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员工的权益去哪儿了?——一场关于劳动权益保障的深度对话<

企业注销过程中如何处理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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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场景】

某职场访谈节目《职场圆桌派》录制现场。演播室以暖灰色调为主,背景板是抽象的天平图案,象征法律与权益的平衡。主持人李静身着简约西装,坐在中间;左侧是劳动法专家陈默律师,身着深色条纹衬衫,面前摊开厚厚的法典;右侧是前某科技公司HR负责人王莉,穿着干练的针织衫,笔记本上写满批注;对面是曾经历企业注销的员工张伟,穿着朴素的工装,略显拘谨地搓着手。茶几上放着三杯冒着热气的茶,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茉莉香。

【访谈实录】

一、开场:从最担心的事切入

李静(面向镜头,微笑):观众朋友们好,欢迎来到《职场圆桌派》。今天我们聊一个沉重但重要的话题——企业注销时,员工的权益该怎么保障?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注销企业超300万家,背后是无数员工的生计问题。今天我们请来了三位嘉宾,从法律、企业实践和员工视角,聊聊这个痛点。首先想问问张师傅,您之前所在的企业注销时,您最担心的是什么?

张伟(搓了搓手,声音有些发紧):最担心……肯定是钱啊!我那会儿在一家小家具厂做了五年,老板突然说厂子要倒了,让我们先回家等通知。我当时就懵了:这个月的工资还没发,社保也欠了三个月,更别说补偿了——我们这些工人,文化不高,就指着这点工资养家,老板要是跑了,我们找谁要去?

李静(点头):所以欠薪和经济补偿是员工最直接的焦虑。王经理,您在企业负责过员工安置,从实际操作看,员工担心的问题和实际发生的情况一致吗?

王莉(推了推眼镜,语气沉稳):有重叠,但更有差距。员工最担心拿不到钱,但实际操作中,争议往往集中在补偿怎么算。比如,有的员工认为我在厂里干了五年,就该给五个月工资,但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是N+1——这里的N是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是代通知金,但前提是企业没提前30天通知。很多员工对N+1不了解,容易觉得企业克扣。

李静(追问):那代通知金是不是必须给的?

王莉:不一定。如果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用给+1;如果是突然通知,或者因企业破产注销导致合同终止,就必须给。这中间的细节,很容易产生误会。

二、法律底线:经济补偿与特殊保护

李静(转向陈默律师):陈律师,法律上对企业注销时的员工权益有哪些硬性规定?

陈默(翻开法典,语速平缓但清晰):核心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和第46条。企业注销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N,即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但不包括加班费。

李静:如果员工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呢?

陈默:有上限。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比如北京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1.1万元,三倍就是3.3万元,即使员工月薪5万元,补偿也只能按3.3万/月计算。

李静:除了经济补偿,还有没有其他必须保障的权益?

陈默(加重语气):有!社保和公积金。企业注销前,必须缴清欠缴的社保和公积金,否则社保部门会追缴。还有工伤职工——如果员工在注销前已认定为工伤,甚至伤残等级达到1-4级,企业除了支付经济补偿,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个月到36个月,具体看伤残等级。这些是底线,不能碰!

王莉(补充):现实中很多小企业主不懂法,觉得厂子都倒了,还缴什么社保,最后闹到劳动仲裁,反而更麻烦。我之前处理过一家食品厂注销,老板想拖欠三个月社保,我们HR硬是顶着压力,说服他先缴清——不然员工一旦去社保局投诉,企业连注销流程都走不了。

三、实操难题:协商、清偿与恶意注销

李静:听起来法律条文很明确,但实际操作中肯定有难点。王经理,您遇到过最棘手的情况是什么?

王莉(叹了口气):时间紧和员工情绪失控。去年我负责一家互联网公司注销,公司因为资金链断裂,突然决定裁员。200多名员工,有的在公司干了八年,接到通知时当场就哭了。我们HR团队连续一周每天工作14小时,既要解释补偿方案,又要处理员工的情绪——有员工拍桌子骂我们黑心HR,其实我们也是打工的,夹在中间很难受。

张伟(突然插话):我们当时也这样!老板派了个副总来说话,员工围着他吵,说他卸磨杀驴,最后副总吓得不敢出来,还是我们几个老员工去劝大家:先坐下来谈,谈不拢就去劳动局!

