主财产,理论上任何人都可能去抢,但原股东可能还要承担未尽清算义务的责任。
第二个坑,忽略专利的年费状态。我之前遇到过一个案例,某餐饮连锁品牌注销时,把秘制酱料配方的实用新型专利没当回事,结果半年后,前员工拿着类似配方开店,被第三方起诉侵权。一查才知道,这个专利因为连续3年没缴年费,早就失效了。但企业注销时清算组没做检索,还以为专利在自己手里,结果前员工用失效专利搞事情,原公司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被判承担连带责任,赔了20多万。你说冤不冤?
第三个坑,共有专利权不分割就注销。很多专利是几个股东共同研发的,属于共有专利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共有专利权的转让必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我见过一个案例,某制造企业有两个股东,注销时大股东偷偷把共有专利转让给自己亲戚,小股东不知道,结果公司注销后,小股东发现专利被转移,直接把大股东和清算组告上法庭,最后整个注销流程都被法院判无效,重新来过。你说折腾不折腾?
可能有老板会说:我专利证书在手,还需要检索?太需要了!专利检索就像给专利做体检,能帮你搞清楚三件事:
第一,专利权还活着吗?专利不是申请下来就永久有效的,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都得从申请日开始算。而且每年要缴年费,逾期没缴还会被视为放弃。我之前帮一个客户做注销检索,发现他们5个专利里有3个因为没缴年费早就失效了,还有一个因为欠费超过2个月,正处于恢复期。要是没检索,直接注销,这个恢复期的专利权属就说不清了。
第二,专利权干净吗?有些专利可能被质押、许可,或者正在侵权诉讼中。我见过一个案例,某企业注销时,专利被银行质押着,用来担保贷款。清算组没查这个,直接去办注销,结果银行跳出来,说专利拍卖的钱还没还贷款,最后股东只能自掏腰包还贷款,不然连工商注销都办不了。
第三,专利权能转移吗?如果企业想把专利转移给股东、关联公司,或者干脆放弃,都得先确认专利权无瑕疵。比如专利有共有人,得所有共有人签字;专利有许可合同,得看合同能不能解除。这些信息,不检索根本不知道。
根据《企业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要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专利权作为剩余财产的重要部分,不检索清楚,怎么处理?我猜,大概有60%的企业在注销时都没做过专利检索,这里面埋的雷,可能几年后才爆。
既然检索这么重要,那上海企业注销,专利权如何申请检索表彰?具体该怎么做?我结合经验,总结成四步:
第一步,先摸清家底。把公司名下的所有专利列个清单,包括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当前状态(有效/失效/无效)、共有情况、是否质押或许可。这些信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专利检索与分析系统都能查到,但建议找专业代理机构做,他们能查得更细,比如年费缴纳记录法律状态变更记录等。
第二步,委托专业机构做深度检索。光查官网不够,还得确认专利有没有被无效宣告、有没有侵权纠纷、有没有被法院查封。我之前帮一个客户做检索,发现他们的发明专利有个抵触申请,也就是有人在他们申请前就申请了相同技术,虽然没被无效,但转移时买方可能会拿这个压价。这种细节,自己查根本发现不了。
第三步,根据检索结果制定方案。如果专利有效,想保留就转移给股东或关联公司,办理《专利权转移登记》;不想保留就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让专利自然失效。如果专利已失效,要确认能不能恢复(比如逾期未缴年费不超过6个月,可以补缴恢复);如果专利有质押,得先解除质押才能转移。这里要提醒一句:放弃专利权是不可逆的,一旦放弃,专利就进入公共领域,别人随便用,所以一定要想清楚。
第四步,办手续+留证据。转移专利要签《专利权转让合同》,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放弃专利要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保留好受理通知书。这些手续最好在工商注销前完成,不然公司注销了,谁来签字盖章?我见过一个案例,企业注销后才发现专利没转移,结果股东之间因为谁该拿专利打起了官司,最后专利被法院判归国家所有,真是得不偿失。
去年我帮一个做精密零件的制造企业做注销,他们账面上有2个实用新型专利,老板说随便处理掉就行。我坚持先做检索,结果查出一个大问题:其中一个专利因为2021年没缴年费,已经在2022年视为放弃了,另一个专利在2020年被许可给了另一家公司,许可期到2025年。
老板当时就急了:许可给了别人,那我们还能转移吗?我赶紧联系了那家被许可公司,发现当初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里写着许可人(我方客户)公司注销后,许可自动终止。但合同是2020年签的,当时《民法典》还没生效,适用的是《合同法》,关于合同主体注销后效力的条款不明确。如果直接注销,被许可公司可能会起诉我们单方面违约,索赔百万。
后来我们通过检索找到了2019年的一份技术合作协议,证明这个专利是老板个人和公司共同研发的,属于职务发明。最后我们跟被许可公司协商,把专利权转移给老板个人,同时解除许可合同,避免了百万损失。老板后来跟我说:要不是你坚持检索,我这辈子可能都想不到,一个小专利能惹这么烦。
除了前面说的,还有几个雷区必须提醒:
第一,专利权属不清晰别注销。有些专利是股东个人名义申请的,但用的是公司资源,这种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公司。如果公司注销时,把股东名下的专利当成公司资产处理,或者反过来,把公司专利当成股东个人资产,都可能引发纠纷。我见过一个案例,企业注销时把股东名下的专利评估作价给股东抵债,结果其他股东不服,告到法院,最后整个资产分配方案都推翻了。
第二,专利质押没解除别注销。根据《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专利权质押后,转让或许可需要质权人同意。我见过一个案例,某企业专利被银行质押,注销时清算组没跟银行说,直接去办转移,银行发现后直接申请法院查封公司账户,最后股东只能把专利拍卖的钱优先还银行贷款,剩下的才分给股东。
第三,别信口头协议。专利权转移必须书面合同,还得办登记。我见过一个案例,两个股东口头约定专利归大股东,小股东也签字同意了,但没办转移登记。结果公司注销后,小股东反悔,说我没同意转移,最后专利被判归公司所有,因为公司已经注销,专利又成了无主财产,折腾了半年才解决。
在上海,企业注销流程越来越规范,但很多人还是只盯着税务清算工商登记,却忽略了专利权这种隐形资产。其实专利权处理不好,不仅可能惹官司,还可能让股东损失一大笔钱——比如一个有价值的专利,转移给股东就是资产,放弃就是损失,处理不当就是负债。
我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企业注销成功,但股东赔钱的案例。所以再次提醒:上海企业注销时,专利权一定要做检索表彰!这不是多此一举,是保命的操作。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弄,找专业机构帮着做,虽然花点钱,但比后面惹官司强百倍。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对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有何影响?服务见解:财务凭证不完整是企业注销时的隐形杀手,尤其对知识产权处理影响巨大。比如专利研发费用的原始发票、付款凭证缺失,可能导致专利权属被认定为不明确,在检索表彰时无法证明职务发明,进而影响专利权的转移或放弃;专利年费缴纳凭证丢失,无法确认专利是否有效,可能让企业注销后仍面临专利侵权风险。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处理企业注销时,会同步梳理知识产权相关凭证,协助客户补全或替代缺失凭证,确保专利权检索与权属确认的合法性,避免因小凭证引发大纠纷。我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企业注销时,一个凭证的缺失,可能让整个注销流程前功尽弃,加喜财税用20年经验帮您扫清这些细节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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