李静:那协商过程中,怎么平衡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王莉:关键是透明和优先。补偿方案必须提前公示,计算过程要列清楚——比如张工,工作5年2个月,平均工资8000元,经济补偿是5.5个月×8000=44000元,代通知金8000元,合计52000元。要优先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孕期女职工、工伤职工、临近退休的员工,他们的补偿标准可能更高,或者需要额外支付医疗补助金。我们当时还联系了工会,让工会代表参与协商,员工更容易接受。

陈默:补充一点清偿顺序。企业注销时,资产处置要遵循法定顺序:1. 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2. 拖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4. 所欠税款;5. 普通债权。很多企业主不知道,员工的工资和补偿是优先债权,比企业欠供应商的钱、银行的贷款都优先受偿。

李静:如果企业资产不够,甚至零资产注销,员工怎么办?

陈默:这就涉及恶意注销的问题。有些企业主为了逃避债务,先成立一个空壳公司,把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然后让公司破产注销。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主张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条,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员工需要举证恶意转移资产,比如老板在注销前半年把公司厂房过户到自己女儿名下,这就属于恶意。

张伟(苦笑):我们当时哪懂这些啊!就是一群工人,天天守在厂门口,老板不见我们,我们就去劳动局堵他。后来还是劳动局的人帮我们查了公司的银行流水,发现老板注销前一周取走了100万,我们才申请了财产保全,最后拿到了一部分补偿。

四、员工维权:证据、时效与最后一公里

李静:张师傅,您当时是怎么一步步拿到补偿的?能给其他员工一些建议吗?

张伟:第一,别冲动!我们一开始想堵厂门,后来被劳动局的人劝住了,说闹事解决不了问题,要讲证据。第二,保留好所有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甚至老板说等通知的微信聊天记录,我们都打印出来了。第三,及时找娘家人——工会、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我们先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查到公司欠薪,然后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赢了还不行,还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李静(转向陈默):员工维权时,最容易忽略的坑是什么?

陈默:是仲裁时效。很多人觉得我老板跑了,我就没办法了,其实不是。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企业注销后,员工才知道补偿没拿到,时效从注销之日起算。如果企业注销了,员工可以起诉清算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前必须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清理债权债务。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员工未及时申报债权的,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王莉:还有一点,员工要分清协商和调解的区别。协商是企业和员工谈,调解是请第三方(比如工会、调解委员会)介入,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是口头协商,没有书面协议,企业反悔了,员工很难维权。我建议所有协商结果都要写成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最好去公证处公证。

五、反思:如何让注销不再伤人?

李静:三位嘉宾,从各自角度看,要减少企业注销对员工的伤害,最需要改进的是什么?

王莉:企业的合规意识。很多企业从成立就没把员工权益当回事,欠薪、不缴社保是常态,等到注销了才想起来补救,已经晚了。其实企业注销前30天,就应该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制定员工安置方案,提前和员工沟通——哪怕多给点时间,也比突然爆雷强。

陈默:政府的全流程监管。现在企业注销流程简化了,但简化不等于放松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在注销审核时,应该要求企业提供员工安置情况说明,比如欠薪是否结清、补偿是否支付、社保是否缴清,否则不予注销。社保、税务部门也应该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企业有欠缴记录,就暂停注销流程。

张伟(想了想):员工的自我保护吧。我们工人平时总觉得老板不会坑我,签合同都不仔细看,工资条也不保留,出了事才抓瞎。其实多学点劳动法,知道自己的权利是什么,才能不被坑。

李静(点头):企业要担责,政府要监管,员工要觉醒,这或许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访谈后记】

录制结束时,天色已暗。张伟握着王莉的手说:王经理,当时要是你在我们厂,就好了。王莉笑了笑:其实HR也不容易,很多时候是老板不懂法,我们夹在中间难做。陈默合上法典:法律是底线,但不是目的。让企业注销不再‘伤人’,需要法律、企业、员工、社会共同努力。

走出演播室,李静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突然觉得:每一个注销的企业背后,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他们的工资、社保、补偿,不是冰冷的数字,而是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药费、一家人的生计。保障员工权益,不仅是对劳动者的尊重,更是社会文明的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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